镇江市春季社会实践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外国语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01526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外国语学校2025年七八九年级春季社会实践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1526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外国语学校2025年七八九年级春季社会实践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外国语学校
联系方式:13862450305
供应商(乙方): 镇江市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7052809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江市外国语学校2025年七八九年级春季社会实践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1526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旅游服务
项目预算: ¥400000.0
项目地点: 镇江市梦溪路50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外国语学校
联系人姓名: 镇江市外国语学校
联系电话: 13862450305
固定电话: 051188853220
2.合同金额: 3849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17 10:48
镇江市外国语2025年春游合同.pdf

国内旅游“一日游GF-2013-2405、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旅游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合同编号:GD202504旅游单位单位旅行社名称许可证编号导游员姓名导游证号手机镇江市外国语学校镇江市光大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L-JS-CJ00087杨林等XKS3699C13705281592行程安排出行方向出发返回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七年级:伏热花海八年级:望悠谷九年级:茅山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提前告知镇江市外国语学校镇江市外国语学校线路及景点七年级:伏热花海八年级:望悠谷九年级:茅山景点是否含购物含购物景点名称无行程安排旅游费用各年级人数及实践地点费用:七年级:1500人X95元/人=142500元(壹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八年级:1300人X96元/人=124800元(壹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九年级:1200人X98元/人=117600元(壹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整)含:往返车费、门票、餐点;付款方式:转账备注:按学生实到人数结算。特别提示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2.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争议解决方式1.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18252938346;2.投诉。江苏省省镇江市旅游质监执极构诉电话85237555,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12315。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京口区委员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他约定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住条款:旅游者签章:签字:电话:88853200旅行社签章:签字:陈英电话:13705280960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镇江签约日期:2025汉年410日签约地点:镇江合合同责任第一条旅行社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第二条旅游者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应的赔偿责任。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总额20%的违约金。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任。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第三条不可抗力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项目价款。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时使用。2.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解除合同的方式、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期限等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春季社会实践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