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乐清市财政局2025)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 | 其他法律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5313232025201
二、合同名称:温州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202503060009JJG
四、项目名称:温州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清市财政局
地 址:伯乐东路501号
联系方式:15067838229
供应商(乙方):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六路滨润大厦悦开工中心15-16层
联系方式:137369351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温州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6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6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集中裁决法律服务合同2025.pdf

集中裁决法律服务合同2025.pdf

师事务CLoy采德恒律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二0二五年四月一日温州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乐清市财政局乙方(磋商响应方):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根据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Z-CS202503060009JJG的温州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成交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和要求1.本项目乙方服务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不少于3人,均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至少2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在温州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公场所派驻不少于2名常驻人员(至少1人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如遇重大执法事项、突发事件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全程介入,提供及时、高效的响应服务。2.乙方负责集中裁决覆盖范围内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信访等案件的受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等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到访接待、电话咨询等),具体包括协助财政部门开展案件审查、相关当事人约谈、行政调解、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拟定(代发)相关法律文书、案件资料整理归档、解答相关疑问等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相关服务工作,并对相关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承担责任。配合完成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协助编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指导性案例,开展有关培训及宣传等。根据案件处理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组(政府采购、行业、法律等相关专家),对投诉、举报等案件进行研究会商、或者就案件组织专家书面提出意见,确保裁决结果的准确性、一致性、公正性。相关费用(含组织费、专家咨询服务费、速记费等)包含在供应商报价内。3.项目组成员需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乙方需在行政裁决工作项目组服务开展前完成岗前培训,之后需定期培训,一年内不少于2次。原则上服务期内常第1页共5页驻人员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需保证不少于1个月的共同驻场交接期,并经温州市财政局同意。4.保密要求: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财政部门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不得担任对方或第三方当事人代理人。5.档案整理保存要求:案宗的基本信息、文件目录和存放位置清晰记录,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访问权限管理制度完善,定期进行文件检查和维护。6.经费分配要求:直接用于项目组成员经费分配比例高于81%。7.响应时间要求:如遇重大执法事项、突发事件等情况,项目负责人根据甲方要求全程介入,提供及时、高效的响应服务(不限于现场、视频等形式),且响应时间在1个小时以内。二、合同价格1.固定费用。主要包括常驻人员开展裁决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开展行政裁决相关服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及纸张费、邮寄费、印刷费、案件资料整理归档费、交通食宿费等。根据案件处理工作需要,必要时组织专家组(政府采购、行业、法律等相关专家),对投诉、举报等政府采购案件进行研究会商、或者就案件组织专家书面提出意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含组织费、专家咨询服务费、速记费等)。是否需要专家、速记由乙方提出或者财政部门直接决定。固定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各单位支付情况详见附件),其中乐清市财政局支付1.67万元(壹万陆仟柒佰元整)2.案件计件费用。按合同期限内实际协助处理的案件数量支付案件计件费用,受理后经调解撤诉的投诉案件1500元/件;出具处理(处罚)决定书的3000元/件。信访举报案件受理后处理的800元/件。配合完成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工作,不另行计算案件数。同一案件出具多种文书的,从高价计件一次。出具处理(处罚)决定书案件数量超过收到案件数28%的,超出部分按照调撤标准计费。根据当年度政府采购实际处理的投诉和举报案件归属分摊,在合同履行结束后与第2页共5页相关财政部门据实结算。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实施地点: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3.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石圣科、施政、周正萍、杨梦云、李海杰、王星亮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负责人为石圣科,合同签订时指派李海杰、王星亮律师于工作日到甲方指定的集中裁决服务办公场所值班全天,值班时间与行政机关办公时间一致。乙方值班人员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在行政裁决服务办公场所或甲方所在地轮值办公。六、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固定经费的金额作为预付款,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调试和验收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第3页共5页九、违约责任1.财政部门可根据行政裁决工作服务团队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如被财政部门法制审核时,指出事实认定错误、法律依据错误、证据不足、结论违法等),酌情扣减服务费用。相关案件如因供应商责任导致被行政复议纠错的,扣除该案件2倍费用,如因供应商责任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扣除3倍案件费用。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工作。3.乙方逾期履行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履约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项目预算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第4页共5页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贰份。温州市所属市县区财政局按照预算分摊金额可依据本合同分别与乙方签订协议。甲方(盖章):乐清市财政局地址:温州市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5年4月1日乙方(盖章):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润大厦悦开工年心15-16层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高新区支行开户帐号:771000120190007578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5年4月1日第5页共5页师事务CLoy采德恒律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二0二五年四月一日温州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乐清市财政局乙方(磋商响应方):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根据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项目编号为Z-CS202503060009JJG的温州市2025年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成交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和要求1.本项目乙方服务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不少于3人,均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至少2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在温州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办公场所派驻不少于2名常驻人员(至少1人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如遇重大执法事项、突发事件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全程介入,提供及时、高效的响应服务。2.乙方负责集中裁决覆盖范围内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信访等案件的受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等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到访接待、电话咨询等),具体包括协助财政部门开展案件审查、相关当事人约谈、行政调解、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拟定(代发)相关法律文书、案件资料整理归档、解答相关疑问等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相关服务工作,并对相关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承担责任。配合完成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协助编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指导性案例,开展有关培训及宣传等。根据案件处理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组(政府采购、行业、法律等相关专家),对投诉、举报等案件进行研究会商、或者就案件组织专家书面提出意见,确保裁决结果的准确性、一致性、公正性。相关费用(含组织费、专家咨询服务费、速记费等)包含在供应商报价内。3.项目组成员需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乙方需在行政裁决工作项目组服务开展前完成岗前培训,之后需定期培训,一年内不少于2次。原则上服务期内常第1页共5页驻人员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需保证不少于1个月的共同驻场交接期,并经温州市财政局同意。4.保密要求: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财政部门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不得担任对方或第三方当事人代理人。5.档案整理保存要求:案宗的基本信息、文件目录和存放位置清晰记录,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访问权限管理制度完善,定期进行文件检查和维护。6.经费分配要求:直接用于项目组成员经费分配比例高于81%。7.响应时间要求:如遇重大执法事项、突发事件等情况,项目负责人根据甲方要求全程介入,提供及时、高效的响应服务(不限于现场、视频等形式),且响应时间在1个小时以内。二、合同价格1.固定费用。主要包括常驻人员开展裁决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开展行政裁决相关服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及纸张费、邮寄费、印刷费、案件资料整理归档费、交通食宿费等。根据案件处理工作需要,必要时组织专家组(政府采购、行业、法律等相关专家),对投诉、举报等政府采购案件进行研究会商、或者就案件组织专家书面提出意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含组织费、专家咨询服务费、速记费等)。是否需要专家、速记由乙方提出或者财政部门直接决定。固定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各单位支付情况详见附件),其中乐清市财政局支付1.67万元(壹万陆仟柒佰元整)2.案件计件费用。按合同期限内实际协助处理的案件数量支付案件计件费用,受理后经调解撤诉的投诉案件1500元/件;出具处理(处罚)决定书的3000元/件。信访举报案件受理后处理的800元/件。配合完成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工作,不另行计算案件数。同一案件出具多种文书的,从高价计件一次。出具处理(处罚)决定书案件数量超过收到案件数28%的,超出部分按照调撤标准计费。根据当年度政府采购实际处理的投诉和举报案件归属分摊,在合同履行结束后与第2页共5页相关财政部门据实结算。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实施地点: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3.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石圣科、施政、周正萍、杨梦云、李海杰、王星亮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负责人为石圣科,合同签订时指派李海杰、王星亮律师于工作日到甲方指定的集中裁决服务办公场所值班全天,值班时间与行政机关办公时间一致。乙方值班人员可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在行政裁决服务办公场所或甲方所在地轮值办公。六、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固定经费的金额作为预付款,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调试和验收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第3页共5页九、违约责任1.财政部门可根据行政裁决工作服务团队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如被财政部门法制审核时,指出事实认定错误、法律依据错误、证据不足、结论违法等),酌情扣减服务费用。相关案件如因供应商责任导致被行政复议纠错的,扣除该案件2倍费用,如因供应商责任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扣除3倍案件费用。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工作。3.乙方逾期履行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履约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项目预算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第4页共5页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贰份。温州市所属市县区财政局按照预算分摊金额可依据本合同分别与乙方签订协议。甲方(盖章):乐清市财政局地址:温州市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5年4月1日乙方(盖章):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润大厦悦开工年心15-16层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高新区支行开户帐号:771000120190007578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025年4月1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裁决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