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路灯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2025)
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迎丰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24631120244601
二、合同名称: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迎丰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JSCG-HW2024-007A
四、项目名称: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迎丰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昌吉市滨湖镇镇政府
联系方式:13201031383
供应商(乙方):巴州永玖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华凌贸易城五楼B区8-2号
联系方式:186996171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迎丰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3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33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昌吉市滨湖镇迎丰村村委会,签订合同后一个月之内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昌吉市滨湖镇人民政府迎丰村路灯项目文件.pdf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线询价项目的成交结果,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货物名称:合同总价:,,大写:,(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底座基础、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人工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不限于费用需经双方协商)。二、供货范围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技术资料。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三、付款方式1、根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支付。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四、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还给乙方。五、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交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六、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货物包装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八、安装与验收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九、保修与售后服务1、质保期保质期为,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向题。(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力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但一切费用。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十、保密条款l、乙方对履约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陪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十一、违约责任1、本合同项下货物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等任何阶段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1)由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消除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补供遗漏的设备或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环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4)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在线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4、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5、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l、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双方都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箱进行送达,若一方地址或联系方式、邮箱变动,须及时告知对方,如因一方告知不及时无法送达文书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送达不到或者拒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在线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同时,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签订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行:邮箱:,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太阳能路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