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外包 不动产窗口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江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江岸区不动产窗口服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2025年江岸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江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3、联系方式:027-82725220
4、供应商(乙方):武汉新维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街台北三村17号附1号第三层
6、联系方式:027-11111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江岸区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305000元
5、合同金额:430.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2日至2026年03月21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务服务大厅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029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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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不动产窗口服务外包项目.pdf

武汉市江岸区不动产窗口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甲方:武汉市江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武汉新维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合同组成合同金额2付款时间及方式2四、技术服务内容及合同服务期2五、甲方权利及义务2乙方权利及义务6违约责任..7八、合同终止.8九、知识产权.8通知、继承、争议解决910其他甲方:武汉市江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麟趾新村55号乙方:武汉新维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街台北三村17号附1号第三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武汉市江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与乙方(武汉新维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就武汉市江岸区不动产窗口政务服务外包项目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组成以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以下文件内容存在差异,以签订日期在后者为准。1.合同正文。2.招标编号为HJZB-ZCFW-2025-017号的招标文件,乙方公开响应HJZB-ZCFW-2025-017号招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以上文件关于乙方责任和义务的内容之间如有矛盾或冲突或无故减少之处的,双方确认应以合同正文的内容为准执行。但甲方书面予以豁免,且该豁免具有正当理由的除外。1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佰叁拾万伍仟元整(小写:¥430.5万元)三、付款时间及方式甲方分三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要求确保窗口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待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后,乙方提交第一期付款申请,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小写:¥215.25万元)。2.第二期:乙方于项目服务期起始之日六个月后,提交项目二期款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贰万贰仟元整(小写:¥172.2万元)。3.第三期:乙方于项目全部服务期满前十五日内,提交项目尾款付款申请,经甲方验收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零伍佰元整(小写:¥43.05万元),乙方需提前向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账户名:武汉新维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开户行:中信银行武汉三阳路支行乙方账号:8111501010700885692四、技术服务内容及合同服务期服务期:本合同有效期从2025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止,合同期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长可续签二年。2服务内容:不动产登记窗口综合管理及服务工作: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导办、查询等工作:网络预申请信息处理、帮办及资料预审工作:不动产各登记类型的收件、缮证、开票、发证等工作;司法登记工作:拆迁灭籍工作:证书补录、数据修改工作:上门服务工作:绿色通道服务工作:落宗工作:好差评督导工作:成果归档、台账统计工作:群众评价、信访回复、对外宣传、文案工作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服务要求: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7:00、每周六轮流提供延时服务。2.人员分配及工作职责:工作人员不少于55人,负责不动产登记窗口业务工作。3.配备的管理岗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窗口单位相关岗位有3年以上的管理经验。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身体健康、政治觉悟高、敬业精神强、作风过硬、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协调,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4.招聘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武汉市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及其登记系统操作,应熟悉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落宗人员应掌握不动产测量及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能力。工作人员需要服从轮岗学习的需求,以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及对不同岗位工作的熟悉程度,更好地服务于整体工作安排。5.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应将工作人员的基本资料报甲方备案。6.乙方需为工作人员按规定提供统一服装(包含制服、头花、领巾等)及劳保用品,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7.乙方应对新进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60小时的岗前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技能素质达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要求。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应低于48小时,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30小时,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礼仪培训。还应重点加强保密意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确保无泄密事件、无数据资料丢失等事故发生。38.工作人员上岗时,要统一使用普通话服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说话和气、百问不厌、不与群众发生争执,自觉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9.工作人员在上岗、待岗、休息等各种时间、各种场所因任何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因工作人员本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纠纷及不良后果,也由乙方及本人负责,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0.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进社区服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物资、器材保障;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推广不动产登记经验做法。质量要求1.按照共同制定的服务计划进行服务,全体窗口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确保登记质量。2.工作人员应遵守江岸区行政审批局和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不迟到早退,保持大厅及岗位整洁,自觉维护服务大厅秩序。3.做好应急突发事件预案准备。出现应急情况、投诉等,管理岗位人员应及时介入,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4.乙方应保证完成当日受理的所有业务申请5.外包服务窗口不得出现空岗情况。6.服务人员需配合甲方完成上级单位的各项工作检查。其他要求1.根据工作安排,甲方适时组织对乙方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服务质量、人员素质要求、保密要求等内容进行考核验收2.乙方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应及时与所有人员签订用工合同。43.出现以下情况的,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予以更换工作人员:(1)业务考核不合格的:(2)一年中被江岸区行政审批局通报两次(含)以上的:(3)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联系申请人补正材料,导致中请人多次往返政务大厅的;(4)违反《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中一票否决规定的:a、电子监察系统出现红牌一次;b、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为:c、借中心窗口搭车收费、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增、减、免收费项目等问题;d、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e、无论何种原因,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f、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属实的:(5)如发生倒卖证书等行为,涉及违反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6)其他违反《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或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的4.若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约谈:事件后果严重的,甲方则有权提前终止合同。a.因乙方原因导致被上级单位通报和被“电视问政”等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b.乙方全力做好群众监督投诉管理工作,因乙方服务态度、业务咨询答复等被认定为不满意案件的。c.根据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要求,季度及年度考评成绩被列入全市后3名的。五、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考核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监督、指导服务事项进展,并提出改进意见。52.甲方有权在乙方工作人员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严重违反甲方现场办公纪律(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确认知悉甲方的现场办公纪律)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但甲方应提前向乙方告知。3.甲方指定相关负责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包括对服务事项的评估和验收。对于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不当行为,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或追责。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本合同涉及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或延迟完成合同项下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需要提供服务无法或延迟完成的直接证据。6.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岗位标准及自身运营需求对入职员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入职。7.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符合国家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办公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必需的自助设备。8.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六、乙方权利及义务1.负责提供除甲方已明确的保障项目之外的其他必要保障物资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扫描设备、办公耗材等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现场工作人员。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严格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并保证人员数量满足甲方工作需要。4.乙方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在项目实施阶段,乙方所有直接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情况要及时与甲方沟通解决。65.乙方应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依法按时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及各项福利。6.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为。7.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与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的新公司完成工作任务、设备及人员交接后终止服务,确保甲方不动产窗口服务各项工作平稳交接过渡。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台同报价、合同文本、一方的业务和技术资料、双方标有保密字样的往来文件及其他商业秘密。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保密义务是指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任何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情况: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双方均有义务尽其一切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窃取秘密信息。由于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对受损失方负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2.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且对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3.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内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的后续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4.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活动,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出补救措施。同时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向甲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文件。】7八、合同终止1.如有以下任一情况时,本合同终止:(1)如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未就续签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在期限届满时终止:(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2.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立即终止本合同:(1)一方有欺诈性的行为:(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发生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4)未经对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3.任何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4.本合同终止或部分业务终止时有关事项的处理:(1)乙方应配合甲方将其服务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至第三方:(2)本合同终止时,双方按终止前乙方已提供的符合约定的实际服务结算费用。九、知识产权【1.乙方承认并尊重甲方或其关联机构拥有或合法使用的知识产权(“甲方的知识产权”),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视为授权乙方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82.乙方因违反相关规定而使甲方招致任何损害(包括经济损害、荣誉损害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应就甲方招致的荣誉损害在受损的范围内为甲方消除不利影响。十、通知、继承、争议解决1.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新的办公地址时,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但如一方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在合同期内,若乙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乙方应在合并或分立前15日通知甲方,若前述事项可能导致乙方主体变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书面形式,以中文的形式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派送(包括快递)或挂号邮件方式送达至甲方及乙方的地址及联系人(具体见本合同首部)。4.如遇双方或一方联系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双方或对方应及时沟通和更换联系人。5.通知或通讯被认定的送达时间应按如下规定:(1)如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则应以传送记录或电脑所显示的进入时间为准。若传送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则送达日期应认定为在接收地的下一个工作日:(2)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方式派送),以收件日期为准:(3)以挂号邮件递送时,按邮局出具收据之日起七日为准。6.基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发生,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y9十一、其他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提供服务的地区的规定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变更相应条款,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之目的。无法变更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按终止前乙方已提供的符合约定的实际服务结算费用。2.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认同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均为本合同的补充,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认真遵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如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4.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双方之间此前就该标的进行的所有磋商、谈判以及达成的协议。5.本台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武汉年岸区自然和乡建设局代表签字或日期:乙方:武汉新维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或盖章:l日期:20253.2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外包 不动产窗口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