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 细颗粒物监测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213-PXGJ-G2025-0030001
二、合同名称:梁溪区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13-PXGJ-G2025-0030
四、项目名称:梁溪区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滨水路301号

联系方式:18251552002
供应商(乙方):江苏蓝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南湖中路28-52号第四层
联系方式:1594924498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梁溪区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联系方式:15949244984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48200.00元
合同金额:154.8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21 14:26: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梁溪区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合同书.pdf

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13-PXGJ-G2025-0030)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需方(采购人):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供方(中标方):江苏蓝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PXGJ-G2025-0030二、采购项目名称:梁溪区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金额:壹佰伍拾肆万捌仟贰佰元整(大写);1548200元5(小写);四、交货期或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五、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所有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六、交货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七、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40%,本项目所有内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质保期结束且无争议后支付余款合同总价的10%。(注:中标单位应于每次申请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足额合规的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八、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1TE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塑供方在投标(响应)、评标(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书组成:合同书由格式条款和合同条款二部分组成。合同条款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应与“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的内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类型,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履约保证金要求,价款或报酬、付款进度安排、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分包要求等。十、合同备案: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十一、合同书生效及注意事项:合同书与合同条款共同组成完整合同书。采购人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书签订工作。供需双方在合同书上确认签章后,合同即生效并经系统自动将合同书推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十二、供需双方如有其它要求,可参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并在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供需双方自行拟定补充条款。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五十条规定,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柔溪合同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迎龙路”国控空气站点站房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备机采购、配套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1548200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40%,本项目所有内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质保期结束且无争议后支付余款合同总价H的10%。(注:中标单位应于每次申请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足额合规的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而1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以上价款均不计利息。)(三)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质量要求与检验:1.供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生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符合合同约定。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7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6.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7.需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程序执行。(五)交货条件: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1验收合格;质量及验收:一次性验收100%合格,如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则由供方承担费用返工达到100%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按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支付需方违约金。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1.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3..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5.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供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服务,其费用另定。(七)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4.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支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5.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6.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9.本合同项下需方要求供方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调查费、差旅费等。需方有权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供方应赔偿给。需方的违约金和损失,如不足,供方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5.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需方(采购人):(签章)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供方(中标方):江苏蓝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法定(授权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通扬南路280号12楼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南湖中路28-52第2027年202年4月2日供方户名:农业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供方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育同正章见证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方账号:10630001040009405见证方育同正章200251新增设备配置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内容数量单位备注品牌1空气站房站房(包含必配项:避雷满足接地电阻小于4Ω要求、强弱电、光纤、网络、围栏、爬梯、站点标识牌和警示牌、采样平台配备电路预留插座等)1套尺寸:7m*3m*2.8m(岩棉板,A级耐火等级)、钢制楼梯、不锈钢栏杆、铝合金玻璃隔断;内部铺设防静电地板;底座7.5m*3.5m左右,使用工字钢材质,防腐处理:标识牌和警示牌制作要求参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站房标准化建设技术规定(试行)》附录A蓝创2空气站点(包含必配项:2台1.5P具备来电启动与远程控制功能恒温设备、钢瓶气压力检测传感器3套、温湿度传感器、电流电压检测传感器、电源自动控制、门禁一体机、气态污染物监测仪自1套原有站房监控系统、UPS等可直接利用聚光集成o动质控设备、采样总管监控、过滤膜长时间免更换装置、烟雾检测器、标气泄漏检测、水浸报警器、清洁度监测装置、照明控制、排风设施等各1套)3细颗粒物监测设备采购细颗粒物监测PM。监测仪1套细颗粒物(PM,)自动监测仪需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具有合格证书赛默飞4设备搬迁原站点相关设备搬迁、安装、调试1批含吊装蓝创5游泳馆防水与环氧地坪铺设铲平清扫后做防水并进行环氧地坪铺设1900左右平方米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蓝创6篮球馆防水铲平清扫后做防水1800左右平方米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蓝创交小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控空气站点安装集成及配套服务 细颗粒物监测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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