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惠企免费公章刻制采购合同公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年惠企免费公章刻制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50102-BYZC--CS-20250003-HT-257566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惠企免费公章刻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50102-BYZC--CS-20250003

四、项目名称:惠企免费公章刻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F3号楼1-3层
联系方式:04712387052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怡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街新城区疾控中心对面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07室
联系方式:158493280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惠企免费公章刻制
3,333(套)
¥240.00
¥799,920.00
【无】

合同金额: 799,92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db2ec28e-3d04-4d06-968a-6044f6ddeb9e_2025年惠企免费公章刻制项目合同.pdf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04月21日

附件

2025年惠企免费公章刻制项目合同甲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F3号楼1-3层乙方:内蒙古怡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青山街新城区疾控中心对面内蒙古怡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07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2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惠企免费公章刻制项目150102-BYZC--CS-20250003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55501(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1、乙方为甲方提供公章刻制服务,在甲方指定服务地点内,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塑壳水晶防伪光敏封边印章一套,每套印章包含:法定名称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共计四枚,并配备包装盒。同时,乙方需提供印章三包服务。2、乙方需派遣印章刻制人员以及帮办代办人员至甲方指定服务地点,负责在指定窗口为新开办企业办理公章刻制相关业务,协助企业完成办理过程中的各项手续,解答疑问,确保服务流程的顺畅与高效。(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服务清单。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合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内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为准),签订合同后5日内开始服务。(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1、新城区辖区新开办企业填写《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申请表》,成交供应商为新办企业提供相应刻章服务,在1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做好印章备案,并将刻好的印章交付甲方指定企业,在《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申请表》盖章签字,留存为企业刻制印章的印鉴,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乙方提供刻章服务为甲方指定企业所交付印章材质为水晶光敏材质,印章的外观整洁、光滑、无裂痕、无明显划痕,章面平整、文字、图形、数字大小匀称、排列整齐、字体规范,行政公章蒙汉文大小相同,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甲方要求,每套印章包含:法定名称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共计四枚,并配备包装盒。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印章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每套印章的质保期为1年。自乙方向甲方指定企业交付印章并经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三包服务,非因使用者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包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三)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一楼大厅内。(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边昊15849328070(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杜晓辉0471-2387052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799920.00元(小写)柒拾玖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大写)。七、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达到付款条件30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00%。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进度为准。(二)付款条件:合同期满或合同内金额使用完毕(累计刻章数量达到3404套),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00%。(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内蒙古怡乐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北环支行银行账号:0602102109100046763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如出现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法律责任与损失。九、违约条款(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合同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上限以合同金额的6%为限。(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在本合同期满或服务达到付款条件后,有权停止服务,该行为不视为违约。(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违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或者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各执两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十四、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名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名称:(章)京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010L号马M2023年4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惠企免费公章刻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呼和浩特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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