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泰斯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81101000020669400
五、合同编号:11N01028339020257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智能交通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
16500
16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17799903393
传真:/
地址:新疆博乐市北京南路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8339020257801).pdf
合同编号:11N01028339020257801采购单位(甲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泰斯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泰斯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泰斯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泰斯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智能交通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技术服务--品牌:1次16500.0016500.00合同总价(元)165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整二、服务条款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1、检验范围: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管辖区内的7段区间测速及4条车道固定测速等智能交通监测记录设备进行检验.检验内容按乙方工程师编制的检验记录表进行检验。注:如2次复检均不合格甲方应做整改,整改后复测合格需另收取费用。2、检验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执行标准:JJG(新)30-2022《机动车区间测速监测系统》JJG527-2015《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定规程》4、检验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5、出具报告时间:检测及整改完成后一周内。6、经双方协商遵守以下条款:(1)乙方派出专门工程技术人员,对甲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测工作;(2)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复检。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拒绝乙方干预正常工程施工的权利。2、甲方应积极与乙方进行磋商,审定检验方案。3、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开展检验工作所需的相关工程资料。4、在检验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检验工作,提供开展检验工作所需的便利条件,如测试车辆及厂家工程师现场调试工作。5、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应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被检测的工程,其质量不符合检测方案规定的,有提出整改意见、措施的权利。2、甲方对检测中提出的整改项未监督落实整改的,乙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3、有按照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检验技术服务费的权利。4、对甲方提供的用于乙方开展检验工作的相关工程资料,乙方不得泄露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以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5、对该项目的检测内容应落实,并需要得到使用方的认可。第四条:技术服务费检验技术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65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整)。第五条: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待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定证书后支付结算金额的100%技术服务费。如合同约定车道数量与现场不符,最终按实际测试车道数量支付相应测试费用。1/2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承担义务和责任,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2、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协议未作明确规定或协议以外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3、如乙方未能按时出具检测报告,造成甲方的损失及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5%的违约金。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所有对本协议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如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政策相违背时,双方应及时修改协议或终止协议。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支行账号:,账号:6505018963860000113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园支行账号:账号:6505018963860000113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交通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