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保康县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保康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三、项目编号:420626202505000110
四、项目名称:保康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保康县人民医院
2、地址:保康县城关镇迎宾路85号
3、联系方式:0710-5812456
4、供应商(乙方):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七号路
6、联系方式:182712658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18000元
5、合同金额:9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保康县人民医院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6-2025-0006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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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pdf

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医院通用版)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保康县人民医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联系人:业务联系电话:乙方(处置方):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七号路李小彤业务联系人:业务联系电话:18271265858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月1日第1页共6页.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甲方(委托方):保康县人民医院乙方(处置方):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疗废物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医疗废物必须集中处置。乙方经襄阳市环保局认定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和能力,甲方现委托乙方长期处置甲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襄价费规[2017]79号文件精神,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惠有偿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一、委托事项甲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安全无害化处置。二、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负责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到医院的暂存处,并按要求装入乙方提供的收集箱中,协助乙方装车;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场所和装车完毕后日常清理工作由甲方负责。2、不能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非医疗废物掺入医疗废物中;3、加强对储存的医疗废物管理,按相关要求进行消毒等方式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乙方前应就地消毒),医疗废物中掺有高度危险物质应明确警示并通知乙方。因违反医疗废物收集、包装、分类、暂存、消毒等规定或自行处理及委托他方处理、储存及储存现场管理不善、医疗废物中掺有高度危险物质未尽合理通知并警示义务等造成的损失、事故(包括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2页共6页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为乙方收集、运输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出入手续,保障乙方收集人员、车辆的安全,若甲方不能提供安全停车位置(因电子抓拍无停车位置的收集点),甲方必须搬运到协商固定位置装车;5、指派专人(或兼职)负责与乙方进行现场交接,并在核实医疗废物的重量(或数量)和交接日期后,如实在交接单上签字;6、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及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处置费;7、甲方负责乙方现场放置的医疗废物收集箱(桶)的安全、完好,如丢失、损坏,甲方应照价(每个箱(桶)200元)赔偿乙方。8、甲方对医疗废物和暂存处的管理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二)乙方义务1、为甲方提供所需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箱;2、乙方配备专业人员使用专用车辆上门收集、协助甲方装车,运输医疗废物;3、清运方式:两日一次;从事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含19张)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活动,收集过程可按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执行;4、负责将运回厂的医疗废物按国家标准处置并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装运回厂的收集箱必须洗刷干净、严格消毒;5、运出医院的医疗废物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没有严格按规定进行消毒等处理、医疗废物中掺有高度危险物质而未尽到合理警告义务的除外;6、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尽量避免出现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7、负责为甲方准备现场交接清单,并在装车现场与甲方指派人员办理签字交接手续。第3页共6页·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双方权利(一)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资质进行核查;2、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置技术工艺及方式质疑,对乙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权批评建议;3、对乙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上报环保、卫生等部门;4、对因乙方不按约定的时间运输医疗废物给甲方造成的不必要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二)乙方权利1、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向甲方收取、追讨相应的处置费;2、对甲方未按要求收集、包装、分类、暂存、消毒的,以及掺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医疗废物有权拒绝收运;3、对甲方拖欠处置费的行为有权收取违约金或资金占用利息,直至款项回清为止。对合同到期后仍未付清处置费的,乙方有权采取暂停收集等措施。四、处置费用1、收费标准:处置费用金额:¥918000.00元,大写玖拾壹万捌仟元整。不含税金额:866037.74元,大写:捌拾陆万陆仟零叁拾柒元柒角肆分。2、结算方式:合同总费用按安季度结算。口每月支付处置费为¥_元每季度支付处置费为¥114750.00元元口每半年支付处置费为¥元全年支付处置费为¥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相关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则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按物价部门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医疗机构搬迁、扩建、医废量异常增加的情况下,需经双方重新核定处置费用总额并签订补充协议,总处置费用以补充协议为准。第4页共6页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五、费用结算期限、方式及逾期付款违约责任1、费用结算期限乙方在每个季度末开具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9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汇款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季度医疗废物处置费。2、费用结算方式乙方不接受现金,只接受银行转帐。除此之外,甲方如以现金支付乙方业务人员或按“乙方文件授权要求”将处置费转移到其他单位银行帐号上乙方一概不予承认,造成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款账户如下:公司名称: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七号路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襄阳分行税号:91420600685630848A账号:23610154800001263电话:0710-35718023、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若甲方拖欠乙方任一月度处置费(从次月1日起算)达两个月,则从第三个月的1日起,每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1‰(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所拖欠处置费付清为止。若甲方连续三个月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处置费,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处置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六、合同的终止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合同自行终止,处置费按照实际天数计算1、任何一方停业、解散或破产,但暂时停业整顿的除外;2、乙方不再具有处置资格或能力;3、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现。七、其他规定1、本合同结算费用为最终费用(包括收集费用、运输费用、处置费第5页共6页..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用、税收、检测及验收等相关合理费用);甲方营业规模变更时,按甲方实际病床数或营业面积增、减收费额,双方另行签订合同;2、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为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及时履行,经书面或电话及时告知,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任何一方侵权或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索赔;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环保、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本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合同的,处置费按续签合同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6、除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两个月的处置费作为违约金。7、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八、特别条款乙方代表与甲方约定本合同以外特别条款的,必须经过乙方公司批准方为有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20600685630848A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孙建成甲方委托代理人(打印+签字):乙方委托代理人打印+签字):李小彤地址: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七号路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日期:月日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