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082369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479391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南沙区东涌镇安乐堂陵园
联系方式:020-84916088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东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
联系方式:159188930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92,950.00
92,950.00

合同金额: 92,950.00元,大写金额:玖万贰仟玖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1日
履约地点:南沙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22日

安乐堂后勤服务辅助项目外包合同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乙方:广州市东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4月22日合同签署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路1号联系人:何伟健,电话:020-84916088乙方:广州市东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路1号联系人:黄英敏,电话:020-34900878甲方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将鱼窝头安乐堂后勤服务辅助事项外包给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外包事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项目内容及地点1.项目名称:鱼窝头安乐堂后勤服务辅助事项2.项目内容:(1)协助安乐堂陵园绿化草地及周边路面保洁、办公楼的日常卫生保洁;(2)协助安乐堂内花草树木日常养护、修剪及管理工作;(3)协助安乐堂内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工作。(4)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3.项目地点:东涌镇。第二条本合同期限自2025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1日止。第三条考核合同结束后甲方对该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考评。考评总分-1-90-100分,全额支付服务费用;考评80-89分的,支付90%服务费用;考评70-79分的,支付80%服务费用;考评60-69分的,支付70%服务费用;低于60分的,支付60%服务费用。乙方对上述考评标准以及对应的服务费用支付比例不持异议,如根据考评分数甲方无需全额支付服务费用的,减少部分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应付款项无法抵扣减少部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应的服务费,乙方对此不持异议。第四条项目外包费用和支付方式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项目外包费用为人民币玖万贰仟玖佰伍拾元整(¥92950元)。该笔费用是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甲方需要支付的全部费用,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项目外包费用为含税全包服务费,服务费按分12次支付:2025年5月-2026年3月每月5日前支付人民币¥7745元。合同期满10天内,甲方根据考核情况结算剩余费用。每次支付前,由乙方提前开具合格发票给甲方,若因乙方无提前开具合格发票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3.乙方的账号信息如变更收款账号的,应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甲方付款失败、错误的,因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如遇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原因需要顺延支付时间的,乙方同意无条件顺延支付时间,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54554095821发票抬头: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2-发票内容:业务外包服务费乙方开户名称:广州市东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涌支行银行账号:05681727000000674第五条保密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1)负责定期对乙方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安全保密培训;(2)负责为乙方提供相适应的涉密工作环境;(3)负责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保密管理;(4)负责保障乙方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2.乙方责任(1)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2)严格执行甲方各项保密管理规定;(3)自觉接受甲方的保密审查、教育和管理;(4)履行本涉密岗位保密职责;(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6)乙方派驻人员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并签订保密承诺书;(7)发生失泄密事件和隐患,应当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3.违约责任不遵守保密规定发生失泄密事件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宜;(2)对乙方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乙方健全应有的工作规范等;-3-(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4)负责收集、整理所需全部档案、资料,适时提供给乙方。(5)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6)协助乙方做好工作。(7)依照约定的标准及期限,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编制服务方案,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2)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在服务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4)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5)保证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业务提供充裕的人力、物力及相应的软件、硬件支持,负责所有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第八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如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并结清相关费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合同解除。2.如需在合同期限满后续签合同的,甲方需于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否则视为合同自然终止。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立即更正并赔偿对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4-2.合同一经签定,如一方中途变更合同内容,必须事先知会对方,双方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具体操作。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提前终止合同,已经实施的项目,仍须支付相关项目费用。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交付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款项,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违约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等。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改正。乙方拒绝改正;或改正后提供的服务依然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全部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关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所有关于合同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5-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法律性文书、通知及其它联系,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以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