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水利厅2025)
湖北省水利厅水利综合事务管理项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经济办)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WYJ4200002500900322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水利综合事务管理项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经济办)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水利厅
2、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3、联系方式:87221839
4、供应商(乙方):湖北红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
6、联系方式:189714412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000元
5、合同金额:0.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6月30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224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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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3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红光).pdf
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协议书甲方:湖北省水利厅乙方:湖北红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可靠,收费价格合理,信守政府公务车辆招标采购书中承诺,项目编号:FWYJ4200002500900322依据国家对机动车辆维修标准和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约定乙方为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乙方承修甲方指定的机动车辆。修理范围: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三级维护、二级维护、小修及日常保养等。二、维修程序:严格按汽车行业标准、工序进行维修。严格按汽车行业标准、工序进行维修。每次送修,乙方应当提交具体的价格明细,甲方认可后实施维修。三、维修费用:1、维修费用由工时费、材料费组成。【工时费=工时单价×工时定额:工时单价:一类企业小车35元,各修理项目及工时:以核定工时定额为依据。未列入核定工时定额的工时定额项目,按市交委、市物价局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标准。2、2025年维修费预算金额:5000.00(伍仟元整)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车辆送修单》、《维修明细表》经审核无误后据实结算。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甲方有权拒付费用。四、质量保证:1、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车辆保修制度。送修车辆维修合格出厂后,要核发的《维修出厂合格证》,如发现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乙方应该负责免费修理,直到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维修合同出厂车辆的责任保障期和质量里程以先到者为准。3、凡在乙方维修的车辆,自出厂之日起: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30000公里或一年内;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内;级维护:2000公里或10日内:所有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保证3万公里或一年。五、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车辆维修全过程2、车辆维修时甲方须提供车辆负责人出具的签字认可的《车辆送修单》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才能进行维修,对乙方不按维修程序或不按约定的维修项目,擅自增加维修项目或先修后办理审批手续的,有权拒付维修费用。3、有权调解车辆维修过程中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纠纷。4、有权对违规的乙方单位取消定点维修资格。5、有义务按期与乙方据实结算维修费用。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拒绝车主单位和个人除正当维修服务以外的任何不正当要求,并向甲方反映。2、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违约行为。3、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并建立送修车辆档案。4、按《车辆送修单》上确定的维修项目和时间保质保时完成任务。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转厂维修。6、提供24小时外出抢修服务。7、确保维修竣工车辆尾气完全达标,在保修期内未达标车辆应及时免费处理。8、所有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竣工车辆出厂前实行免费检测服务,确保维修质量。9、保证所有配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正厂产品。10、遵守行业承诺服务,公开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和材料价格11、甲方送修车辆在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结算单上所列零配件以及维修项目与实际不符,按多报金额处以两倍以上赔款。13、收款人名称:湖北红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027-87892067交通银行武昌支行账号:421864028018170131319行号:301521008000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6666795065R六、争议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六.本协议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10月31日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乙方中途丧失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该合同自行中止。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诊方:玉民甲方:代表人:代表人:202年Y月22日2027年4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