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双车道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JLJSGC202501-ZFCG-01
二、合同名称
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
三、项目编号
JLJSGC202501-ZFCG-01
四、项目名称
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埔县西河镇漳溪
联系方式:0753-5643178
供应商(乙方): 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雄峰南大街62号
联系方式: 020-840432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
1(项)
3,814,000.00
3,814,000.00
合同金额: 3,814,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捌拾壹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8月18日
履约地点:大埔县西河境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22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422-2025-00087项目编号:JLJSGC202501-ZFCG-01项目名称:大埔县富里一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工程名称: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工程地点:大埔县西河境内发包人: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时间:2005年4月8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工程地点:大埔县西河境内工程内容:公路工程施工,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具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422-2025-00087、项目编号:JUSGC202501-ZFCG-01)工程规模:本项目主线位于大埔县西河境内,起点位于富里,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汶水,终点桩号为K6+200,主线长6.2km。按原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5km/h,加宽路面及挖补后重铺路面为水泥砼路面,路面结构面层设计厚度为20cm,设计弯拉强度为4.0MPa,具体路面加宽方案按设计图实施。注:具体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量为准;弃土场由甲方协助解决,弃土运距按实际运距计算。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埔交【2024】122号资金来源:上级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范围: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所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130个日历天内完工,如遇人力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从202年4月8日开始施工,至20年月1日竣工完成(雨天延顺)。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五、合同价款合同预算价(大写):叁佰柒拾柒万叁仟伍佰柒拾壹元陆角整(人民币)(小写):3773571.60元注:最终金额以相关审核部门审定金额为准。六、支付方式1、预付款:进场后付总工程款30%;工程按进度付款,项目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70%;剩下款项按财政部门审核定案后的金额支付至97%;余下3%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经复核符合原定质量要求14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承包人;2、承包人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缴交相关税费;3、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六个月。七、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合同附件组成,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合同文本和合同附件组成一个合同整体。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一、农民工工资及实名制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文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执行。十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工程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十三、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20X年1月8日订立合同地点:大埔县西河镇本合同一式伍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贰份,采购中心壹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发包人: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东众粵联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雄峰南大街62号电话: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汉溪支行帐号:9550880243149100132安全生产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全生产责任,促进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及项目概算时,应确定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2)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检查实施情况。(3)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按规定组织风险评估。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4)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约定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2.承包人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落实合同、《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2)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资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原则,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组织机构等管理体系,配足符合资质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应保证本项目合同段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参加各类安全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5)应切实加强作业工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运用《公路施工安全视频教程》及配套口袋书、配套测试题集,建立工人学校或安全教育体验馆,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安全再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认真细致做好工人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基层班组班前会制度,确保作业工人熟知作业的安全要求和班前危险预知内容。(6)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7)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等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定期检查维护,按规定及时报废:特种设备及支撑体系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组织验收。(8)两区三厂、临建设施等选址及相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9)建立施工现场及驻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10)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按要求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和专项治理。(11)建立健全本项目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1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其他职责。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上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上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4月8日-E建附件: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保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00年月日2025年4月8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422-2025-00087项目编号:JLJSGC202501-ZFCG-01项目名称:大埔县富里一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工程名称: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工程地点:大埔县西河境内发包人: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时间:2005年4月8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工程地点:大埔县西河境内工程内容:公路工程施工,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具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422-2025-00087、项目编号:JUSGC202501-ZFCG-01)工程规模:本项目主线位于大埔县西河境内,起点位于富里,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汶水,终点桩号为K6+200,主线长6.2km。按原道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5km/h,加宽路面及挖补后重铺路面为水泥砼路面,路面结构面层设计厚度为20cm,设计弯拉强度为4.0MPa,具体路面加宽方案按设计图实施。注:具体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量为准;弃土场由甲方协助解决,弃土运距按实际运距计算。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埔交【2024】122号资金来源:上级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范围: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所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130个日历天内完工,如遇人力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从202年4月8日开始施工,至20年广月1日竣工完成(雨天延顺)。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五、合同价款合同预算价(大写):叁佰柒拾柒万叁仟伍佰柒拾壹元陆角整(人民币)(小写):3773571.60元注:最终金额以相关审核部门审定金额为准。六、支付方式1、预付款:进场后付总工程款30%;工程按进度付款,项目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70%;剩下款项按财政部门审核定案后的金额支付至97%;余下3%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经复核符合原定质量要求14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承包人;2、承包人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缴交相关税费;3、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六个月。七、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合同附件组成,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合同文本和合同附件组成一个合同整体。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一、农民工工资及实名制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文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9)1号)执行。十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工程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十三、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20X年1月8日订立合同地点:大埔县西河镇本合同一式伍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贰份,采购中心壹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发包人: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雄峰南大街62号电话: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汉溪支行帐号:9550880243149100132安全生产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大埔县富里-汶水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全生产责任,促进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及项目概算时,应确定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2)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检查实施情况。(3)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按规定组织风险评估。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4)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约定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2.承包人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落实合同、《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2)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资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原则,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组织机构等管理体系,配足符合资质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应保证本项目合同段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参加各类安全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5)应切实加强作业工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运用《公路施工安全视频教程》及配套口袋书、配套测试题集,建立工人学校或安全教育体验馆,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安全再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认真细致做好工人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基层班组班前会制度,确保作业工人熟知作业的安全要求和班前危险预知内容。(6)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7)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等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定期检查维护,按规定及时报废:特种设备及支撑体系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组织验收。(8)两区三厂、临建设施等选址及相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9)建立施工现场及驻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10)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按要求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和专项治理。(11)建立健全本项目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1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其他职责。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上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上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4月8日8日附件: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保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大埔县西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00年月日2025年4月8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双车道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