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设备采购合同公告(笔山书院2025)
笔山书院设备购置项目(D包:音体美器材及科技馆设备)(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50421
二、合同名称:笔山书院设备购置项目(D包:音体美器材及科技馆设备)(二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P522301202500015N
四、项目名称: 笔山书院设备购置项目(D包:音体美器材及科技馆设备)(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笔山书院
地 址: 兴义市
联系方式: 0859-3223342
供应商(乙方): 铜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瓦窑河路一号二楼
联系方式: 13378566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详见合同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1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5年06月08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贵州轩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文件预览:
D包合同.pdf
笔山书院设备购置项目(D包:音体美器材及科技馆设备)(二次)合同甲方:笔山书院乙方:铜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2025年4月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甲方:笔山书院(采购人全称)E乙方:铜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鉴于;1、甲、乙双方根据项且名称:笔山书院设备购置项目(D包:音体美器材及科技馆设备)(二次)(项目序列号:ZFCG20250121009项目编号:P522301202500015N)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r一、采购清单1.1货物清单详见附件1。1.2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零肆佰肆拾贰元整(¥520442.00元)。(已含税)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包含了货物价款、运费、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2.3本合同项下采购清单中的数量和总价为暂定数量和暂定总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该数量,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三、技术资料、协调3.1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场地,告知其安装的有关情况。3.2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耽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3.3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安装进度计划安排。3.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但相关权力部门、机关、司法部门、法律顾问或乙方上级公司监管要求提供的除外。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因乙方不遵守保密义务导致甲方遭受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第2页共18页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如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影响甲方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五、无产权瑕疵和质量保证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导致甲方不能使用的,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2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不含质保金)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导致甲方不能使用的,甲方可要求更换货物,乙方无法更换或者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5.2乙方保证提供法人设备型号、数量、规格、品牌等与招标文件一致,保证提供的货物(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提供货物(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认证文件。六、质保期和质保金10846.1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产品、材料等本身质保期国家规定期限较长的,以较长期限为准),质保期起算时间为自所有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6.2质保金: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全部质量保证金至乙方。6.3乙方必须对提供的全部货物的质量负责,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及时派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因甲方使用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可派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而乙方不愿意更换、维修的,甲方可自行找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乙方拒绝维修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采取通知的形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6.4乙方必须对提供的全部货物的质量负责,如因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给甲方第3页共18页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七、供货安装期和安装地点7.1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且具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具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但甲方应保障乙方实际进场安装时间不得短于30个工作日。7.2供货安装地点:笔山书院,具体地点甲方根据实际需求指定。7.3如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安装场地及条件的,安装调试时间顺延。八、货款支付8.1付款方式:货物严格按甲方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支付材料,待票据整理完成,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把材料递交至财政部门申请拨付款,待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货物货后开箱查验,货物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后,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把材料递交至财政部门申请拨付款,待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物总价的50%,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拾陆万零贰佰贰拾壹元整(¥260221.00元);待安装、调试及验收后支付货物总价的45%,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叁万肆仟壹佰玖拾玖元整(¥234199.00元);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零贰拾贰元整(¥26022.00元);按照合同约定,质保期满,货物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付清。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以本协议为准,乙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不授权任何个人收取款项,甲方应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甲方未支付款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铜仁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8.2当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超出招标范围时,根据甲方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行计算。第4页共18页8.3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国家标准的等额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开具合规发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签署付款指令。8.4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前,货物的所有权归属于乙方。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正常的使用。乙方应当提供项目专员进行对接保障售后服务及时进行。专员:电话:9.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对发生质量问题的部分负责免费维修,对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等)。3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2日内到达甲方现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9.4乙方需提供工作时间线路畅通的联系电话,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性。联系人:联系电话: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年(部分设备按生产厂家规定时间进行质保),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0.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0.2货物在交付之前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0.3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需经过甲方验收。10.4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卸货和搬入安装位置的义务为乙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十一、调试和验收第5页共18页11.1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安装调试完即日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证,逾期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对货物外观、包装、数量等的验收不视为对产品质量的验收。11.2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1.3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使甲方使用、操作人员能够达到完成基本操作所需要的标准,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需按照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开展的培训工作,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或甲方使用、操作人员未按照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开展培训工作或其他工作的,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逾期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验收的,自乙方交付货物至甲方之日起15日内视为验收合规。11.4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但甲方应书面说明拒收原因,经乙方确认属于乙方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货物甲方在交付运输后不承担保管义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以未付款为基数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的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全部货物,甲方应当按照50元/日向甲方支付货物使用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12.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值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产生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12.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第6页共18页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采取通知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12.4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或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可从质保金中扣除,超过质保金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12.5甲方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差旅费、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安全责任14.1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货物上架等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因此被追责的,可在承担责任后向乙方追偿。14.2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4.3甲方发现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听取甲方意见及时整改。十五、诉讼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生效。第7页共18页16.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市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未尽事宜的,双方应当协商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新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16.4甲方开票信息如下:16.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6.5本项目(项目编号:P522301202500015N)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以下无正文)华书甲方(公章)荣彭乙方(公章)地址:DT地址:印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酒223014058759授权委托代理人:A中公是。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25.421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兴义市生山书陵签订日期:2025年401日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书院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