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412-JSWJ-C2025-0005001
二、合同名称:牛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保安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412-JSWJ-C2025-0005
四、项目名称:牛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保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进区牛塘镇大通西路16号
联系方式:15961166776
供应商(乙方):常州市武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湖塘街9号阳湖广场8幢E106室
联系方式:186219971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牛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保安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牛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保安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18621997126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182640.00元
合同金额:54.79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3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22 14:42:34
九、其他补充事宜:牛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保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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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保安服务项目服务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投标人(以下称乙方):常州市武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合同时间:2025年3月31日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牛塘消费品综合市场保安服务项目,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壹拾捌万贰仟陆佰肆拾元整(小写¥182640元)。税率为1%,税率以企业实际开票为准。(三年期合同金额为:547920.00元)本合同总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包括全年法定假日、双休日及职工带薪年假加班费,不包括使用人特别要求所产生的加班费)、福利费、体检费、培训费、制服费、其他人员费用支出、行政办公费、政策性风险、合理利润、税费和规费等一切费用。如国家出台最低基本工资和最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标准等规定,乙方应保障服务人员的基本法定待遇,但甲方并不为此支付增加的有关费用。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服务期限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412-JSWJ-C2025-0005),—1—(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l.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结算原则:固定总价4.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30日内,支付该年度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2)付款每季度支付一次,下一季度支付上一季度的费用。(3)下一年度续签合同付款进度同第一年。注: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的相关约定,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关于预付款的规定,签订合同时,乙方需附上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书面声明。所有人员必须在上岗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五险)。项目实施期间,未按要求缴纳社保的,甲方可扣除相应费用,情节严重的,可终止服务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约定进行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2—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除乙方己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7.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八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一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貳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存档。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大通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湖塘街9西路16号号阳湖广场8幢E106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19-86576020传真:传真:0519-86576003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宜路支行账号:89501022012010000001588,—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