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食堂服务 食堂服务类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132023000013-2025

二、合同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32023000013

四、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联系方式:02883665027
供应商(乙方):成都蓝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安居路104-106号
联系方式:135479610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服务
1(项)
¥2,323,596.00
¥2,323,596.00
.

合同金额: 2,323,59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叁仟伍佰玖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2026食堂劳务合同(盖章).pdf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2025年04月23日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签订时间:2025年4月23日甲方(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乙方(供应商):成都蓝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编号:N5101132023000013)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期限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第二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膳食计划、制定每日食谱、提供需购食材清单、协助甲方对采购的食材检查验收、食品加工制作、后厨打扫整理、工作区和就餐区卫生的清扫、就餐工具的清洗工作、清洁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管理等工作。(二)服务人员配置要求:乙方为本项目的15个食堂配备相关岗位人数不得低于38人,并按下表进行岗位人员配置。若在合同履行中因甲方工作内容有所调整,乙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合理增加或者减少需满足甲方服务需求的服务人员。人员岗位配置要求如下:岗位岗位数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1.拟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长为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各食堂餐饮服务的整体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各点位服务质量巡查、监管和与各点位代表的对接、沟通以及每月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每月提供巡查报告,监督、指导其他厨项目负责人1名师工作,保证菜品质量、口味。2.本项目服务期内,年龄不超过50岁。3.具有10年以上从事食堂服务类相关工作经验。面点师2名1.负责食堂面点供应。2.本项目服务期内,年龄不超过50岁。3.具有10年以上从事食堂服务类相关工作经验。厨师17名1.负责食堂菜品的制作。有食品安全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从事食堂服务类相关工作经验。2.本项目服务期内,年龄不超过50岁。食堂服务人员18名1.负责食堂的日常工作,其他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安排。2.本项目服务期内,年龄不超过50岁。3.有从事食堂服务类相关工作经验。合计38名(三)服务要求1.每日乙方提供不少于三餐,每次餐食的供应时间不少于1个半小时。同时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提供临时性工作餐及接待用餐(如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及应急和临时所需的餐食服务工作)。因甲方每日都有值班、加班等工作安排,故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值班人员。2.具体每日就餐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不得自行提早、推迟、减少或增加供应时间,杜绝餐点无饭菜或冷饭菜的情况出现。3.甲方负责提供食堂设备、工具及日常消耗用品(纸巾、洗洁精、牙签、钢丝球、锅碗瓢盆等),乙方须遵从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资源。4.乙方对食堂的日常运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做好食堂日常统计等工作。对就餐区、工作区进行保洁,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5.合同履行期内,甲方负责餐具、厨具、座椅等厨房设备的添置和大型维修,合同期内的厨房设备基础性保养及日常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含抽油烟机及其管道等的清洗维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食堂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改造。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安全规范使用水电气,并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流程以减少各类成本支出,有责任和义务为甲方节约水电气。7.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并确保员工的相对固定,制定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甲方不定期抽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考核。8.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与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务用工关系,认真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员工的合法利益。乙方配置的员工必须报甲方进行备案。乙方不得违规使用不具备法定劳动年龄人员。乙方为其聘用的服务人员办理用工手续并支付一切费用,乙方聘用的服务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9.乙方须对提供的食堂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员工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10.乙方负责拟配置的岗位人员管理、培训、提供工作必需品(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围裙、手袖、防水鞋等日常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消耗品),负责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用、住宿交通费用、税金等相关费用。1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合同约定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甲方职能部门有权对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内容、临时任务、应急处置等提出意见与管理方案。如乙方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更换服务人员、考核扣分、解除合同等。12.甲方提供的餐具、炊具和食堂其他设备设施清单由乙方签字确认后验收,只能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使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归还甲方,如有缺损,需照价赔偿。食堂的餐具、炊具、食材等仅限于食堂使用,乙方不得自行处置或外借。13.乙方合理计划每日食材需求,不能浪费。合理计划使用各类物资、耗材,且不得私自拿走食堂财物。14.所有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由乙方自行安排服务人员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合同期内所有服务人员健康证必须保持有效。所有服务人员要求无精神病史、无犯罪史、无吸毒史(上岗时须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政治觉悟高、保密意识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关政治条件审查。15.乙方的服务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提前报甲方审核。如发生服务人员自行离职等原因,乙方应在2日内补足相应人员。16.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人员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身份证、无犯罪证明材料以及人员从业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合同签订后,如人员发生变化,乙方应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再提交新员工的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身份证、无犯罪证明材料以及人员从业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证明)。若乙方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不符,则视为乙方虚假响应,甲方将报财政部门处罚,并以此视为乙方拒绝与甲方签订合同,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7.乙方负责员工保密教育,做好保密工作,落实保密责任人。18.乙方应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烹制、出品关,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加工,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19.乙方应做好每餐的食品及菜品每一种不少于250克留样,并做好食品留样标签贴记录,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按规定留样备查。20.乙方负责后厨区、就餐区、工作区等的保洁服务,厨房垃圾、食物残渣、污水、积垢、灰尘、蜘蛛网须及时清理,厨房内无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并设置防蝇防鼠设施(防鼠板、防鼠网、纱窗纱门、灭蝇灯等),做到无破损、能正常使用,保证各区域的清洁度和舒适度。每天定时清运垃圾,保持排水、排污管沟通畅清洁。21.加工后废弃物、就餐后剩菜剩饭等,按要求回收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做好每日厨余垃圾的收集、称量和信息填报等工作。22.乙方必须将设施设备、厨房用具清洁干净,生熟用具分开,摆放整齐,定期消毒;各种调料缸、盛器、容器无油垢,干净整洁、整齐,做到标志明显。23.食堂食品库房专人管理,并配备食材出入库登记表,由专人每天查验食品保质日期、食材品质、食材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耗食材须填写记录表备查。24.食品贮存应遵循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标立卡、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发现腐败变质或超期食材、食品的,应及时报甲方管理人员,禁止自行处置。25.乙方履约期间负责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食堂服务所涉及的各项责任追究,如服务人员责任、食材存储管理责任、防火防盗责任、菜品配置责任、加工工序责任、留样制度责任、回餐处理责任等)26.乙方履约期间负责制定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27.服务人员应着符合甲方要求的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语言行为符合工作地点的行为规范要求,乙方应对其员工在工作场所内举止行为负责。(注:所有服装费用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在食堂区域内必须佩戴口罩,不得留长发、长指甲、戴首饰、穿拖鞋、短裤、背心或赤脚赤背,随时保持仪容整洁。28.乙方认真做好服务人员的年度体检和日常健康检查工作,杜绝带病上岗,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合同履行期间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符合规定方可上岗工作。健康检查的证件及费用由乙方负责。2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卫生。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就餐人员疾病、中毒及其他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等所有法律责任。30.乙方须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乙方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和方案,定期对拟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方案落实到位,记录完整准确,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乙方负责处置,并承担责任。31.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吸烟。32.甲方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与要求,并视情况进行考核。33.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管理方式,严禁私自对外营业。34.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对菜品质量和食堂管理的意见,并及时整改。35.乙方在执行本项目时,对于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获取的甲方所有资料和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带出(留存)或向泄露给第三方,在本合同终止时提交甲方。36.禁止服务人员打听、偷看、拍摄、传播与甲方工作相关的信息,不得擅自处理甲方的所有资料、废纸等。37.所有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安排专人协助验收,并保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质量卫生相关要求,禁止制作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38.乙方必须在每周五前将下一周带量食谱及采购计划交由甲方进行审核、采购,并将审核后的菜谱进行公示;接待工作餐应提前将菜单交就餐单位及甲方进行审核。39.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每年应不少于2次组织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40.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所有工作安排。第三条日常考核要求1.乙方的服务质量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考核,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若拒绝接受甲方考核,则视为乙方虚假响应,甲方将报财政部门处罚,并以此视为乙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且不承担任何7责任。2.甲方不定时检查,并根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支付依据。若单个支付周期内出现两次(含)以上扣分的,所有扣分累加。3.服务费支付标准及日常考核细则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标准及未尽处罚事项进行修改调整。4.服务费支付标准:4.1当月无扣分,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4.2扣分小于2分(不含),扣除当月服务费200至5000元;4.3扣分2分(含)至5分(不含),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80%;4.4扣分5分(含)至10分(不含)的,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65%;4.5扣分大于等于10分或当年第二次考核扣分为5分(含)至10分(不含)的,支付当月服务费总额的50%,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4.6无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件,不得使用腐烂变质的加工食品所用原料和半成品,不得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禽食品,不得使用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或超过保质期的加工食品所用原料和半成品。若发生以上情况,扣除扣分日(不含)前30天服务费,并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4.7乙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其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甲方或第三方(对甲方环境、卫生进行暗访检查的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责令整改等情况的,扣除扣分日(不含)前30天的服务费,并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赔偿。5.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内容考核细则检查考核情况考核扣分1.各岗位按要求配备足额的服务人员。每缺一人扣10分。2.需持证上岗人员,按岗位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每缺一证或人证不一的,扣10分。3.上岗人员均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有一人未进行健康检查或无健康合格证明,扣10分。4.所有人员均应签订《劳动合同》每发现一次违反此项规定,扣10分。5.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及其他服务人员。每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5分。6.更换服务人员须报采购人审核通过。每发现一次未报备更换服务人员扣10分。7.各岗位服务人员动作、语言规范,用语文明。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被投诉,扣1分。8.各岗位服务人员着装整洁、规范。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扣1分。9.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按照采购人安排提供食品。每有一次值班人员不在岗或未及时、未按要求提供食品的,扣5分。10.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对食堂环境设施进行改造。每发现一处,扣10分。11.每季度至少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培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扣5分。训,且有记录和考核。12.建立食堂服务人员晨检制度,每日工作前对所有服务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有碍食品安全或影响工作病症的,应及时更换人员。每有一人违反的,扣10分。13.服务人员有不良思想、行为或者精神异常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每有一人违反的,扣10分。14.涉及员工薪资及保险事宜应及时处置。每有一次未能及时处置或影响采购人工作的,扣10分。15.每月应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发放工资、购买社保、发放加班费等,并提交相关资料交采购人查验。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或证明材料不足,扣10分。16.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检查发现或服务人员反映工资发放问题,经核实无误,每发现一次扣10分。17.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包含各项检查记录等)。每有一次未报送或报送内容不全,扣5分。18.遵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禁止打听、查看采购人工作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处置各类资料、文件。每发现一次违反保密工作规定的,扣20分。19.所有人员工作时间内应在岗在位,不得脱岗、漏岗、迟到、早退等。每发现一次其中任意一种情况的,扣2分。20.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每发现一次不服从管理或安排的,扣10分。21.所有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杜绝发生安1.每有一次未做好安全事故。全防护的,扣5分;2.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的,扣20分。22.做好自然灾害、突发情况、临时性工作等方面应急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工作。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扣20分。23.具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处理食品原料、食品、分餐前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无相关或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扣3分。24.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按要求佩戴相应的口罩或面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扣2分。25.不得在食堂范围内吸烟。每有一次违反规定,扣3分。26.食堂应配备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且该人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未配备或培训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27.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并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无相关制度或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28.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3分。29.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3分。30.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3分。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31.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等措施,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3分。32.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33.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34.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健康的食物。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35.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36.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37.所有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38.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25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39.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建立台账制度。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4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20分。41.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每有一处违反要求的,扣5分。归位摆放整齐。42.综合考虑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3分。43.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3次以上完全相同菜肴。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3分。44.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控制合理。禁止出现特别油腻、咸等情况。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3分。45.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就餐时不得出现无饭、菜或冷饭、冷菜等情况。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3分。46.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大方,热情周到,微笑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礼貌。保持餐台整洁卫生,饭菜供应、碗筷补充及时。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47.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不在工作期间闲聊。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3分。48.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及时打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3分。49.落实专人负责水、电、煤气等能耗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节能措施。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5分。50.做好财产物资管理,无财产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5分。51.合理使用食堂设备、工具、水、电、煤气及日常消耗用品,不得随意浪费。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3分。52.提前制订下周带量食谱并交采购人审核。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2分。53.有民族餐饮需求的应设立对应设备,灶具、炊具使用合理,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各民族饮食的规定。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2分。54.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每有一次违反要求好地面防护措施。的,扣2分。55.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2分。56.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2分。57.不发生因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差被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投诉的情况。每有一次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差不达要求的,扣3分。58.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接受采购人对相关投诉、建议的整改计划。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5分。59.食堂卫生及食材加工应符合要求,杜绝发生因此被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提出整改建议的情况。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扣5分。60.主动积极接受监督管理,对采购人、食药局、卫生局和其他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完善。每有一次违反要求的,扣5分。61.杜绝服务人员的原因发生火灾、卫生防疫等事故。每有一次发生此类情况的,扣20分。62.各食堂每月进行卫生大扫除次数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每有一次未打扫或无记录的,扣5分。63.做好每日厨余垃圾的收集、称量和信息填报等工作。每有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扣3分。64.禁止服务人员将食堂设施设备、食材、食物等带离工作区域。每有发生一次,扣3分。65.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采购人,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每有一次未上报或未及时处置的,扣10分。66.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可能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或有损采购人权益的事项。每有一次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扣1-10分。67.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上考核内容未列明的,但属于供应商应当承担的服务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情况,每有一次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根据实际i-影响本项目实施。情况,扣1-10分。第四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及验收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总金额:2323,596.00元2.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收到发票后10日内进行支付。3.乙方派往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应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为全部拟派人员缴纳社保。乙方每月购买社保凭证必须提供给甲方查验。若出现漏买或未买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乙方应按照甲方工作时间合理安排服务人员,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员工加班薪资(包含因工作原因产生的休息时段、节假日等加班),若出现漏发或未发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7.验收办法:甲方与乙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8.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按考评办法扣除支付金额。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与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本合同另有具体约定外,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偿。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服务期内,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服务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4.甲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而乙方拒不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部赔偿。5.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及因合理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附件成交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安居路104-106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账号:账号:22844101040016491电话:电话:18280059569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食堂服务 食堂服务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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