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资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采购合同公告(慈利县农业农村局2025)



慈利县农业农村局慈利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资采购及服务(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4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慈财采计[2025]A002-1

采购人(全称):慈利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隆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资采购及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5]A002

3、项目内容:慈利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资采购及服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田先生

6、联系电话:1397447728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1788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23日,完成日期:2025年05月23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慈利县农业农村局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慈利县农业农村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4-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4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慈利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田股长
委托代理人:姚益容

电 话:13974477286
电 话:18974916901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隆平路218号中房瑞致小区第6号地块集中商业、酒店及地下室12层1212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人民东路支行

 
帐 号:81000047473900001

附件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全称):慈利县农业农村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隆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资采购及服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5]A002(3)项目内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资采购及服务2.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壹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1017880.00元3.采购物资及服务内容、面积、总量及其他序号物资及服务内容面积(亩)用量及次数物资总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叶面阻控剂5960亩250毫升/瓶/亩亩用2次11920瓶24.00/瓶286080.002叶面阻控剂喷施服务15.00/瓶178800.003生石灰3500亩100公斤/亩亩用1次350吨980.00/吨343000.004生石灰撒施服务600.00/吨210000.00总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壹佰零壹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人民币)¥1017880.0016常4.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的时间与地点要求送货,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喷施及撒施。第1页共4页物资名称质量要求配套服务生石灰氧化钙含量(Ca0)W75%;细度:W80%总汞(Hg)≤2mg/kg;总砷(As)≤10mg/kg;总镉(Cd)≤1mg/kg总铅(Pb)≤30mg/kg;总铬(Cr)≤30mg/kg技术指导资料收集实施到位叶面阻控剂登记作物包含水稻剂型:水剂硅(Si)含量W120g/L;氧化钾(K20)含量W120g/L;水不溶物含量≤5g/L总镉(Cd)≤10mg/kg;总汞(Hg)≤2mg/kg;总铅(Pb)≤50mg/kg总铬(Cr)≤50mg/kg;总砷(As)≤10mg/kg16.质量保障服务(1)因产品质量自身问题造成耕地二次污染或减产等,由供应商负责赔偿损失。(2)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质量抽检,抽样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身安全,严防车辆、物资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伤害事故。供应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卸载及搬运等施工安全并对所有相关人员安全负完全责任。(4)供应商应及时发放佣工人员的报酬,不得拖欠佣工人员工资。(5)供应商应积极主动接受采购人及其委托方的监管。供应商安全、及时、保质、保量做好有关工作。供应商承担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递交完整的验收结算资料和书面付款申请报告。若供应商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方不予以验收结算。(6)对于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必须响应组成合同的文件。7.付款方式与说明(1)付款方式: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应的服务后,经验收合格,凭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送货单全额支付本项目货款。(2)本项目采用综合价包干方式,货物、实施费用、运杂费、技术服务费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9.合同份数第3页共4页本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23日合同订立地点:慈利县小M甲方:慈利县农业农村局(公章)乙方:湖南隆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姚益容源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电话:18974916901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支行账号:810000474739000001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资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农艺措施所需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