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2025)
公告内容: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租赁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41900009-2025-00104
二、合同名称
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租赁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0009-2025-00104
四、项目名称
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沁园路4号2栋
联系方式:0769-22895036
供应商(乙方):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松山湖(深城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号楼
联系方式:137132991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租赁
3(年)
3,120,000.00
9,360,000.00
合同金额: 9,360,000.00元,大写金额:玖佰叁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0日至2028年04月19日
履约地点:东莞松山湖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5年04月23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合同呈批表合同信息1.合同名称: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租赁项目合同2.合同摘要:一、基本情况:委托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松山湖管委会提供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租赁服务。二、具体内容:(1)租赁场地: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2)租赁用途:机关单位办公;(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三、合同总金额9360000元3.合同金额:936万元4.合同编号:20250984-01ZHB-D2025-04-20)经办部门松山湖综合办公室/后勤保障组经办人张日芳合同管理员邱国梁部门负责人意见拟同意。【黄钜轩2025-04-18】综合办(法制组)意见:已核【黄筱惠2025-04-18】部门反馈意见(针对综合办(法制组)意见):已核【蔡敏华2025-04-18】管委会分管领导意见委托为代理人签署合同。同意。【冯瑜平2025-04-20】管委会主要领导意见委托学新为代理人签署合同。将的24s备注请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合同管理系统,做好合同备案工作。-2-合同编号:20250984-01ZHB-D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合同书项目名称: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租赁项目合同编号:签订地点:2025年月日-第1页-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9005813893675乙方(供应商):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36647131受甲方委托,广东京海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对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为441900009-2025-00104)进行采购,于2025年3月21通过单来源采购,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评定乙方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及合同总价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成交通知书、单一来源文件(含澄清内容)、响应文件等。2、本合同3年总价为人民币玖佰叁拾陆万元整(¥9,360,000.00元)每月总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费用分三部分组成(基础租金、装修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其中基础租金为壹拾叁万贰仟肆佰贰拾柒元捌角肆分(¥132,427.84元),装修租金为人民币壹拾万玖仟零叁拾贰元贰角陆分(¥109,032.26元),物业管理费为壹万捌仟伍佰叁拾玖元玖角整(¥18,539.90元)。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基础租金、装修租金账户信息如下:账户: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账户:4430800104001083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4、甲方应向乙方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后期如物业管理主体发生变化,以乙方确定的物业管理主体为准,账户信息如下,账户: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0010190010000883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5、租赁期间,甲方使用该物业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由甲方直接向相关单位支付。第二条合同主要条款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采用按季方式结算。乙方于每季第三月的20日前向甲方提供本季度合法、有效发票,经甲方核对无误后并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2、本合同的完成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第2页-3、服务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4、验收及交付时间要求:乙方在中标(成交)后一个月内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场地需带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该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租金之中,甲方进行验收直至符合甲方办公标准要求。第三条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场地为松山湖现代产业服务大厦4号楼。租赁场地用途:机关单位办公。二、总体需求(一)租用要求1、机关单位办公场所需要稳定性,且具备极强的地域性,不能在东莞市松山湖之外。机关单位面对的服务对象庞杂,要求交通便利且地理位置优越。所需场地及预留停车场面积较大,办公空间需满足目前12个业务科室,约100名人员(含后勤人员)日常办公需求,须配备多个标准化会议室,适配政策研讨、培训等场景。租赁场地须包含一楼,一楼配备政策辅导、咨询约谈等服务场所。同时还需配备职工饭堂场地,供约100人就餐。地面+地下需预留不少于100个停车位,满足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停车需求,对物业配套和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要求较高。由于长期具备视频会议等信息化办公需求,供电和网络方面不能断供,租赁场地面积、电力容量、空调容量、通信能力等方面都应有足够的余量。综上所述,所需场地地域性强且要求交通便利,面积大须包含一楼,各功能区域格局要求高且合理,办公场地装修须符合机关单位办公特点,信息化程度要求高且稳定,物业配套和物业服务管理符合高水平办公要求,场地可使用年限长,场地所有权归属明确且稳定。2、场地类型:提供的办公区场地必须为甲方独立专属使用的场地,与其他用户区或功能区保持物理隔离,避免相互影响。为便于甲方内部网络部署,避免跨建筑交换数据。3、装修要求:按甲方办公需求进行装修。办公区场地所配备基础设施的技术指标应能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符合相关部门对办公场所的相应要求。4、乙方提供的场地需在东莞市松山湖,乙方应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东莞市松山湖区域内提供满足要求的场地。如为自有产权,则最迟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该场地及设施归属乙方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国有土地证明;如为租赁,则最迟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场地及设施拥有者的相关资料及乙方与该场地及设施拥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方可无偿使用产权所有人的场地及设施的,则最迟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产权所有人的产权证明和产权所有人同意乙方无偿使用场地和设施的证明文件:租赁期限应包含本合同服务期限。5、乙方应承诺保证场地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场地地底不得填埋有危害人身安全的各类垃圾、固废、危废等有害物质。场地须产权清晰,手续齐全,无查封、权属争议、违法建设等情况。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租用的场地进行抵押,转让、馈赠、外借等用途,乙方应当保证甲方承租期间能够正常使用租赁场地,乙方保证对租赁物具有绝对物权,同时,如因乙方债务纠纷、租赁物他项物权纠纷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解决不成的,乙方应当负责给甲方提供其他同等条件的租赁场地,并支付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2%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解决纠纷,又不能提供替代租赁物的,应退还甲方已交付的租金,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第3页-7、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出终止合同,但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除外。若租赁期届满,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的权利。8、租赁价格包含场地租赁费、装修费用、相关税费等在内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租赁总费用,价格在租赁期内不随市场价格变化。9、乙方需具备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人员岗位分工职责明确。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孔敏莹:13713299123/22898882),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后续项目的所有联系与沟通工作均由该代表负责。乙方如需更换代表,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该项更换无效。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7天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后任代表应继续行使合同规定的前任代表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二)整体环境要求1、乙方提供的办公区应保证物理环境安全,满足卫生防疫规范要求。2、乙方提供的办公区应基于甲方业务用途,有合理功能分区规划及人员工位设置。3、规范性要求,乙方提供的办公区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过程中,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4、可靠性要求,乙方提供的办公区应具有较高的风险抵御能力,如地震、火灾、暴风雨、鼠虫害、设备故障、操作风险等,确保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5、安全性要求,乙方提供的办公区应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可用性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系统冗余能力、物理安全考虑、人员设备控制、消防安全考虑、应急能力、防电磁辐射、防雷、防水、防静电等。6、可扩展性要求,考虑到甲方发展的需要,乙方提供服务在场地面积、电力容量、空调容量、通信能力等方面都应有足够的余量,以满足甲方未来扩展需要。7、乙方提供的办公区应具备光纤入户。具备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多家电信运营商通讯网络接入服务能力。8、乙方为办公区提供稳定的供电设施。9、场地交付时应已通过综合验收(包括水、电、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或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验收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不能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10、乙方应当承诺在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业务部门需求,提供办公区尺寸、功能布局相关图纸,也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装修装饰。11、如涉及房屋或办公区建筑结构改变的,乙方应当根据当地部门要求进行相关备案处理。(三)场地交付验收和服务考核1、乙方按约定条件交付场地时应已通过综合验收(包括水、电、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租赁物的工程质量为合格或以上。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验收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不能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第4页-3、验收应在甲方、乙方和场地使用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4、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在交期届满时仍不合格的,视为逾期提供租赁物,乙方自行承担逾期的不利后果。(四)服务响应1、服务期间,如租赁场地出现墙体或屋顶漏水、开裂等情况,乙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勘察,并在3天内对墙体或屋顶进行修复完毕,保证场地正常使用,如需涉及聘请工人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坏,乙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场处理并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处理完毕。乙方逾期处理勘察、修复、维修等事务的,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或找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因勘察、修复、维修租赁物等原因影响甲方使用的,应协商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则按月租金的5%扣减当月租金。(五)应急处理乙方需积极处理租赁场地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例如发生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场地内发生的治安事件等,并设有应急处理预案。第四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合同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合同总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合同总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第五条合同的转让和分包1、本合同为总承包合同,本合同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和分包。2、乙方不能把本合同下的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证据,乙方立刻失去继续服务资格,乙方不得破坏现场与服务效果,甲方不再付款。第六条保密责任1、乙方不得向甲方外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所有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接触到或将接触到的甲方的内部资料、会议纪要、技术信息等业务机密、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因乙方违反本保密责任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完全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求偿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后至相关信息被公众所知悉为止。该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终止而取消。-第5页-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则甲方须承担乙方的实际损失。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方案等内容提供服务的,经甲方督促,在规定时间内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3、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超过3次未及时响应甲方的服务需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裁决。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松山湖(深城投)智能装备产业电话:园1号楼电话:0769-22898882传真:0769-228988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签字日期:2025.4-第6页-账户:44308001040010834签字日期: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松山湖(深城投)智能装备产业园1号楼电话:电话:0769-22898882传真:0769-228988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账户:44308001040010834签字日期:2025.4签字日期:-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 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