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监理服务 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服务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云存储及数据传输安全服务 租赁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GDHT-2025-004350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ECJJFW-202502440104000553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越秀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020-83373395
供应商(乙方): 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自编1号楼
联系方式:137633772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监理服务
1(项)
216,080.00
216,080.00
合同金额: 216,080.00元,大写金额:贰拾壹万陆仟零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28日至2029年02月27日
履约地点:越秀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3.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04月24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二次竞价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30917440101000001征集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合同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5-004350甲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合同金额(元):216080.00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陆仟零捌拾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K440101202300000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报价优惠:折扣率80.00%报价单价:21608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216080.00元服务内容: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单位承诺完全理解并响应本项目征集文件全部需求,按本项目征集文件需求提供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保证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我单位响应框架协议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期从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我单位拟投入本框架协议的服务人员共51名,其中符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37名,符合普通监理工程师要求为51名,符合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为21名,人员简历表、监理师证书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证书详见本响应文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第2章;承诺入围后按具体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第1页-理工程师。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通过验收为止,约1500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越秀区城市管理局。三、验收标准监理服务验收与所监理的项目验收同时进行。验收按照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验收规定执行。四、付款期限乙方完成合同签订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所监理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监理项目完成了第一年租赁服务,且甲方收齐乙方第一年服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核实服务进度并支付合同金额的10%;所监理项目完成了第二年租赁服务,且甲方收齐乙方第二年服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核实服务进度并支付合同金额的10%;所监理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五、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改进,若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应按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任晓甲方联系人:李中军联系电话:020-83373395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2-28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9-02-27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李伟洪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银行账号:44031301040000098乙方联系人:卢恒亮联系电话:13763377250-第3页-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二次竞价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30917440101000001征集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合同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5-004350甲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合同金额(元):216080.00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陆仟零捌拾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K4401012023000001)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报价优惠:折扣率80.00%报价单价:21608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216080.00元服务内容: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单位承诺完全理解并响应本项目征集文件全部需求,按本项目征集文件需求提供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保证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我单位响应框架协议期限:本次框架协议期从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止(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我单位拟投入本框架协议的服务人员共51名,其中符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37名,符合普通监理工程师要求为51名,符合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为21名,人员简历表、监理师证书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证书详见本响应文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第2章;承诺入围后按具体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第1页-理工程师。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通过验收为止,约1500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越秀区城市管理局。三、验收标准监理服务验收与所监理的项目验收同时进行。验收按照广州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验收规定执行。四、付款期限乙方完成合同签订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所监理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所监理项目完成了第一年租赁服务,且甲方收齐乙方第一年服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核实服务进度并支付合同金额的10%;所监理项目完成了第二年租赁服务,且甲方收齐乙方第二年服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核实服务进度并支付合同金额的10%;所监理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五、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改进,若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应按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任晓甲方联系人:李中军联系电话:020-83373395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2-28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9-02-27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李伟洪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银行账号:44031301040000098乙方联系人:卢恒亮联系电话:13763377250-第3页-甲方委托乙方就“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监理服务”进行专项服务,与甲方签订《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二次竞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DHT-2025-004350),以下简称“原合同”),现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如下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合同,本补充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原合同履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有增加或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一、项目概况与建设内容(一)项目概况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响应国家对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工作各项要求,主要采用球型摄像机+音柱设备+平台模式的建设模式,这种建设模式内容包括视频前端设备、传输线路和后端存储;提供管理平台的通用功能,包括实现查看实时视频、回放录像、人工截图取证、电子地图、APP应用等功能。对越秀区具备施工条件的1068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改造,前端新建1068个视频监控设备和音柱,前端系统各个投放点分别建设1套400万像素球机和1套20W输出功率音柱,并在这1068个投放点选取10个点作为示范点,示范点在原规划建设内容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套400万像素雷视枪球一体机和1套30W输出功率音柱,在保证普通球机实现固定的视频画面监看外,可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周边环境进行360°进行巡查并进行问题处理;利用第三方视频平台实现视频汇聚后,将视频流推送至市城管平台和区城管平台,利用原有平台能力,实现垃圾分类视频分析,针对进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居民群众进行播报提醒,引导规范分类投放垃圾,从而减少环卫人员的工作量,同时提升健康卫生文明建设。(二)建设内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监理服务,乙方的监理服务工作对甲方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进度控制、项目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投资规模917.0632万元,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如下:序号系统名称功能模块(含软硬件建设内容)功能说明1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服务视频监控系统对越秀区具备施工条件的1073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改造,新建1073个视频监1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服务视频监控系统控设备和音柱,同时设置10处示范点(额外增加高性能摄像机和音柱),对重点区域的周边环境进行360°巡查并进行问题处理。2平台能力租用服务租赁第三方视频平台,平台提供通用功能,包括实现查看实时视频、回放录像、人工截图取证、电子地图、APP应用等功能。租赁周期36个月。3视频云存储及数据传输安全服务租赁存储服务及数据传输安全服务。安全服务包括安全插件和安全网关服务;视频高清云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租赁周期36个月。4平台对接服务平台需对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智能分析平台及越秀区区级平台5运维服务对前端共计1073个点位进行维护。维护周期36个月。6配套租赁服务前端接入链路租赁1073条上行不低于20M、下行不低于20M宽带链路,安装于前端投放点位置,完成前端至第三方平台网络连接。租赁周期36个月。7专线链路租赁2条上行20M,下行1000M专线链路,安装于越秀城管局,完成第三方视频平台至越秀区区级平台对接。租赁周期36个月。8政务网VPN租赁2条1000M政务网专线,安装于越秀城管局,实现管理人员通过政务网访问管理平台。租赁周期36个月。二、监理服务工作要求(一)服务要求乙方必须坚持以“质量第一,认真,负责、科学、规范、诚信”作为监理原则,安排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做好本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任务。(二)项目方案和需求总体把关1.了解用户需求,对设计方案审核,提出建议和优化方案,明确项目设计思路、目标、计划、内容、性能指标和绩效指标等;2.在实施项目采购阶段,配合组织技术讨论会议,并审核实施项目采购需求和实施项目合同;3.对工程的组织及实施方案的总体把关:2(1)审核和确认项目承建单位的实施人员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2)协助项目甲方审核和确认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3)审核和确认项目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4)审核和确认项目承建单位的进度控制计划。(三)质量控制区1.项目实施阶段性计划和维护计划的审核和确认;12.在对项目建设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协助项目承建单位和甲方,对项目设备到货、网络开通、视频接入、系统升级改造、系统设备租赁服务、系统维护等进行把关;3.对项目承建单位的设备到货和实施质量进行审核;4.审查、监督、控制本项目网络传输、设备安装、系统设备租赁服务期的视频维护质量,提交抽检巡查的监理报告;5.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按项目对各项目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月报;6.对采购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并提供相应文档;7.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8.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9.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甲方的反馈意见;10.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11.协助开展系统测评工作,检查第三方测评报告的符合性和完整性。12.对租赁服务过程出现的问题,应提出监理意见并形成工作联系单,督促项目实施方落实问题整改。13.全程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工程监理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14.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15.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16.在监理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四)进度控制3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2.组织召开进度协调会议,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重大问题,签发会议纪要;3.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4.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5.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五)项目投资的控制1.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支付预算的流量表,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质量和工程进度审核结果,以使付款进度能够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结合起来。2.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六)合同管理1.协助甲方签订合同;2.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3.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协助甲方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4.对工程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5.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商提交的付款申请,签发付款凭证。(七)项目信息管理1.及时向甲方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3.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4.转发甲方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八)项目文件的管理1.乙方应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1)项目监理月报;42)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3)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4)做好各阶段的监理文档(监理规划、专题监理报告、验收监理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等),并按时提交给甲方。2.乙方应参与以下文档的管理:1)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2)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往来文件及存档。(九)项目安全的管理1.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数据和资料的安全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十)知识产权的管理1.协助甲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十一)项目会议制度1.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乙方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并出具会议纪要:1)项目协调会;2)项目月例会;3)专题研讨会;4)项目问题通报会;5)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2.乙方还应积极参加以下会议:1)项目专家论证评审会;2)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十二)组织协调1.监督各方履行职责,综合协调各方的工作计划、进度及工作关系;52.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三、项目工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完成最终验收止。(本合同工期预估1500个日历内,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完成最终验收止。)四、监理服务计划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交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二)监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安排、进度安排。(三)监理服务的方法及措施。五、监理费用与支付(一)监理酬金含税总金额为:216080.00(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陆千零捌拾元整)(二)支付方式1.乙方完成合同签订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2.所监理项目完成初步验收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3.所监理项目完成了第一年租赁服务,且甲方收齐乙方第一年服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4.所监理项目完成了第二年租赁服务,且甲方收齐乙方第二年服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5.所监理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及收到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三)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银行账号:440313010400000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解放北路支行本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监理费的支付,接受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监管。甲方按期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视为已按时支付。若由于财政资金不到位或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拨付服务费的,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6六、监理服务成果的提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监理服务成果。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报告及甲方有关管理之所要求的服务成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审核意见、监理月报、各类会议纪要、监理总结报告等。七、监理服务人员组成(一)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指派监理服务团队,总监理工程师:陈进才,联系电话:18003959586。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监理服务团队成员,如确需更换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二)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人员资质要求如下:(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本科或以上学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软考)、软件评测师证书(软考)、软件设计师证书(软考)、网络工程师(软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考)、系统分析师(软考)、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CISE)证书和注册渗透测试工程师(CISP-PTE)证书;(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3年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本科或以上学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软考)、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考)、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CISE)证书;(3)普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1年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经验、本科或以上学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软考)证书。(三)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不能胜任的,乙方应当在收到更换通知后七天内更换。乙方指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服务团队成员,应实际参与本合同的监理服务工作。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和监督乙方工作开展情况。当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不按本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建单位串通给甲方或项目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支付赔偿金。2.甲方有权对项目开发现场和监理驻场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并根据履约情况进行处理。3.甲方应当负责提供本建设项目采购人需求、项目背景的开展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必要资料,并通知项目承建单位,配合乙方的监理工作开展,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7的外部条件。4.甲方指定李中军,联系电话13682278128,为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5.甲方需在7工作日内对乙方书面提出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的采购需求和授权,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理,督促承建单位按期按质量开发,有项目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竣工期限的签认权。2.在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项目价格范围内,项目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项目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3.审批开发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项目承建单位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4.对项目开发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开发建议。当发现软件开发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时,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项目承建单位改正。5.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6.乙方保证其提供监理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第三方因乙方的监理服务工作向甲方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服务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8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本合同约定,以每周为一个报告周期,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监理报告。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监督项目承建单位合格履约,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10.乙方如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项目验收前由乙方总监理工程师移交给甲方。11.监理期间应当遵守保密义务,该项目有关的一切合同、技术资料、技术情报等信息,除用于本项目监理使用,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九、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不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8(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甲方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结算。(三)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明确表示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工作的。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监理规划超过十日的。3.乙方指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乙方人员未实际参与本合同监理服务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经甲方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纠正或已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4.乙方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不符合合同约定,经甲方通知后十日内仍不予纠正的。5.乙方提交的监理服务成果经两次验收后仍不合格的。(四)本合同解除后之处理1.因甲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完成的监理服务成果应向甲方交付,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未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双方据实结算。2.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完成的监理服务成果应向甲方交付,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退回甲方已支付而未履行部分的监理服务报酬,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该退回款项利息,未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3.本合同解除后,有关保密、结算、争议解决等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无效。十、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经双方认可后,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生效后,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需赔偿对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还应当退换甲方已支付的款项。3乙方因技术人员调整或流动、技术设施故障;或因注销、吊销、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完成本合同项目时,乙方未在服务期限内通知甲方或在约定时间届满时通知甲方的,乙方需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如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的,则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为此发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目服务质量未能达到要求的,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仍应赔偿。同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将项目成9果达到质量要求,如仍无法达到项目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5.乙方违反本合同项目实施进度约定,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乙方迟延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仍应赔偿。6.在服务期内,项目任何一项工作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方式,保证服务工作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所有因工作流程改进、优化,而引起乙方人员投入及资源配备发生变化的,全部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解决或无法及时解决,需赔偿甲方为此发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7.乙方按期完成相应工作,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况外,由于甲方原因延迟付款的,每延期1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8.除前述条款约定外,如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未按甲方要求的期限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上述条款约定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索赔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一切费用。十一、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本合同各方在签署前,已经仔细阅读,对条款含义不存在争议或者异议,均自愿签署自愿履行。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做出约定。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日起即时生效。(以下无正文)(签署页)10乙方: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甲方: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考牛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自编1号楼联系电话:020-83516711联系电话:020-83376602日期:2025年4月24日日期:2025年4月24日7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视频监控场景化项目监理服务 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服务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云存储及数据传输安全服务 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