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4日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5-908363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5-616293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_包头市_昆都仑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9304721899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街道钢铁大街17号第四层
联系方式:186472110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财产保险服务,采购数量:1.0000;
1(项)
¥73,850.71
¥73,850.71
财产保险服务
合同金额: 73,850.71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叁仟捌佰伍拾元零柒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04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