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测定界采购合同公告(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正阳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91101000020400875
五、合同编号:11N01042411420252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技术服务
详见附件

1.0
3600
3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阿娜古丽·肉孜麦麦提
联系电话:13699319610
传真:/
地址:洛浦县北京路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洛浦东污水处理厂勘界合同盖章.pdf

订单编号:2991101000020400875勘测定界合同项目名称:洛浦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委托方(甲方):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受托方(乙方):新疆正阳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4月8日签订地点:洛浦县第1页共6页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新疆正阳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一新疆正阳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一新疆正阳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测绘服务”项目一新疆正阳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测绘范围和内容项目区位于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内,对洛浦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工作。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勘测定界测量(包含权属调查、面积计算、汇总、分类统计、编制勘测定界报告、绘制勘测定界图)。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CJJ8-99行标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国标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国标4《地籍调查实施细则》5《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6《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根据国家测绘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标准收费。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第2页共6页酒序号勘测定界项目名称面积单价金额备注1洛浦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测定界50.23亩0.2元/平方米6666合计优惠后3600总价款: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工程价款,并按照核计的实际总价款支付。第五条测绘工程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勘测定界报告后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工程费支付方式:电汇支付。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2.甲方应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测量工程顺利进行。3.甲方应按乙方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第七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须按有关测量规程规范的技术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测量的内、外业工作,并对内、外业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03.乙方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有关资料进行校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甲方补正资料。4.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的测绘成果。5.乙方不得将合同义务进行部分或全部转分包。第八条工程成果完成时限及提交全部成果确保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全部完整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如出现特殊情况(如天气、规划红线调整等原因),测绘成果提交时限由双方协商,予以顺延,并就导致增加的工作量签订补充协议。第3页共6页T5.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计算,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R第十二条不可抗力零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三条附则1.合同由双方指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选择向洛浦县人民法院起诉。因实现本合同争议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调查费、保全费、诉讼担保费、送达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地址向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以快递形式寄出的,寄出7日后视为对方收到;以邮件、电话、传真、短信、QQ形式发出的,发出当天视为对方收到;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对方工作人员签收即视为送达。如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通知,一经发出并达到上述约定条件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讼的,本合同地址可作为法院送达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双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页共6页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A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新疆正阳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73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齐环纳税人识别号:11653224010424114W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57760575812住所:洛浦县北京路46号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39号海港大厦B座1103室电话:0903-6622331电话:1399998557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支行木齐市红山路支行银行帐号:3002016509024511529银行帐号:3015385029200021237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勘测定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