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汉市交通运输局2025)



一、合同编号:SCHT-2025-241561

二、合同名称:广汉市交通运输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504510681241534

四、项目名称:广汉市交通运输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14号公路养护所
联系方式:15884260780
供应商(乙方):广汉市泰昌汽车修理厂
地址:广汉市湘潭路三段金华村3社
联系方式:138810233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474.58
¥474.58
-

合同金额: 474.58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肆元伍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24日
履约地点:广汉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4月24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806510681000001征集人: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广汉市泰昌汽车修理厂合同名称:广汉市交通运输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241561甲方:广汉市交通运输局乙方:广汉市泰昌汽车修理厂合同金额(元):474.58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肆元伍角捌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服务要求基础单价:988.71元报价优惠:折扣率48.00%报价单价:474.58元数量:1服务价格:474.58元服务内容:供应商应达到或者优于以下服务承诺:1、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2、供应商根据送修方出具的“公务用车送修单”(特殊情况可修后补办)上注明的问题,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送修方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送修方同意),维修竣工后在打印的维修清单上注明详细维修清单明细、维修工时费、材料费、完成维修的时间、维修总金额等内容,材料综合管理费必须在维修清单中明确单独列出,并通知送修方前来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供应商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清单,送修方仔细检查竣工车辆,若无异议在维修清单上签字确认。3、供应商负责维修期间的车辆安全和维修质量。在车辆维修期间发生失火、被盗及其它损失,由维修企业承担一切后果。已经维修合-第1页-格出厂的车辆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执行。若送修方对车辆维修质量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若供应商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鉴定。维修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送修方承担;维修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中标收费价格,对未经送修方同意超出送修范围的项目和超出中标价格的收费,送修方有权拒绝结算。5、供应商为送修方定点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6、由于技术及其它原因,供应商不能维修的车辆,供应商应向车辆管理单位送修方来函说明原因,并由供应商联系具有资质的企业维修。7、供应商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对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和台帐记录,并按季向车辆送修单位报送车辆维修情况统计总表及每辆车的季度定点维修执行情况表;8、必须设立公务用车维修专门联系人、专用联系电话和服务专柜。为公务用车提供优先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项目,保障用车需要。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广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车辆管理单位。9、供应商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方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紧急救援服务。救援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员、车辆及其他)广汉市境内一律免费,广汉市境外施救和拖车费用按每公里3元据实收取。10、投标人须免费配合采购人进行车辆年审服务。2个工作日内上门接车并完成车辆年审工作。其中涉及到车辆检测机构收取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付费标准依据出具的正规票据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响应内容:(2)服务名称:维修总费用折扣率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报价要求:供应商报维修总费用的折扣率。备注:1、实际维修总费用=(工时总费用+材料总费用)×供应商所报折扣率2、工时总费用=工时单价(36元/工时)×工时定额×该车型复杂系数。参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团体标准(T/CQFX001-2020)3、材料总费用=材料费+材料费×材料综合管理费率(15%)。其中材料费以材料进货单上的进价为准。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质量保证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第2页-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门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应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如果因特殊情况要用替代件或旧件的,必须经送修单位同意,定点维修单位还应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2、车辆维修后,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18号)的标准(投标人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不低于行驶20000公里或100天;(2)二级维护:不低于行驶5000公里或30天;(3)一级维护、小修:不低于行驶2000公里或10天。4、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单位负责。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广汉市雒城镇九江路二段14号公路养护所。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2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06.30五、违约责任-第3页-无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许明斌甲方联系人:向蔓联系电话:15884260780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一段94号2025年04月23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雷国刚开户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广汉支行银行账号:1107130000000234乙方联系人:潘敏联系电话:13881023303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银行行号:3136584500272025年04月23日-第5页--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