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采购合同公告(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872025000014-1
二、合同名称: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72025000014
四、项目名称: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028-86360137
供应商(乙方):北京赛恩奥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110号43号楼一层1103室
联系方式:138101614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1(项)
¥2,249,000.00
¥2,249,000.00
无
合同金额: 2,2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履约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5年04月24日
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872025000014-1采购人(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采购人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街2055号东部新区市民中心供应商(乙方):北京赛恩奥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110号43号楼一层1103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由四川省科协、教育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团省委、省妇联、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场展示暨颁奖活动拟定于2025年4月24-27日在成都七中东部学校举行。二、服务要求(一)场地搭建及氛围营造(1)颁奖活动进行视频直播和图片直播。(2)用互联网H5至少在大赛公众号进行活动宣传展示。(3)设计与制作要求。①主视觉设计:展示交流和颁奖活动的主视觉设计理念符合本次活动主题。②物料设计与制作:根据本次活动规模及活动主题进行活动转相关物料的设计与制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桌签和背贴和海报和k长碚手提袋和麦标和手卡和旗帜和路引和代表证和工作证和嘉宾证登J和评委证。相关物料规格和材质供应商自行设计,并经采购人确0定后方可制作。数量根据活动流程策划及活动参与人员数量确定。③活动手册设计与制作:尺寸要求A4,数量要求:800册。手册内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④舞美设计:至少包括3D舞美设计。展位设计:预计场地3500平,440个展位;现场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参照第38届四川省创新大赛布展要求,展板有效尺寸为宽950mm和高1700mm),展位设计需满足封闭问辩条件与安全通道的要求。2氛围设计与制作:包括但不限于氛围及合影造型设计和展位设计等。⑦文案撰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和文案策划和主持词的文案撰写。(二)宣传报道(1)通过天府科技云平台和大赛主办单位官网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大赛启动通知及新闻通稿,并进行入围及获奖名单公示。(2)终评展示活动暨颁奖活动拟邀请主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活动期间进行优秀作品专栏宣传,颁奖活动现场直播。(三)场地租赁(由采购人负责协调租赁工作,供应商不承担租赁费用)*(1)展示区场地1个,4天(2)小会议室4间,3天(分组评审会议、市州领队会议)(3)大会议室1间,1天(评委会全体会议)(4)大会议室或者礼堂1间,1天(颁奖活动)(5)教室4间,2天(至少包括创新素养与综合素质考察和科学家精神讲演和全国大赛选拔)(四)食宿要求3(1)评委,3天2晚,预计50间,供应商提供一人一间的住宿,需在活动地点附近安排。(2)组委会人员,4天3晚,预计7间,供应商提供两人一间的住宿,需在活动地点附近安排。(3)参赛学生450人,拟按4-6人间安排住宿;均为4天3晚。供应商需根据学校宿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参赛选手的住宿。(供应商不承担学校宿舍的使用费用)(4)供应商负责安排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评委和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和组委会人员和市(州)代表团领队和工作人员(含媒体和志愿者)和院士和特邀嘉宾和省市区级领导的就餐工作和就餐费用(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和组委会人员和市(州)代表团领队和工作人员(含媒体和志愿者)就餐标准:80元/人天,评委就餐标准:120元/人天),预计就餐人数(评委50人和参赛学生450人和科技辅导员100人和组委会人员20人和市(州)代表团领队42人和工作人员(含媒体和志愿者)100人),可分时段先后用餐,院士和特邀嘉宾和省市区级领导接待用餐据实安排。(供应商不承担科技辅导员的就餐费用)(五)交通要求4-供应商需根据现场服务需求,安排并调配相应交通资源,满足大会货物运输和人员接送(至少包含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和专家评委和领导嘉宾)任务。(六)人员要求(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活动配备的服务团队的专职服务人员至少10人和现场志愿者至少80人和主持人至少1人,并至少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和支付劳务费。(2)供应商应为所有参赛学生购买安全保险。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服务费用包干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249000元(大写:贰佰贰拾肆万玖仟元整)。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范围提供服务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乙方不得额外收取与项目执行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款项;经甲方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款项。5四、履约保证金无。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本项目合同及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知识产权归属及保证6(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设计、物料设计、活动手册、宣传内容、文案策划、舞美设计、展位设计、氛围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采购人(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成果交付时同步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有)。(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索赔、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并负责妥善处理相关纠纷,确保甲方免受任何损害。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工作成果,亦不得在后续项目中使用与本次活动成果实质性相似的内容。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乙方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88-3.不可抗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J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甲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东部新区支行账号:1000070003143134签订时间:205年4月2日乙方:北京赛恩奥尼交化传媒有限公司(盖章)人权代表:印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太平桥支行1101000232315账号:0200020309020814672签订时间:25年4月2日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的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第39届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赛恩奥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1,870万元(大写:壹仟捌佰柒拾万元),资产总额为4,452万元(大写:肆仟肆佰伍拾贰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北京赛恩奥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2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