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站及线路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0724-2431ST398977
二、合同名称: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新建2x2000kVA配电站及线路工程(外线部分)(二次)
三、项目编号: 0724-2431ST398977
四、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新建2x2000kVA配电站及线路工程(外线部分)(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工业区
联系方式:0754-82904594
供应商(乙方):汕头市粤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701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1249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建2x2000kVA配电站及线路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710080.00元
合同金额: 171.008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东省汕头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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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60553采购项目编号:0724-2431ST398977项目名称: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新建2x2000kVA配电站及线路工程(外线部分)(二次)甲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电话:传真:/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工业区项目联系人:张迅乙方:汕头市粤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话:0754-87124998传真: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701房之一项目负责人:庄少燕根据“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新建2x2000kVA配电站及线路工程(外线部分)(二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柒拾壹万零捌拾元整(¥1,710,080.00元)。合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费、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培训费、调试费)、各项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中标服务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二、技术要求(以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为准)三、工期和实施地点1、服务期:2025年2月18日前验收通电,具体施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2、实施地点:甲方(用户)指定地。四、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在乙方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2.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在乙方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e同总额40%的工程款;3.通过供电部门、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并移交,在乙方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工程款;4.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财政审定后,在乙方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价97%的工程款;5.余下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交书面请款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6.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五、验收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标准。六、保修期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返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甲方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七、缺陷责任期(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缺陷责任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果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修理,产生费用可按合同约定从有效的商业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承保约定的保证金额进行索赔,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甲方可按合同约定向乙方进行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甲方负责组织维修,乙方不承担费用,且甲方不得从质量保证中扣除费用。(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八、验收要求(1)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3)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九、售后服务要求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1小时内响应处理并保证备用电源供应,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10%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变更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以及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通知条款:甲、乙双方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等以合同所列的联系地址和方式进行送达(包括但不限于邮寄、电子送达、将书面通知张贴在联系地址等),一方寄出相关文件或物品后,另一方签收文件时或寄出满七天,或电子通知发送完毕或张贴通知完毕之日即视为送达。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本合同所示联系地址可作为诉讼(含仲裁)所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中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按该联系信息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若一方出现拒收、任何他方代收、退回等情形的均视为该方已经签收。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他方,因一方逾期通知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该方承担。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项目包括图纸深化设计工作。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乙方(盖章):汕头市粤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7日1月1签订日期:201年月1月1日签订日期:年1月1日I廉洁自律责任合同书甲方(采购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乙方(供应方):汕头市粤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为搞好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新建2x2000kVA配电站及线路工程(外线部分)(二次)廉政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全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次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新建2x2000kVA配电站及线路工程(外线部分)(二次)项目的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廉洁自律责任合同书。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及义务(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合同办事。(三)采购活动全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单位或个人的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及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招标投标采购工作的有关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自律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报,严肃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时,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义务甲方领导及从事该采购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或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返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提供费用或为配偶配子女安排工作以及提供国出境、旅游机会。(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由乙方或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健身及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安排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设备、原料、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或要求购买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物资。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设备、物资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遵守行业及产品各项硬性指标,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劵、贵重物品和返赠、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暗示或实施为甲方或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提供费用,不准为甲方或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或亲属安排工作。(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或娱乐等活动。(五)采购合同约定所需的设备、物资由乙方总承包。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合同书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合同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合同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的执行由负责监督执行。第六条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其它由甲方交相关部门备查。兴精被甲方(盖章):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乙方(盖章):汕头市粤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2025年1月7203年1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电站及线路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