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 车辆加油服务 公务用车加油采购合同公告(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2025)



关于车辆加油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框架协议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911801000007774148 
五、合同编号: 12N0078141032025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1.00
40000
4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朱文娟 
        联系电话: 13481766789 
        传真:  
        地址: 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66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5-2026车辆加油服务采购的结果公告.pdf
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pdf
2025-2026委托书.pdf
附件1公务用车加油承诺书.pdf
关于车辆加油的框架协议合同(12N0078141032025201).pdf

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www.gcy.zfcg.gxzf.gov.cn首页》公告大厅》公告详情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入围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公告发布人:许佩玲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5-01-06浏览次数1、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K3-000013-CGZX二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征集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号征集人和联系方式:许佩玲-0771-8600346三、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7号石油大厦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健辉-17877176164四、入围产品入围商品标项名称入围商品名称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入围商品价格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无优惠率2.5%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协议编号:459900-2024-2046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编号为GXZC2024-K3-000013-CGZX的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期内,乙方、采购人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征集人及入围供应商征集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K3-000013-CGZX三、采购需求以及最高限制单价标项编号标项名称最高限制单价二阶段成交方式1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无直购四、入围产品标项编号入围产品名称协议价格技术规格/服务内容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2025—202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优惠率2.5%详见协议五、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详见采购需求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本级及以下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八、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2无九、采购合同文本详见征集公告十、框架协议期限有效期至2026-12-3123:59:59。期满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取消或增补中标供应商。十一、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可随时申请加入框架协议。已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入围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的;(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违反法律法规和框架下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二、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征集人)权利义务:1.1甲方对乙方框架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甲方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征集公告、乙方的申请文件等文本文件对乙方的履约和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1.2甲方负责对框架协议加油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馈。1.3甲方负责对乙方与采购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将相关情况报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4对发现乙方被取消入围资格的,甲方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合同,并禁止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乙方(入围供应商)权利义务:2.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单位的利益,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2.2乙方应加强对所属加油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严格履行承诺。2.3乙方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按照征集公告、乙方的申请文件等对乙方的履约和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2.4乙方应做好政采云系统中的己方相关信息维护工作。在协议有效期内,指派专人对业务系统进行操作、信息维护,保证公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承诺、报价等信息真实有效。协议期内,乙方信息发生调整的,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十三、其他事项1.协议签订: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2.入围供应商的确定: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3.成交价格: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注:成交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乙方(盖章):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吴健辉签订日期:2024-12-27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兹委托陈春燕同志代表本公司为项目编号GXZC2024-K3-000013-CGZX,2025-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部分地市预算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代理人,其权限如下:代理签署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加油合同。在代理有效期限、有效范围内代理人所签署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理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单位(加盖公章):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西柳州石油分公司Mhr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看签发日期:205年月1日附件1公务用车加油承诺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加油框架协议项目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利益,树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加油框架协议服务供应商的良好形象。二、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加油框架协议项目征集公告的各项要求,在经营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金面履行响应承诺。三、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并且在结算时提供正式发票。我公司将在框架协议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及情况,保证在与同类供应商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四、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内容:(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我公司提供的油品包括: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和0号柴油。(二)油品价格优惠。我公司承诺给予2.5%的价格优惠,此优惠率是各采购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所能享受的最低优惠,采购人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就价格、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范围、服务条款、付款方式等与我公司进步洽谈。(三)凭卡对号加油。公务用车加油一律实行加油卡结算,我公司公务车加油卡具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各加油站点的联网使用功能。加油卡实行主卡与副卡管理,主卡用于加油单位与加油供应商结算并为副卡充值,不能用于车辆加油:副卡由单位驾驶员用于车辆加油,每车一卡,严格按照车辆牌号对号加油,严禁给其他车辆加油,严禁用于加油以外的其他消费。(四)质量保证。我公司适时保证定点加油公务用车范围内车辆的油品供应,所提供的油品必须是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按国家规定,使用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具有计量合格证的加油设备加油。(五)售后服务。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有服务网点及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服务团队人员,确保项目的售后服务。我公司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积极受理采购人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间访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六)若入围,我公司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做好公务用车加油记录,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七)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95105988总协调人:吴健辉;办公电话:0771-6757861:手机:15878920144。五、我公司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我公司承诺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各项政策、规则,接受财政部门、征集人对本框架协议采购的日常管理;遇新政策、规则出台时,我方将及时依照执行。七、我公司承诺对参与本框架协议采购所获知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八、我公司承诺,申请文件全部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愿意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九、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满有效。承诺单位(名称及公章年月日(注:供应商不得删除或改动以上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加油合同合同编号12N007814103202520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甲方)信息采购人名称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文娟联系电话13481766789供应商(乙方)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联系人王佳佳联系电话1360780610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飞鹅支行银行账户624958310444订单列表订单号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元)备注2911801000007774148车用汽油、车用柴油140,000.0040,000.00订单日期:2025.04.22,加油卡主卡号:1000114500010470718合同金额40,000.00付款方式转账其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加油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规定,如有其它事项须补充,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另行约定。甲方:融安县长安镇人民政府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联系人:朱文娟联系人:王佳佳甲方授权委托人:乙方授权委托人:地址: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66号地址:柳州市航银路29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 车辆加油服务 公务用车加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