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监理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工作站(西安市长安区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西安市长安区林业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站)2025)



一、合同编号:DX2025-13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DX2025-130-1

四、项目名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工作站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202号
联系方式:029-85943179
供应商(乙方):杨凌极飞农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中段众创田园
联系方式:181617321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监理
1(批)
¥89,300.00
¥89,300.00


合同金额: 89,3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玖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工作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CCF_000064.pdf
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工作站
2025年04月27日

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西安市长安区防治补助项目(包4)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工作站成交人(乙方):杨凌极飞农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长安区林业工作上签订时间:205年4月第1页共7页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工作站成交人(乙方):杨凌极飞农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项目编号:DX2025-130;包号:4)由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工作站(以下简称“甲方”)确定杨凌极飞农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长安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监理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合同价款1.1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玖仟叁佰元整(¥89300.00元),合同总价是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磋商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价格应包含所有实施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及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1.2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2.服务期限、地点及服务内容2.1服务期限:2025年4月至9月2.2服务地点:主要在长安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实施区域。2.3服务内容:对长安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性防治的3个标段施工过程进行监理服务。负责制定《西安市长安区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监理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长安区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监理工作交底》,并按照以上方案为长安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性防治的3个标段服务单位的监测普查、防治工作进行验收打分。做好相关工程资料的收集,如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月报、质量验收资料、安全验收资料等。3.结算3.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审计合格后,由甲方报长安区财政局统一支付本项目服务费。3.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在接受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第2页共7页4.合同组成成交通知书、合同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等。5.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负责施工阶段诱捕器、花绒寄甲成虫、农药等验收及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有关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待工程验收完毕后,将监理资料及影像资料及时整理汇总上报。5.2建立内部工作制度,确定工作程序、内部会议制度、工作检查和汇报制度,确保监理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5.3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监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5.4监理资料的管理及时和真实,重视施工阶段监理的全过程中管理每道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有质量合格性文件。5.5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验收,在审核施工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服务过程进行真实性的检查,确保资料必须真实合格。5.6加强监理日记管理。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做好监理日记,在质量、安全、组织协调等方面,根据工作范围,每天记录所做工作,进行如实记录,具体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和各种外部条件、施工单位的人员工种情况、施工机械情况,药物、设备到场情况和质量报验情况,监理人员旁站检测,复验情况,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进行记录。总监应每天签阅监理日记。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检查监理日记是否有漏记部分。6.验收6.1项目完毕后,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甲方。6.2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确认,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6.3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6.4验收不合格的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确保验收合格。若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与其签署的成交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成交资格授予评审排序下一名的成交供应商。6.5验收依据:6.5.1本合同文本及合同补充文件(若有);第3页共7页6.5.2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6.5.3国家或行业相应的标准、规范。6.6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7.其他事项7.1成交单位不得在服务期间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发现项目管理人员工作不力时,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到场。7.2采购人有权利随时对供应商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若采购人对供应商工作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疑议,可向供应商提出申诉,并由供应商出具书面答复。若供应商出具虚假、错误数据和结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合作资格。7.3乙方不得将项目转让、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8.甲方的权利及义务8.1甲方的权利8.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8.1.3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期到项目现场解决争议。8.1.4当甲方认定专业技术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技术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2甲方的义务8.2.1甲方应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8.2.2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项目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8.2.3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施工区域。9.乙方的权利及义务9.1乙方的权利9.1.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9.2乙方的义务9.2.1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业务。第4页共7页9.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成果报告等服务。9.2.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9.2.4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及时到项目现场实施作业。同时,针对项目出现较大争议的情况,乙方能有效提出解决争议的方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通过。10.知识产权10.1本次招标所涉及到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10.2乙方无论出于任何目的如在其他地方使用该成果,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涉及到该中标知识产权的任何使用活动并保留追究卖方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10.3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权归甲方所有。11.保密规定甲、乙双方应永久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秘密信息及其它秘密资料,特别是国家安全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12.违约责任12.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12.2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采购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提高技术,完善服务质量直至合格为止,否则,甲方会同监督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12.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均设法补偿。如仍无法履约协议,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协议,双方责任免除。12.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12.5乙方履约延误12.5.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12.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第5页共7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服务期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12.5.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服务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12.6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结算条款如期支付。13.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3.2种方式解决13.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13.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生效14.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14.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4.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协商结果以双方最终达成的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为准。杨凌极飞农业级能装备有限行乙方名称(盖章)甲方名称(盖章):西安市长安区林业工作站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中段众创田园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202号美艳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18161732128inn1电话:029-8594317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营业部帐号:26200501040018298日期:2025.4.17日期:3025·c第6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