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农业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 CAU-GCZB-2025021
二、合同名称: 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 4000181621743555881490
四、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农业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联系方式:010-62732813
供应商(乙方):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路58号院27-37号一层37号
联系方式:010-802518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04000.00
合同金额: 160.4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建设地点为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合同.pdf
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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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发包人:虫国农业大学承包人: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三部分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工程量清单部分第六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七部分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45..6...26...39...4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虫国农业大学法定代表人:孙其信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承包人(全称):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玉成法定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路58号院27-37号一层37号发包人为建设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舰,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工程内容: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面层、防水、女儿墙及压顶饰面、设备基础、屋面零星工程改造,屋面太阳能电池板、空调器、避雷装置拆装改造等施工工作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面面层、防水、女儿墙及压顶饰面、设备基础、屋面零星工程改造,屋面太阳能电池板、空调器、避雷装置拆装改造等施工工作内容。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六、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七、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壹佰陆拾万肆仟元(人民币)(小写)¥:1604000.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70129.55元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含税):14228元暂列金额(含税):33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0元八、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朱恩恩;职称:上;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202105202110008254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京2112021202283607建造师执业印章号:京211202120228360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京建安B(2022)0207103九、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工程量清单部分;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十、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一、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十二、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三、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九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有限V可发包人:中国农业大学(盖单位章)有限公司永盖单位章)承包人:变建设集学新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20U年月27日200年月27签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3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情况,现确定你单位为下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主要成交条件如下: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成交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成交金额¥1604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万零肆仟元整工期按磋商文件要求计划开工日期按磋商文件要求计划竣工日期按磋商文件要求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备注1.成交金额=一次报价价格(1689486.29元)优惠价格(85486.29元),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工程计价按照一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执行,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照二次报价相较于一次报价的优惠比例,计算竣工结算合同总价:2.本成交通知书有0份附件,附件是本成交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是对本成交通知书的进一步补充,附件共0页。请你单位在接到本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到我校签订合同。来购人:中国农业大学2025年4月15日创有资产管班好4第三部分合同条款通用部分说明:本工程合同采用的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2024.10修订版)的标准文本。各供应商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上自行查询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和其他附件查询地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zlzqgcjsfwsz0101/index.html,具体查询位置见下图: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公开公平公正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简/移动廉洁规范本网请输入关字政民互动关于中心行业类型:房屋市政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民航铁路其他资料类型:标准文本表格格式操作手册项目类型:总甸施T总包监理专业承包专业分包材科设备一总包施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预重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2024.10修订版)2024-11-0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旅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2024.10修订版)2024-11-04首页新间资讯政策法规招标核准公告公示统一入口信息服务专家库交易监管服务指南首页服务南>下载专区>资料专区>工程建设项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旅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2023-04-17:北系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交本(2017版)2023-04-17: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17)写指南(有限数量制)2022-06-27.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城写指南后市)2022-06-27施工标准文本优化整内容汇2022-06-275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中国农业大学1.1.2.3承包人: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2.6监理人:北京中集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2.8发包人代表:姓名:刘佃治职称:工程师联系电话:010-6273104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1.1.3.3临时工程:现场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1.1.3.10永久占地:详见施工图纸1.1.3.11临时占地:详见施工图纸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60月。1.1.8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L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6)技术标准和工程清单部分;(7)图纸;6(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施工组织设计。(说明:(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工程清单部分、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者之一。)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5)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其他约定: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根据施工图绘制竣工图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竣工验收后30天内提供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4套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7天内。其他约定:承包人应当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每月25日提供当月工程统计报表及下月计划报表。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3)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4)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7发包人移交施工场地的期限:发包人应当将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在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移交给承包人2.8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的金额:2.13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L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发包人需批准明确行使的权力: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a.提供施工现场水源、电源;b.如果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承包人需拆除现场已存在的临时设施时,承包人须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认可后方可拆除;c.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并负责协调工作:d.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e.提供正常的临时照明和施工及调试运行所必需的设施:f.负责清理现场垃圾4.1.10承包人的设计工作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工作内容:4.1.12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一)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8(1)承包人必须遵守投标书中承诺,派遣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前往本工程,且保证承诺人员必须持证并在整个服务期内为专职人员而不应是兼职的。除非发包人、监理人同意,项目经理应保证在现场的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且每天不应少于8小时,并且保证项目现场每天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场,特殊情况需调离本项目,必须经发包人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如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2)出现下列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离相关人员:A.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不符:B.拒绝执行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令:C.其他发包人和监理人一致要求调离的情况,凡涉及上述需调离的人员,应在发包人下达调离通知之日起3日内撤离现场,并调任符合要求的相关人员上岗,否则应视为承包人违约。每发生一次B中涉及的问题,如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二)、负责合同文件约定对发包人、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以下简称专业分包人)以及暂估价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的现场内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工作。相应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1.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及保养的现场道路和通道,提供给发包人和专业分包人使用。2.允许专业分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构和设备(如果有)3.为保证承包人和其他分包人的工作不发生冲突,承包人应对其他分包人(如果有)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及与本工程实施有关的临时仓库等负责协调。4.对包括其他分包人工作在内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日常协调和管理。5.在其他分包人完成工作并将工作面移交给承包人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划分责任,承包人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费用。6.清运施工现场所有垃圾并及时运至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垃圾堆弃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7.承包人应免费为所有分包人和其他分包人的工作提供现状已搭设完成的脚手架和配套的安全设施等,其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价格中。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脚手架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要求等。8.承包人还应根据进度计划和本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及时为分包人和其他分包人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工作空间和工作时限:承包人同时还应协调好材料进场和场内的交通运输道路。9.承包人须做好与分包的综合协调工作,包括施工条件及生产要素的协调、计划协调、技术协调、资金协调等。10.所有分包人(含发包人二次招标确定的专业分包人)/供应商(含发包人供应商)均纳入承包人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承包人负责监督各分包建立健全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同时确保质量技术体系的有效运行。11.承包人须将所有分包人/供应商(含发包人供应商)纳入总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同时监督各分包建立健全与承包人对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各方的管理职责及奖惩内容;通过入场教育、每周安全会、定期巡检讲评等方式,强化全体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承包人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分包人员保险备案等相关工作。承包人须在与分包人签订的现场协议中明确各分包人进度要求,并要求各分包进度与资源配套计划送至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保证分包工程一次验收合格,承包人安排的分包人进场计划、施工安装周期须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保证分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调整不合理的计划。12.承包人应按照施工总控进度计划,组织分包人/供应商(含发包人供应商)和其他分包人进行沟通、协调各自的施工时间、工序、交叉作业等的相关安排,以便整个工程有序运行,避免不必要的修改和浪费。如9果承包人没有组织各方有效沟通,在结构工程施工中未对预留预埋工程做出相应安排和施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由承包人负责承担。13.承包人提供现场保卫资源,负责现场保安及工程保护工作,有责任组织管理和协调交叉施工中专业分包人和独立分包的在施或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和现场物料的保管工作,并直至工程完工。14.承包人必须担负总包责任,对分包人(包含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供应商及其他分包人)进行全面管理,分包人在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环保、资料归档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15.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办公条件和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及环境卫生,按期缴纳房屋使用费、水电费、供暖费等。16.承包人必须遵守学校校园管理规定,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进出校园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服从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严禁一切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给学校带来恶劣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拖欠分包或劳务工程款或管理不妥造成民工闹事,毁坏工程设施、设备、树木、公物,毁坏工程设施、设备、树木、公物,衣衫不整出入施工现场,占据临建不及时退场等;如果出现此类现象,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17.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提交竣工决算资料。(三)其他义务:1.现有公共设施的保护:1.1保证任何通过工地的现有市政设施如电力、电话、给水、排水及天然气系统在工程进行期间得到保护。1.2对施工现场周边树木的保护。1.3与有关单位联络安排此等设施必须之任何断截封堵及移位。1.4承包人若要移动任何设施以适应其施工方法,移位须由有关单位进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设施移动完成后方可开始周围的工程.1.5若发包人认为在地下公共设施上方或周围使用机械会造成损坏,承包人须以人工开挖设施周围,并对任何损坏、意外或其它问题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6使用机械在设施邻近开挖前,承包人须进行完备及足够之人工挖试孔以确定设施位置。1.7在现有建筑物、道路及其它构筑物附近建造基础:在现有建筑物、道路及其它构筑物附近进行强夯地基工程应加以小心。自费修复因本身疏忽所造成之损坏和其它索赔及有关诉讼的法律责任。在现有建筑物、道路及其它构筑物附近挖土时,提供所有必需的额外挡板、支撑及斜撑,并特别加以小心防止下陷或其它损坏,包括一切安全预防及稳固措施。1.8尘埃和噪音的限制:采取一切必须的步骤来减低尘埃和噪音的骚扰。风动钻机、压缩机要性能良好及尽可能低音地运转,并要安置在尽可能远离邻近建筑物的地方。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做好水土保持及扬尘处理措施设法减少尘埃,在有尘埃的地方经常洒水。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2.施工机械和工器具2.1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将免费为分包人/供应商和其他分包人提供现场内所有的大型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各类塔吊、起重机、提升架、施工电梯等。102.2承包人还应负责提供为完成承包人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所需的其他各类通用施工机械和工器具,包括钢筋成型机、电焊机、空气压缩机、套丝机、小型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电钻、冲击钻、电锯、电刨、混凝土振捣设备、手推车、扳手、锤子、梯子、油毡、刷子等中小型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承包人设在现场的相对固定的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是供整个工程使用的,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分包人/供应商和其他分包人都应有权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免费使用这类机械,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可要求承包人准备一个各方使用这类机械的时间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上述时间表将对各方使用这类机械构成约束力。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在现场的其他机械和工器具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使用。如果承包人考虑在本工程施工期的后期利用永久电梯作为垂直运输通道,承包人应考虑为遵照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保护要求、运行所需的各类耗费和配备专业的看护和操作人员等所需的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3机械设备的保养、校试和维护。所有的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试和维护,以保证他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承包人同时应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机械和工器具,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进行2.4交通和施工车辆。承包人应为他的工作人员和施工工人考虑必要的上下班交通车辆:承包人还应为施工现场的生产性运输考虑必要的机动车辆。承包人负责为这类车辆的合法上路申请必要的许可,相关的运行、维修等的保险、人工、材料和机械等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竣工清理。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之前,承包人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工作面清除并运出承包人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工作面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人在发包人书面批准后可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那些材料、承包人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保修期结束。在工程竣工后,不管发包人是否已办妥政府有关机构所要求的一切必要的批准、备案手续以及是否发布移交证书,承包人应全面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3.1从现场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等。3.2从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3.3清洗工程的所有墙面、地面、楼面等表面:清洗和擦洗所有玻璃磁砖、石材和所有金属面。3.4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3.5完成所有合同文件中约定的装修和装饰。3.6检查和调试所有的门、窗、抽屉等以确保他们开启的顺畅;检查和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3.7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的楼宇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迷行状态和效果。3.8为所有钥匙贴上与门号对应的标签并固定到正规的金属或塑料成品钥匙盘上交给监理人及/或发包人,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3.9清洗和擦洗所有机电设备的表面,清除所有污迹,保证设备表面的清洁。113.10清洁所有水箱的内、外面,并通过监理人的验收。3.11所有大于DN100的阀门须按要求刷油并更换填料,确保各类阀门的正常灵活启闭。3.12各类管路须按设计要求贴相应标识并标明液体或气体流向。3.13所有配电柜、配电箱内要清理干净,各类开关要启闭灵活,相关门扇关闭后须平整严密。3.14所有卫生洁具要清洗于净,龙头、背水箱要启闭正常。4.垃圾清运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数量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除出现场,运送到市政垃圾消纳场。严禁从楼层直接抛洒垃圾;严禁将垃圾回填,否则视为违约,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处以违约金1-10万。如果承包人不能按上述要求处理现场垃圾,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或有关政府机构的书面通知后,仍未立即采取具体行动,发包人可雇佣其他人清除现场垃圾,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或由发包人从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得或将得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在承包人与分包人或供应商的文件中(如果有),应要求分包人或供应商(如果有)将他们的生产垃圾堆放到承包人设立的现场垃圾存放点,由承包人负责清运和消纳。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5.保持现场清洁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护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人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等等;承包人还应就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的污水排放建立符合有关排放标准规定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或移动式卫生间等。6.卫生、医疗站和急救设施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雇佣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施工区域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7.保证足够的生产流动资金在整个合同的履约期间,承包人除能得到发包人根据合同条件的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款项外,不会再得到来自发包人的任何超出合同条件约定的任何额外资金的支持,因此,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承包人应考虑并准备足够的自有流动资金,以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不会接受任何因承包人生产资金不足而提出的任何性质的索赔。8.对雇佣工人及劳务分包要求承包人和所有的分包人为本工程目的雇佣的工人应符合下列要求8.1.符合劳动法的规定。8.2.具有政府有关机构规定的相关有效证件。128.33.特殊工种具有合格的特殊工种上岗证。8.44.其中包括人数足够的、在各自的专业中技术熟练和经验丰富且经过一定的职业培训或取得一定资格证书的班组长或管理助手,以便更有效地对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8.55.合格的技术工人和其他工人。9.对外事务:承包人负责一切施工项目所在地对外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施工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街道、派出所、城管、防疫、园林、供电、电信燃气、交通、市政文物及安全管理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承担上述内容所需的各项费用,,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承包人不应向发包人因承包人处理对外事务不当而导致延误工期及费用的索赔。需承包方办理有关施工现场的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方负责办证;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办理生活区排污手续。施工噪音超过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其它需要办理的有关部门的相关手续等10.对各类重要会议、外事活动或其他事件(如高考、学期考试、国家庆典、外交来访、两会、国庆等国家重大事件)的责任:承包人应在各类重要会议或其他事件(如高考、两会、国庆等国家重大事件)发生时响应政府要求,并在投标书中考虑该类事件造成施工工作的时间限制所带来的工期和费用等风险,对于此类事件,发包人将不给予承包人任何费用补偿。11.在工程进行期间提供足够的临时用电设施,并提供机电设备等调试所需的电力设施。并须在每层提供接驳点,供各专业分包人、供应商和其他承包人使用;12.在工程进行期间提供足够的临时用水设施:供各专业分包人、供应商和其他承包人使用,并保证冬季正常供水,不会结冰;13.由承包人负责处理施工扰民和民扰问题,承包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和公众进行安抚,以避免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噪音、震动、光线等扰民因素导致的民扰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承包人有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扰民。承包人不再向发包人索取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按规定支付居民的补偿金由学校负责承担。14.承包人负责补遗工作:如果任何未明显属于本工程总承包的工作范围,但未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任何专业分包人的工作范围,也未在本合同中以文字形式明确约定为属于承包人自行完成的工作范围,此类工作应由承包人完成。15.施工图纸未标明,但明显属于使用功能需要的、施工(相关)规范有要求的或明显影响美观效果的,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自行完善。16.无论发包人就施工场地基础情况、各类隐蔽管线、设施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承包人须独立尽职调查包括向有关的市政部门、管线监管部门调查、现场详细勘查等以便获得全部资料。17.施工现场场地狭窄,不具备材料堆放、加工、工人食宿条件,承包人需安排场外临时工程用地以解决工人食宿及加工用地。承包人应将相关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1318.承包人负责编制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套(包括电子版),编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9.成品保护: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任何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任何未完成的分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成品保护由相关工程或工作的分包人或其他承包人负责,但并不免除总包的管理责任;工作面移交后,总包负责工程整体的成品保护。成品保护费用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措施费项目费用中。20.对周边财产的保护:承包人不得非法侵占和妨害毗邻的财产、土地、街道、市政设施和他们下面的土壤和空间、他们的所有者、使用者或其他任何人,也不得在工程或工程任何部分的实施中采用可能会给这类财产、土地、街道、市政设施、树木和人员带来损害或伤害的的施工方法;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因工程实施对周边毗邻财产或人身等的损害或伤害而可能招致的索赔、罚款和其它法律责任。21.安全支护和临时防护21.1承包人应对其及其所有分包人(包含其自行分包和专业分包人)负责的临时工程的安全性负责21.2承包人应负责所有临时防护工程的设计,包括模板体系、支撑体系和支护系统等等21.3在边坡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回填前,承包人也应保持对基坑安全支护系统的监测,特别是对毗邻公共道路和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等的基坑边,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21.4乙方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不允许乙方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4.2履约担保4.2.1承包人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金额发包人不要求(要求/不要求)承包人提供承包人履约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的金额为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2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和品种、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每月10日前将本月即将采购的材料、设备报监理人审批。14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承包人承担自行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接至施工现场的临时管线:临时用房:临时道路等。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L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不提供临设施用地,合同签订7天内,提供水源、电源供承包人使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L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负责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的办理人:承包人,其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2场内施工道路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的承人承包人。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8.1.2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的其他要求:L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日内。15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日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9.3治安保卫9.3.3制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责任人承包人。9.4环境保护9.4.3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9.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9.6.1未达到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的金额或者计算方法:A-(1-K1/K2)*F其中:A一计算的违约损失赔偿金K1-标准化考评认定等级对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m一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等级对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率F一合同中载明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9.6.2发包人不给予承包人创优奖励。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创优奖励的,创优奖励金额或者计算方法:L9.7特殊安全文明施工9.7.1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的金额或者计算方法L9.7.2发包人不给予承包人创优奖励。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创优奖励的,创优奖励金额或者计算方法L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1.1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16承包人应按投标阶段承诺的总进度计划关键线路目标,以及施工顺序和方法要点,向监理人提交更准确更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10.1.2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及时限要求: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10.1.3群体工程中有关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L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0.2.1承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收到分包人报送的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后7天内。10.2.2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分包人报送的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后7天内。11.开工和竣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8)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见通用条款。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签约合同价的0.02%元/天: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赔偿合同额的0.02%元/天整,不足一天按一天计。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签约合同价的3%。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L17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工期:2)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因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而影响工期的:3)工程验收不合格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要整改的: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发生以上情形工期不予顺延,责任自负。13.工程质量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监理人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7天内。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报送时限为次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表中至少包含: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情况、第三方监测质量行为情况: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材料进场验收及原材料试验情况。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收到工程质量报表后5日内。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施工场地、承包人的现场试验场所、承包人的预制构件制作车间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5.1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的期限:收到承包人的检查通知后12小时内。18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1.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6)变更的其他情形:合同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为:1)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2)设计变更及治商变更:3)不可抗力:4)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国家政策明确必须调整的内容等)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7日内。(3)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7日内。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5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且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内(含)时,应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子目的单价:单个子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外(不含),且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变化幅度超过2%时,由承包人提出并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新的单价,该子目按修正后的新的单价计价。15.4.6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原措施项目中没有的措施项目,遵循以下原则确定变更工作单价、变更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按照已有的执行;(1)如果没有,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变更单价措施项目费用;(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应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按照已有的执行:如果没有,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变更单价措施项目费用:(3)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2款约定原则确定取费费率。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L15.8暂估价15.8.1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的(4)承包人报送招标计划期限:19发包人审批招标工作计划时限:(5)承包人报送相关文件时限:发包人审批相关文件时限:(10)承包人申报合同文件时限:发包人审批合同文件时限:承包人报送正式签订合同副本时限: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者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其最终价格的估价人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专项供应商或者按照下列约定: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方法: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16.1.2.1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及幅度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人工单价。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幅度:±6%。16.1.2.2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风险幅度的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基准期:2025年2月。(2)《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中没有的,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以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施工期采购量和相应采购价为依据,以采购量计算市场价格所占比重,再乘以相应采购量对应的为采购价,累计计算的施工期市场价格确定为基准价。(3)合同施工期市场价格的确定方法《北京以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若发包人、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市场价格信息有的,以造价信息价格为合同施工期市场价格,造价信息价格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准;《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按本章第24条的约定办理。(1)本工程单价调整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算数平均法/其他计算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首先根据本章第17.1.3项约定所确定的计量周期,以及本章专用部分第16.1.2.1项约定的能够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和幅度,分门别类按照当期双方确认的每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价格,以及当期双方确认的采购的次数确定相应加权平均价。F(x1f1+x2f2+...xkfk)/k其中x为16.1.2.3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方法价钱,f为权重,k为数量。采用算数平均法:采用其他计算方法:16.1.2.4其他约定:16.1.3其他价格调整方法20Z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1)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2)本合同执行(执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不执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3)总价子目计量方式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分解报告/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适用于采用支付分解报告)(1)采用支付分解报告计量方式的,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L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适用于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方式的,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L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预付款额度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的30%为工程预付款:其中包括了工程的全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位工程的全部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预付额度:100%全部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预付额度:100%(2)预付办法预付款预付办法: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工日期前7日内。17.2.2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当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时开始抵扣工程预付款,分贰次抵扣完毕。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报送监理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或)扣减的其他内容金额21L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应付进度款*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逾期付款天数/365。(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进度款的付款周期为按月支付,即每月支付当月完成实际工程价款的80%,当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累计总额达到合同价款的80%后,不再继续支付工程款。工程结算经审计审核确定后7日内、与发包人签订保修协议后支付至100%的审定结算价款,承包人同时缴纳质量保证金(工程审定结算价款的3%)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处理(3)质量保证金形式: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或其他保函担保形式/采用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约定比例:3%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日内。(2)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其他内容: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应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100%,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审定结算金额的3%的质量保证金。特别提醒: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应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审减率((送审金额一审定金额)/送审金额)在5%以下的,审计费由建设管理单位支付,审减率超过5%(含)的,审计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支付。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不支付(支付/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利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证金利息的,利息计算方法L22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具体内容: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以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再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由监理人确认的工程相关项目管理系统电子版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2套竣工图及2套工程归档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L18.8施工队伍的撤离18.8.3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保留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最终撤离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8.9中间验收18.9.1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L18.9.2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监理人要求的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19.7.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期限执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期限执行。2320.保险20.1工程保险本工程投保(投保/不投保)工程保险。投保工程保险时,险种为:切险,并符合以下约定:(1)投保人:承包人。(2)投保内容:财产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3)保险费率:由投保人与合同双方同意的保险人商定。(4)保险金额:虫标人中标金额。(5)保险期限:由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止。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保险金额:已包含于一切险中,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同意的保险人商定,相关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20.5其他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各项投保的保险生效后7天内。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L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21.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无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1)风力10级(含10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24小时连续雨量达2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3)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4)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8级以上(含8级)地震。24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壹)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3争议评审24.3.4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3.5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5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工程量清单部分通用部分说明: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采用的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的标准文本。各磋商供应商可在建委网站上自行查询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通用条款》部分,查询地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zlzqgcjsfwsz0101/index.html,具体查询位置见下图:,·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公开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新闻资讯政策法规招标核准公告公示统一入口信息服务专家库交易监管服务指南政民互动关于中心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资料专区>工程建设项目行业类型:市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园林化民航铁路其他资料类型:标准交本表格格式提作年部项目美型:总缘工理专业承专业分包材科设备总包施工建筑和市工程工标施预文件标文本2017)2023-04-172023-04-17北市建第市工程工标文件标文本2017)北京市建和市政工程工标预文件标准文丰2017写南有限数售转2022-06-27北市建筑和市改工程施工文件标文本2017南审)2022-06-27工标准文本优化调整内容C2022-06-275年261工程说明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1.1工程概况1.1.1本工程基本情况:建筑面积约:3408.85m2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1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满足施工要求。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满足施工要求。1.2.3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满足施工要求。1.2.4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满足施工要求。1.2.5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满足施工要求,投标人在响应阶段的现场踏勘过程进行详细的了解。1.2.6地质及水文资料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承包人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项目建筑面积约3408.85m2,建筑装饰工程含屋面面层、防水、女儿墙及压顶饰面、设备基础、屋面零星工程改造等安装工程含屋面太阳能电池板、空调器及避雷装置拆装改造等施工工作内容。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27技术标准和要求专用部分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1.1.1本工程基本情况:建筑面积约:3408.85m2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1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满足施工要求。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满足施工要求。1.2.3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满足施工要求。1.2.4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满足施工要求。1.2.5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满足施工要求,投标人在响应阶段的现场踏勘过程进行详细的了解。1.2.6地质及水文资料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承包人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项目建筑面积约3408.85m2,建筑装饰工程含屋面面层、防水、女儿墙及压顶饰面、设备基础、屋面零星工程改造等安装工程含屋面太阳能电池板、空调器及避雷装置拆装改造等施工工作内容。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27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2.1.3.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2.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2.1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L2.3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2.4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4质量要求4.2特殊质量要求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或者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人体健康有益,无毒、无害、无污染的建筑材料。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本市或行业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相应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内容,以及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等。28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2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11)其他要求: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牛严管理标准化手册》:《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定》(京建施2009838号)《京市市设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09521号)6.1.188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程场地及周围环境、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6.2临时消防6.2.5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6.3临时供电6.3.6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由承包人负责统一管理运行。6.4劳动保护6.4.6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6.5脚手架6.5.6脚手架的其他要求:6.6施工安全措施计划6.6.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内容包括:(9)其他要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京应急委发[200716号)296.7文明施工6.7.10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的时限:开工通知发布前日内。6.7.11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1、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服从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严禁一切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给学校带来恶劣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拖欠分包或劳务工程款或管理不妥,造成民工闹事,毁坏工程设施、设备、树木、公物,毁坏工程设施、设备、树木、公物,衣衫不整出入施工现场,占据临建不及时退场等;如果出现此类现象,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外,处责任单位每一起5万元。2、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包括国家地方规定内容,还包括防止高空坠物措施费等。3、施工人员车辆的运行路线执行学校保卫处规定。6.8环境保护6.8.10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1、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20185号)《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201810号)、《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2018242号)规定执行,制定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做好进门查证、出门查车。严格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物。6.9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9.1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5)其他要求: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北京市的扬尘管控要求,编制扬尘管控治理方案,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音、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减少30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保护市政设施和院内绿化。环境保护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音、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的要求。6.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6.10.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6.10.4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7治安保卫7.7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施工现场大门要设立保安岗位亭,现场出入口处应公示五牌二图项目经理应不定时检查施工现场。7.8治安保卫管理方面的其他要求:成立专门的治安小组,任命小组负责人,I、事件报告程序要做到接报即报”。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2、事件响应(1)突发事件治安小组组长根据报告情况,并迅速通知各有关人员。(2)施工现场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小组要迅速指挥查明事件发生情况,妥善处理导致事件发生的相关问题。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3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4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样品9.1.6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1所有主要材料设备在选定前必须送样,需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并由监理和发包人对质量和品牌确认封样后,承包人才允许采购进场。承包人应给予发包人合理时间对产品样品进行确认。如承包人所送样品不能满足发包人对产品质量和品牌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上报新的产品,承包人还要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10.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0.1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特殊技术要求10.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表一10.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预拌10.2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2.3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0.2.4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10.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10.4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1.1进度报告11.1.7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11.2进度例会11.2.4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3212试验和检验12.1本工程发包人委托检测单位进行试验和检验的其他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112.3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12.4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12.8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质量检测单位:13计日工13.7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4计量与支付14.2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15.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2.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当按合同条款第18.2款附上下列内容:其他要求:16需要补充的其他要求33附表一:承包人负责采购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览表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质量标准和要求参照品牌或厂家名称规格型号1LED灯具.雷士欧普三雄极光松下佛山飞利浦2硅钙板北京腾飞隆湘天花北新建材3大便冲水阀、小便冲水阀(感应器)、水龙头九牧申鹭达朝阳4给水阀门埃美柯远大西门子5水泵东方、双轮、格莱富人民、连成、威乐6卫生洁具惠达箭牌东鹏7配电箱、柜开关元器件ABB标准型及以上施耐德标准型及以上西门子标准型及以上8电缆远东宝胜上上9开关插座西门子施耐德罗格朗TCL10新风设备环都亚都兰舍11监控系统设备海康威视大华宇视12光缆及综合布线鼎志雷士罗格朗13网络设备H3C13网络设备思科锐捷14分体空调格力海尔美的15墙、地砖CIMIC斯米克新明珠集团下各个品牌新中源陶瓷集团各个品牌诺贝尔、蒙娜附莎、鹰牌、亚细亚16内墙涂料多乐士、来威立邦、晨阳水漆华润、三棵树、嘉宝莉17电线远东、熊猫宝胜胜华、上上18木门梦天、钟馗、TATA、华鹤、王朝19门锁及五金名门、坚朗、海诗曼、顶固、瑞高20石膏板龙牌、星牌、泰山21防水东方雨虹、卓宝、禹王、宏源22给水、排水管材利达、联塑、川路、日丰、金牛23外墙涂料富思特三棵树多乐士24铝型材北京和平山东华建广东坚美25玻璃南玻耀华信义26门窗、幕墙五金坚朗国强诺托27玻璃胶、密封胶广州白云杭州之江成都硅宝28PVC地板美国阿姆斯壮美国丽杰英国保丽3529消防报警海湾青岛备注:1.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以上材料及设备采购前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具体型号后才可购买,杏则采购人不予认可,结算时该部分费用不予结算。如有变化,需要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方可另行采购其它品牌,并选用以上品牌或同质量及以上品牌。3.不在上表范围内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前也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具体型号后才可购买,否则甲方不予认可,结算时该部分费用不予结算。361.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专用部分1.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1.1本工程量清单依据的计量计价规范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计量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1.1.3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报价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8)其他相关资料:2.4总价措施项目报价2.4.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具体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需要强调的是,在施工内容、范围及施工图纸不变的前提下措施项且费用不做调整。2、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包括国家地方规定内容,还包括防止高空坠物措施费。2.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5.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服务费的调整方法:37工程量清单专用部分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1.1本工程量清单依据的计量计价规范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计量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1.1.3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报价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8)其他相关资料:2.4总价措施项目报价2.4.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具体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需要强调的是,在施工内容、范围及施工图纸不变的前提下措施项且费用不做调整。2、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包括国家地方规定内容,还包括防止高空坠物措施费。2.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5.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服务费的调整方法:372.7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2.7.8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1、清单所列工程项及工程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调整;2、该工程中按国家规定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的项目,中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资质,并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变化幅度在±5%以内时(含±5%),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不做调整: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相差超过±5%时,±5%(含)之内不予调整,超过±5%的部分按实际发生量调整。4、竣工图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绘制,此项费用的支出在投标报价中体现:5、本项目所涉及的资审评审专家劳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关于本次6、投标报价中还包括材料垃圾现场二次搬运费,早中晚上下班前时段不影响老师、学生使7、施工过程中如遇政策性停工,施工工期根据停工时间相应顺延,但与其相关的措施费、机械租赁费、组织二次进场等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8、现场施工及管理必须满足国家、北京市及我校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并计入到投标报价中,发包方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招标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支付。用电梯,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不得留宿校园内等因素影响。整。3其他说明3.3需要补充的其他说明:38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楼顶维修工程(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屋面防水工程5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5年;外墙面的防渗漏5年;外立面保温及真石漆5年;网络设备5年,其它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期限制性。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第六部分发包人:中国农业大学承包人: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保修期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源为年外窗工程为2年,外窗防渗漏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三、保修责任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39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中国农业大学(公章)承包人: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章)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法定地址: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路58号院27-37号一层37法定代表人或其号剂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电话:010-62731041委托代理人:(签字)10/传真:010-62731041电话:010-63770800电子邮箱:传真:010-6377080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电子邮箱:lianrijituan@163.com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营业部账号:11001045300053003131账号:0201000103000029933邮政编码:100083邮政编码:2025年生月27日2025年4月27140发包人:中国农业大学第七部分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承包人: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41第七部分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中国农业大学承包人: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41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I发包人:中国农业大学(公章)承包人:恋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法定地址:1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路58号院路2号27-37号一层37号件人域学本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A电话:010-62731041电话:010-8025184传真:010-62731041传真:010-8025184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ianrijituan@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营业部账号:11001045300053003131账号:0201000103000029933邮政编码:100083邮政编码:监督单位:(盖章)监督单位:(盖章)2025年4月27日2025年4月27日4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楼顶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