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投资开发主体 驭风行动石龙村采购合同公告(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
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300202400866001
招标项目名称:
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400866001001
标段名称:
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选择投资开发主体
招标人:
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中标工期:
合作期限25年
项目经理/总监:
/
合同公示日期:
2025-04-27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石龙村项目投资开发协议.pdf
2025-04-27 10:13:39
会泽县人民政府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KJ4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石龙村项目试用水投资开发协议ngs20签约地点:曲靖市会泽县签约时间:2025年3月会泽县人民政府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石龙村项目试用水印投资开发协议签约地点:曲靖市会泽县签约时间:2025年3月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石龙村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甲方:会泽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正宇地址:曲靖市会泽县通宝路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59482753M法定代表人:董羽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颐高数码广场A座6楼上中7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新能[2024]238号)及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征求《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精神,会泽县结合县域内资源开发情况,按照国家“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会泽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石龙村项目投资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合作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项目名称: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石龙村项目。第二条实施单位: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建设规模:本次投资项目包括1个项目2座风机,总装机容量1.25万千瓦。第四条经营年限: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石龙村项目开发经营年限为25年。N第五条项目效益:本次投资按照可开工容量1.25万千瓦测算总投资约0.8亿元人民币,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约为3125万千瓦时第六条利益分配及支付方式:按照12万元/座/年的费用(2座风机24万元)支付五星乡石龙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自项目建成投产(全容量并网)之日起30日内支付首年的分享费用,每一分享周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支付下一年的分享费用。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本协议正式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第八条帮助乙方协调征地、租地等工作,协调项目建设中的群众纠纷。第九条督促乙方按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风力发电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开工时限开工建设,并按投产时限建成投产。第十条协调相关部门支持乙方依法依规办理用地预审、林业、环评、水保及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场区规划、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安全、卫生、消防等相关手续,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风力发电电站建设的要求下依法依规开工建设等。第十一条协助乙方办理风力发电并网接入的有关手续。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于2025年8月31日前实现开工,2025年9月30日前应具备投产条件,2025年10月31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认真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甲方主管部门调度要求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第十三条乙方承担一切投资开发费用,自行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运营维护、生态环境管理、技术支持等。第十四条乙方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兑付农民工工资等负有主体责任,应主动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建设经营中重大风险隐患、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积极解决矛盾问题,并主动配合甲方或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乙方严禁将项目开发权转让,应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第十六条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以及会泽县人民政府有关生态环境、土地、林地、水保等相关政策,同时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有关建设管理能力、生态修复治理、土地综合利用等方案。坚决避让鸟类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域和栖息地,提高安全防护要求,做好风电设施退役后固废处理处置工作,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第十七条乙方对占用的林地、农用地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要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相关政策依法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十八条乙方需通过自建、租赁新型储能等办法,严格执行按照项目容量10%配置系统调节能力的要求,可优先通过购买共享储能服务或自建新型储能设施等方式实现,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电网批复办理。未落实调节能力建设要求,投产运行出现弃风,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第十九条乙方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第四章约定事项第二十条项目开发权一经确定,在项目建成全容量投产前不得变更业主,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按照省、市关于收回项目开发权、取消核准以及按程序重新进行配置的要求办理。获得项目开发权的项目业主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进行非法转让和倒卖。第二十一条严禁市场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建设、投资资格。第二十二条项目列入年度建设方案后,完成核准后1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10月31日前完成并网发电,11月30日前完成经验总结并上报省、市能源局。第二十三条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未开工的,由会泽县人民政府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1个月,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按规定收回风电资源项目开发权,原核准机关取消核准;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未按投资协议建成的,由会泽县人民政府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1个月,期满仍未建成的,根据投资开发协议约定实施退出,由会泽县人民政府组织有意向的企业承接该项目,企业双方对前期开发成本、已形成的固定资产等协商受让费用,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十四条乙方确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会泽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石龙村项目建设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治理、土地综合利用等项目相关配套保护措施。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十五条严格落实“村企合作”、“利益共享”机制。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加强运维检修管理,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和项目生产安全。第五章不可抗力第二十六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战争、疫情、自然灾害等),导致本合作协议不能正常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乙方应立即主动将情况报告甲方,阐明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或延期履约的理由和应对措施与建议,甲方应迅速回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任何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综合店第六章违约处理第二十七条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根据法律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依法回收项目开发权,且甲方不构成违约,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乙方权利和义务”和“约定事项”下的任意条款;(2)发生重大政策调整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3)项目无法获取合法合规建设手续的;(4)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解除后,一方已经按照本协议书履行义务而支出的相关费用,违约方应当进行赔偿,若本协议书是由双方共同决定解除的,则双方协商解决支出费用。第七章其他事宜第二十九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技术秘密信息或其他对方所有的专有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除非出现以下情况:(1)信息已经为社会公众所知悉;(2)信息拥有方书面授权同意披露;(3)该信息按法律程序或上市条例要求披露。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因违反本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受损方承担相应赔偿及相关责任。第三十条协议双方加强沟通联系,通报项目进展,及时解决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三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签署补充协议。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三条本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会泽县人民政府(盖章)营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试用水郈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云南)有限公司(盖章)乙.法发我我人(成投汉代表)字:董羽签约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选择投资开发主体 驭风行动石龙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