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2025)
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合同公示
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04000202501000039A_001
二、合同名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04000202501000039
四、采购项目名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中街3号
联系方式:18663613135
供应商(乙方):潍坊市坊子区红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西四马路一号
联系方式:15966100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红鹰
1
5.5
5.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坊子区平安大厦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合同.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704000202501000039A_001计划编号:37070400001900120250010采购人: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供应商:潍坊市坊子区红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采购人(全称):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供应商(全称):潍坊市坊子区红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女府采购政府采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2.服务地点:坊子区平安大厦。3.服务内容和范围: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物业(保洁)服务。二、服务期限12个月(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4月27日至)电子化政府采三、服务标准符合物业保洁服务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万伍仟元(¥55,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WN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徐国庆电子化政府采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55,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口一次性支付方式:口分期支付方式:子化政府环其他支付方式:分4次支付(3个月支付1次)13八、合同融资事项2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4月28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坊子区风中街3号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潍坊市坊子区凤中街3号住所:潍坊市坊子区西四马路一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96610002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开户银行:,支行账号:,账号:3700167630805015127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网上商城定点议价采购凭证(采购清单)项目编号:SDGP370704000202501000039_A项目名称: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购物业(保洁)服务计划编号:37070400001900120250010_44327061供应商:潍坊市坊子区红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单位: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服务分项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技术指标保洁服务1项一、物业服务人员设定: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公区保洁员2人。二、人员管理:物业服务人员劳动关系均在承包方,承包方应为所有用工人员建立用工合同、人事档案、党团关系、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三、人员基本素质要求。承包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纪录。保洁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全体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周到。四、保洁服务。负责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公区卫生清扫(具体按照服务标准及要求执行)。五、合同期内,承包方聘用员工如发生工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承包方员工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关的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我局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六、物业服务人员年龄要求控制在60岁以下。保洁服务(一)基本要求1、保洁人员(2人)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仪容仪表整洁端庄。2、适时、及时、准时进行保洁服务。3、爱护物业各项设施及财物。4、及时处理垃圾,按指定地点安放废弃物。5、节约用电、用水。6、遵守安全条例和操作程序。7、作业使用的材料和清洁剂不应对建筑物材质造成损害,维护建筑物原貌。8、所需保洁用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含垃圾袋、扫帚、拖把、刷子、去污剂等。(二)保洁质量要求1、室内干净,无垃圾杂物,门窗、桌椅表面光亮无污迹,每天拖擦2次。2、地面大厅、楼内走廊:无垃圾、无杂物、无污迹。每天拖擦一次。每天巡回推尘。3、门窗玻璃大门:目视无灰尘、污渍,表面光滑、明亮。每周擦拭1次巡回擦拭。窗台、门框、门套、窗框、窗套及其上下部的缝隙处: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等。每周擦拭1次。4、卫生间地面干净、干燥、无异味。每天湿拖2次。台面、镜面无明显水迹。每天巡回保洁。小便斗、坐便器无黄渍。每天巡回保洁。水龙头干净无污渍。每天巡回保洁。隔屏板干净无污迹、无涂画。每天1次保。墙面干净、无浮尘。每周2次保洁。目视天花、灯具、墙角无灰尘、无蜘蛛网。每月2次保洁。卫生纸架、干手机表面无尘灰,卫生用品不短缺。每天巡回保洁。5垃圾桶存放处垃圾桶表面无积灰、箱内垃圾不满溢。每天1次保洁;地面干净干燥、无臭味,每天1次保洁;墙身无污迹、无粘附物,每天1次保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