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鄞州区委员会宣传部2025)



一、合同编号: 11N00296868020251201
二、合同名称: 鄞州区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2025GCZB0325D
四、项目名称: 鄞州区农村电影放映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鄞州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丰东路568号
联系方式:0574-89188798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鄞州区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丰东路568号
联系方式:0574-877579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1046900.00
合同金额: 104.69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27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鄞州区2025年农村电影放映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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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ZXCB2025鄞州区2025年农村电影放映服务合同甲方(服务需求方):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鄞州区委员会宣传部乙方(服务供应方):宁波市鄞州区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经过单一来源采购,确定宁波市鄞州区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为成交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服务名称:2025年鄞州区农村电影放映服务2、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开展2025年鄞州区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数量为3610场,其中108场(可适当增加但不可少于108场)用于新设备放映。其他放映服务具体要求参照甲方制定的《2025年鄞州区公益电影放映实施方案》执行,以最终的发文稿为准。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因天气等原因延迟实施放映或提前结束放映的,需报请甲方同意。第二条月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放映服务单价为290元(大写:贰佰玖拾元整)/场,合同总价为10469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陆仟玖佰元整)。以上总价为市、区两级(不含镇、街道部分)农村电影放映所发生的放映劳务费、片租费、技术服务费、放映设备费、运输费、税金等所需的一切费用。2、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60%,即人民币628140元(大写陆拾贰万捌仟壹佰肆拾元整)。10月底前甲方按照实际放映场次向乙方进行第二次支付,待所有场次放映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余下款项。3、除首次支付外,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浙影通”平台下载的放映数据统计表、发票等结算凭据。甲方根据“浙影通”平台放映场次审核情况、各方抽查结果等进行审核,按照审核情况结算支付,若实际放映场次超过合同约定,超过部分甲方不支付费用。4、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内容应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金额相符。因乙方发票提供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且1付款期限相应顺延。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宁波市鄞州区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账号:33010122000535918第三条场次结算要求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见>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分档结算机制,最终以“浙影通”平台统计的放映数据作为放映资金结算的依据。第四条验收方式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放映场次全部通过GPS/GPRS监管平台纳入“浙影通”数字化监管,具体每场放映由放映人员在“浙影通”上传放映报告,经镇(街道)初审、区委宣传部终审后,自动生成放映数据。区委宣传部、镇(街道)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对放映活动进行监督、验收。放映单位加强自律抽查,落实对放映人员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全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统一布置和安排,负责在乙方提供放映服务中给予必要协调、沟通等。2、负责放映经费的保障工作,办理经费审核、拨付手续,保证放映经费足额、及时到位。3、合同期间省市等相关部门针对本合同项目合同款外的拨款,明确规定发放或补贴给放映实施单位的,应及时下拨或向相关单位申请拨付给乙方。4、甲方有权对乙方放映计划提出调整建议,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及时调整;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各镇(街道)对放映活动进行不定期现场抽查,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明显组织不力或群众观影意愿长期不高的点位场次进行删减或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调整方案并执行。如乙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甲方有权扣减相应场次的放映费用,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5、对乙方放映过程中的违约、违规行为,甲方具有告诫、处罚、终止合同的权力。2(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当确保有符合放映标准及要求的设施、设备,确保放映人员具有专业资质、具备高质高效开展放映服务的能力及条件。乙方承担放映人员、放映活动的安全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乙方未尽安全责任造成任何损失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2、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和各镇(街道)的监督抽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反馈。3、乙方应当加强对放映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教育,提高服务品质,确保优质放映;加强对放映活动的自查,督促放映人员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并落实审核责任,杜绝少映多报、不映虚报、无效放映等现象,保证放映任务优质、安全、及时完成,提高社会效益。如发现乙方存在少映多报、不映虚报、无效放映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场次的放映费用,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乙方应当督促放映人员通过“浙影通”平台上传放映报告,并接受镇(街道)和甲方的审核。5、承担放映设备、设施的配备、维修、更新和运输、人员工资、片租等放司映产生的一切费用;做好放映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放映优质率98%。十专6、正片放映前可插映不超过10分钟的片头宣传广告片有偿放映,乙方有权1自主承接业务,内容必须合法、健康,如发生违规、违法行为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如需放映宣传片,乙方不得另外收费。7、合同期间省市等相关部门针对农村电影放映项目合同款外的拨款,明确规定发放或补贴给放映实施单位的,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索取。第六条免责和违约责任1、如因疫情、天气、设备故障、停电等非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无法按放映计划放映的,不属违约情况,乙方可按实际情况调整放映计划实施放映。调整后的放映计划报甲方备案,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2、如因政府政策调整取消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本合同无条件解除或终止,乙方按实际已放映场次结算放映场次补助款。甲、乙双方均不承担对方任何损失和违约责任。3、乙方台账资料不全、放映实施情况混乱、未按甲方布置要求实施放映,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扣减该期间内相应场次的放映费用。如经甲方两次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后仍未符合考核要求3的,甲方将认定对乙方考核不合格,有权终止合同,拒付未完成放映场次补助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4、乙方放映盗版、反党反政府和淫秽节目的,一经查实,甲方将终止合同,拒付放映场次补助款,并依法追究责任。5、因甲方安排布置原因,造成乙方放映费用增加的,甲方应另行予以补贴。第七条其他约定(一)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二)乙方不得参与可能给甲方的利益造成损失的任何活动。(三)乙方保证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技术、软件、资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使用的技术、软件、资料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签订、变更、终止(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终止。(二)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服务任务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三)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41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品后和串国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21日日期:0年月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电影放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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