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合同公告(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6032025000036-1
二、合同名称:旌阳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米粉专用水稻改良桂朝种子配套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6032025000036
四、项目名称:旌阳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米粉专用水稻改良桂朝种子配套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黄河东路屏山街349号
联系方式:0838-2552527
供应商(乙方):四川旌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朝阳路68号
联系方式:135080316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旌阳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米粉专用水稻改良桂朝种子配套技术服务)
1(项)
¥3,300,000.00
¥3,300,000.00
无
合同金额: 3,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具体位置由甲方决定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4月28日
旌阳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米粉专用水稻改良桂朝种子配套技术服务)-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6032025000036-1履约地点:具体位置由甲方决定签订地点:德阳签订时间:2025年04月28日采购人(甲方):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黄河东路屏山街349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旌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朝阳路68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旌阳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米粉专用水稻改良桂朝种子配套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协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3,30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3,300,000.00品目编码C09019900品目名称C09019900其他农业服务采购标的旌阳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米粉专用水稻改良桂朝种子配套技术服务)服务范围提供高纯度、抗病性能强的具有适宜生产米粉特征特性的优良稻种;提供配套的种植技术方案,同时为降低重金属镉积累形成了配套的栽培管理措施;在种植生产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及种植户培训,完成8.86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安全利用。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万元整(¥3,300,000.00)二、服务要求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米粉专用水稻(天府桂朝)稻种约33万公斤,并为8.86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进行配套的技术服务(含种植技术方案、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等)。通过“改良品种与配套技术”的综合实施,包括在旌阳区建立种子改良品种选育基地、提纯复壮原原种繁殖基地、原种繁殖基地、大田用种生产基地、收贮加工生产用种子、配套种植技术培训及提供降低镉积累的稻谷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等,确保全区安全利用类土地生产的米粉专用水稻达到低吸附镉,品质优良,后续技术服务佳;完成8.86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品种替换。2.在播种、插秧、抽穗扬花、收割等关键时期对农户进行培训或现场指导;在出现特殊天气情况及时提出解决办法。3.在全区安全利用类耕地农产品成熟后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项目为镉、汞、砷、铅、铬5种重金属。农产品抽检数量为100个。其中,对相对独立且污染耕地面积达到150亩的自然村均应有1个及以上抽检样品。检测应由具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资格的单位承担。4.所提供种子的基本技术要求:种子纯度≥99%,净度≥98.0%,发芽率85%以上,水分≤13%,质量须符合项目要求,且按时高标准完成种子与技术耦合服务。5.服务标准:提供的种子须符合GB4404.1-2008《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的国家标准。6.编制《旌阳区米粉专用稻(桂朝系列)种植技术方案(2025年度)》。将种子发放到全区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户、全区中稻种植户及其他。7.质量要求:(1)乙方所供种子产品品质优良。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乙方所供种子产品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产品的权利无瑕疵。-第2页-(3)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相关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提供的种子相符。乙方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4)质保期:产品的一个生产周期(播种到收获)。8.售后要求:(1)乙方就提供的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与指导;(2)指派专人负责后续服务事宜,后续服务部门在接到甲方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如需到场解决问题的,6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9.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乙方应将种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配套技术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的报价包括成本费、人工费、服务费、包装、运输、装卸、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320,000.002025-05-06四川旌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990,000.002025-06-16四川旌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抽检合格并供种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990,000.002025-12-23四川旌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当年种粮户收割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0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和乙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项目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补齐和更换,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以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为准。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第3页-进行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稻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稻种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稻种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稻种或逾期交付稻种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稻种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稻种部分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稻种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款项及其利息。3.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双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5.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意一项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及利息,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因所供种子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涉及违法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7.乙方未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每次按合同金额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积极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无过错的互不承担责任。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页-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四川旌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杨艳,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袁国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黄河东路屏山街349号,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朝阳路68号开户银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维支行账号:2011100000240656,账号:22171701040006807签订时间:2025年04月28日,签订时间:2025年04月28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