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 竹溪县
联系方式:0719-2735589
供应商(乙方):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沿江湖路22号
联系方式:182719014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95000
合同金额: 19.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8日至2026年06月15日;履约地点:竹溪县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2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合同 (2).pdf
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合同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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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甲方: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时间:2025年4月28日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技术服务合同书甲方: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公开招标结果,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担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拟定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工作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名称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二)工作目标和任务本项目主要目的和任务是在现场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遵循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编制项目避险搬迁工程勘察、可研、设计方案,提出具体工程设计实现步骤和有关工程参数,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依工程据,并提供后续搬迁避让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三)成果提交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报告《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实施方案》四份。(四)成果提交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报告。1第二条合同的价款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合同价款为19.5万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二)支付方式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费用的90%,即人民币17.55万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伍佰元整)。剩余合同费用的10%,即人民币1.95万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元整)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对项目统一组织和协调,对工作进度和技术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和督办。2、如发现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时,有权终止本合同或将未完成的任务委托其他单位继续实施。3、为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协调工作中乙方与当地的关系,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4、按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拨付项目费用。(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项目工作内容完成各项工作,提交合格的技术服务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3、对甲方提供的各类资料和根据本合同完成的一切成果资料负有保密责任。4、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材料。5、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2第四条资料保密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工作方案、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第五条风险责任的承担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返工或在原工作量基础上增加新的工作内容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返工或增加工作量对应的费用。2.由于乙方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提交成果等原因,造成误工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时间顺延。第六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受损方有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索赔损失,并要求其支付占项目总费用15%金额的违约金。2.因报告书质量原因未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的,不视为乙方已经提交成果,由此引起的成果延误提交,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须在3甲方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按合同第一条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要求重新完成工作。3.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解除方应赔偿另一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提请竹溪县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项目甲方3公司名称(单位盖章)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2025年4月2日张夏2025年合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沿湖路22号电话0714-5331366邮编435004纳税人识别号91420200178410090P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下陆支行账号42001606508053001197+竹溪县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依据420324-2025-00096号函的要求,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竹溪县新洲镇等4镇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20324202506000189)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我公司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以及采购人确认,你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内容为:其他服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请你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特此通知。联系人:东信竹溪分公司-陈婷婷联系电话:13260604085竹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联系人:骆飞联系电话:0719-2732477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勘察、可研、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