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审计服务 老人院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063092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476314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天河区天年街399号
联系方式:31608809
供应商(乙方):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902、903、904、905、906室
联系方式:13160851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审计服务
1(项)
11,000.00
11,000.00
合同金额: 11,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5月15日
履约地点:天河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5年04月28日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审计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063092甲方: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乙方: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金额(元):11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对“天河区老人院运营服务项目"合作期第一年度(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30000审计服务对“天河区老人院运营服务项目"合作期第一年度(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1项11000.0000人员要求:3服务开始时间:2025-4-15服务结束时间:2025-5-15审计对象数量:1审计范围:对“天河区老人院运营服务项目”合作期第一年度(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年限:1年¥11.000合计¥11.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服务地点:广州市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第1页-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不需要验收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他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甲方联系人:项淑锭联系电话:31608809合同签订日期:2025、4)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04-15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5-15乙方(盖章):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银行账号:82230078801600001035乙方联系人:刘艺联系电话:020-82208816合同签订日期:255.4.-第3页-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063092)补充协议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乙方):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签定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063092,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1、付款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修改为“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供审计报告,甲方收齐乙方审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甲方办理财政集中付款手续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因财政审批延迟导致项目经费逾期到账的,甲方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以款项未到账为由中止合同义务。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具发票的,甲方可顺延支付费用,且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中第1款增加约定“因财政审批或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验收报告等造成付款延迟第1页共3页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中第2款修改为“若乙方提供的审计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中第3款修改为“乙方逾期完成服务提供报告,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12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中增加第4款,“乙方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专业性、准确性负责,如乙方人员缺乏相应审计资质或乙方审计结果存在明显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报告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3、争议处理关于原合同第十条“争议处理”,双方协商一致修改为“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的维权支出,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等。”本补充协议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合同为准,第2页共3页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载明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或单方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而无法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由于合同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履行告知义务、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而导致的不利后果及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当自行承担。京天盖章)甲方: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风代表签字:2v和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首三层联系人:项淑锭联系电话:020-31608809日期:2025年4月日乙方: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代表签字: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902、903、904、905、906室联系人:刘艺联系电话:020-82208816日期:2025年4月0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 老人院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