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214-XSGC-G2025-0007001
二、合同名称:新吴区2025批次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14-XSGC-G2025-0007
四、项目名称:新吴区2025批次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

联系方式:18261576189
供应商(乙方):无锡市锡旺物业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光路2号
联系方式:135850154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新吴区2025批次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必须符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式公园管理的通知》(锡新政办发〔2019〕29 号)、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高品质公园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园园〔2023〕11 号)文件要求;另环卫保洁还需满足《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修订稿)〉》(锡城管发〔2020〕139 号)要求作业;绿化养护还需满足:《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新吴区区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作业。
联系方式:13585015434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9360186.00元
合同金额:2936.018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28 10:20:4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新吴区2025批次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合同.pdf

合同书甲方(采购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乙方(成交方):无锡市锡旺物业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无锡市新发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采购内容:二、成交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玖佰叁拾陆万零壹佰捌拾陆元整元;人民币(小写)29360186.00元三、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详见合同条款。四、质保期:详见合同条款。五、服务期限:详见合同条款。六、服务地点和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七、服务支付步骤和办法:详见合同条款。八、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九、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十、其他事项:详见合同条款。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成交通知书,乙方在报价、评审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代理机构一份。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无锡市锡旺物业乙方(成交方):无锡市锡旺物业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无锡市新发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_(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新区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807010188900006219日期:日期:2024.2见证方: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合同条款甲方(采购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城市管理局乙方(中标方):无锡市锡旺物业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无锡市新发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乙方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招标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服务范围新吴区2025批次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为新吴区核心区伯渎河沿线公园、新洲康乐休闲园等开放式公园,占地面积约为81万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公园的绿地养护、环卫保洁、公厕管理、设施维护、安保巡防、秩序管理、水体维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管理,接待和活动保障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二、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12.31,根据履约情况,合同管理期间符合履约要求的,与采购单位续签下一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本合同服务期为: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三、服务质量:本项目要求必须符合《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式公园管理的通知》(锡新政办发(2019)29号)、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印发《无锡市高品质公园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园园(2023)11号)文件要求;另环卫保洁还需满足《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修订稿)》》(锡城管发(2020)139号)要求作业;绿化养护还需满足:《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新吴区区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作业。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地养护、环卫保洁、公厕管理、设施维护、安保巡防、秩序管理、水体维护、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管理,接待和活动保障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五、服务费用:三年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仟玖佰叁拾陆万零壹佰捌拾陆元整(¥2936.0186万元),本年度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肆万零贰佰叁拾陆元整(¥664.0236万元)。六、支付方式:根据新吴区相关财务制度和财政资金安排执行,原则上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不超过工作量的80%(需扣除考核扣款后支付)。服务期满后,尾款经审计审核的实际工程量由业务部门审核后支付。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提供足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而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结算方式:固定单价,面积清单以实际移交面积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保安保洁及养护时间以甲方指定移交进场时间为准。水电费结算:公园内的用于管理服务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单位先行支付,按实际用水用电数据与招标人结算。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制订本公园管养区域规章制度,并协助乙方实施。2.与乙方协商确定公园管养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3.在公园管养服务期限开始前30日内,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1)公园管养用房的清单;(2)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4.在公园管养服务期限开始前15日,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向乙方办理移交手续。(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公园管理服务,但不得侵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公园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2.建立公园管养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3.对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定期进行培训。4.结合各公园的实际情况,编制公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5.对各园内进行年度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应认真做好园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资产安全、保值,经鉴定因乙方管理失误、疏忽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额承担。6.养护工人应统一着装,佩戴GPS定位手环(需接入区数字管理平台),其中带班人员应佩戴工作视频记录仪。7.作业车辆按采购人要求统一喷涂标识,应安装GPS定位(需接入区数字管理平台),其中巡查车应进行巡更打卡。并且必须优先使用新吴区高新水务公司提供的再生水进行灌溉,同时做好用水台账。8.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乙方须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应保险,服务期内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9.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者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乙方的作业人员及机械对公共区域内道路、设施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11.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以承包、租赁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12.协助维护公园管养区域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可采取应急措施,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因管理方法不当产生纠纷、冲突的费用与甲方无关。13.本合同终止,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移交全部公园管养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相关物品。14.乙方的工作人员与乙方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薪资、社保、加班费、疾病、生育、非因工死亡、工伤以及在服务过程中的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且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5.乙方须自行购买公众责任险(含人员意外、溺水责任等)。乙方须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一切安全生产工作。管辖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损失或任何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6.乙方不得将公园管养用房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挪作他用。(三)验收与交接验收:乙方应在服务期满前至少提前3个月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并配合甲方组织的普查工作,普查前提交完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的绿化图纸及工程量,并根据现场普查情况调整图纸及工程量。乙方应提前准备履约验收的相关资料,包括标段内普查后的工程量及电子地图。乙方参照《新吴区区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后续发布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对拟验收的绿地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合同履约验收。乙方应对履约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3个月。乙方整改结束后与新中标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完成交接后,甲方按照流程支付余款,因验收不合格顺延养护整改期间甲方不承担相关养护费用。交接:乙方应做好与新中标单位的交接工作,新中标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场并于中标后三个月内完成资料交接工作。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新中标单位列出清单,确系原承包单位原因所致,应由原承包单位在30天内完成整改。八、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附件考核标准执行并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4.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双方协商解决();2.提请仲裁();3.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文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贰份。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4.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报价清单明细附件2:人员配置表附件3: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年月年月日经办人:费烧亮项目负责人:。处室领导分管领导:见证方(盖章)22年月27日★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月年月日年年月日经办人:费烧亮项目负责人:。处室领导分管领导:见证方(盖章)22年月27日合同专用章★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00104联合体补充协议甲方:无锡市锡旺物业环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无锡市新发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JSZC-320214-XSGC-G2025-0007号新吴区2025批次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工作并已中标,其中甲方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乙方为联合体的成员单位。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体中标项目的全部款项支付至乙方基本账户。此联合体补充协议将作为主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共同约束力;协议在执行中未定事宜均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主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部分,按照本协议执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办日期:20日期:2025年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办日期:20日期:2025年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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