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维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25)
一、合同编号:2025-27
二、合同名称:市政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项目编号:N5117012024000084
四、项目名称:市政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二马路市委党校内
联系方式:13558550666
供应商(乙方):达州市金诺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汉兴大道一段66号
联系方式:081826612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服务
1(项)
¥2,400,000.00
¥2,400,000.00
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进行考核验收。
合同金额: 2,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9日至2026年04月27日
履约地点:达州市通川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市政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pdf
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25年04月29日
基本建设类一市政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采购合同7签订地点:达州市1签订地点:四川省达州市签订时间:2025年4月28日采购人(甲方):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供应商(乙方):达州市金诺劳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基本建设类一市政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7012024000084)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基本建设类一市政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施工范围:西外片区(包含马踏洞片区)两地更换检查井、井盖、管网、排污、维修城市街道路面、座椅等市政设施以及甲方根据实际要求维修工作。第二条合同期限1、期限: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止;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技术、岗位、服务要求(一)岗位设置及待遇:1.岗位设置维修人员(二)对派遣人员具体要求1.维修人员人员要求:服从项目管理,安全意识强。年龄18-60岁,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熟悉工艺流程,技术熟练,了解国家现行相关的验收规范要求。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有相关市政工程维修的经历,服从项目管理,安全意识强。2.派遣的工人必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技术娴熟,若不符合要求,甲方将直接退回。3.养护施工人员必须熟知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坚持按章作业。24.乙方必须配备20平方米以上库房、配备零星材料转运车一台、配备小型发电机一台、配备电镐四把及其他小型工用具。三、项目服务要求:1.乙方需根据甲方用工需求,分批次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可根据需求对乙方项目进行调整。每批次用工需求,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小时内必须组织人员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市政维修相关工作。2.在维修作业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妥善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符合规范,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及材料堆放进行围栏,不得直接在道路面层上搅拌水泥物等;维修养护作业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路面挖掘修复必须及时、零星工程的开挖修复须在工程开工后3天内完成,规模较大工程的开挖修复按批准工期完成。215004.保持各类市政设施完好,全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市政设施遭受破坏,检查井、雨水井盖被偷盗、损坏,发现当天必须及时处理修复。5.及时办理12345市民投诉热线、数字城管综合应用平台反映的问题及各类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项目,办结率达到100%。6.乙方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乙方在履约期内的一切安全、经济和社会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服务履约期内,乙方必须负责其派遣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购买安全意外保险;(2)施工服务期间,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醒目标志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建立“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防护用品,派驻项目现场安全员,所有机械设备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操作、酒后操作、疲劳操作,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杂物、材料清理干净,加强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汛情等信息,做好防范工作”等施工管理制度及施工组织实施方案;(3)乙方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进行深化编制,编制后的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后并备案。(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在合同金额内对乙方的工作量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四、其他要求31.劳务派遣劳务工作要求及职责:(1)乙方必须按期保质量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劳务派遗人员必须具有履行相应岗位工作职责能力;(3)乙方负责组织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业、安全纪律等培训管理,乙方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应提前进行政审;(4)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税费等;(5)因劳务派遣人员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6)拟派遣人员须接受甲方考评并经试用合格;拟派遣人员工作满一年需经过甲方年终考评,考评合格继续使用,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7)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前提为:乙方每次劳务作业所派遣的人员数量须报甲方备案批准同意,派遣的人员能力须满足采购人要求,经考核合格。(8)乙方承担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用工关系、安全责任、劳务纠纷处理、劳务费用发放等劳务派遣服务考核标准及要求:甲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每月将对乙方的服务及派遣人员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派遣人员技能水平、人员工作态度、乙方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考核标准视情况分为“满意”、“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在一个服务年度乙方出现五次(含)以上“不合格”的情况,且未进行整改,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1乙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落实后期服务人员后期服务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到位合同履约质量好,为“满意”;后期服务人员经甲方同意替换,不影响合同履约履约质量较好,为“合格”;后期服务人员不能按甲方要求到位,合同履约质量1乙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落实后期服务人员差,为“不合格”。2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上下班考勤,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乙方负责上岗前和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对出勤情况较差、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应及时替换。乙方对派遣人员管理严格,履约情况好的,为“满意”;乙方对派遣人员管理一般,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为“合格”;乙方对派遣人员管理松散,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为“不合格”。3乙方应按要求对人员进行技能水平培训、管理教育,并做好人员职业档案管理乙方定期对人员进行技能水平培训和管理教育,未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并规范做好人员职业档案管理,为“满意”;乙方对人员进行技能水平培训和管理教育建立了职业档案管理,为“合格”;乙方未对人员进行技能水平培训和管理教育未建立人员职业档案管理,为“不合格”。4乙方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为派遣人员发放薪酬、办理保险等乙方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为派遣人员发放薪酬、办理保险等,未造成劳动纠纷,为“满意”;乙方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为派遣人员发放薪酬、办理保险等,若出现劳动纠纷,能及时妥善解决,为“合格”;乙方未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为派遣人员发放薪酬、办理保险等,造成劳动纠纷,为“不合格”。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增补、替换、清退派遣人员,确保服务质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增补、替换、清退派遣人员,确保服务质量,未对甲方造成劳动纠纷,为“满意”;乙方基本能按照甲方要求增补、替换、清退派遣人员,保证服务质量,妥善解决劳动纠纷,为“合格”: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增补、替换、清退派遣人员,不能确保服务质量,对甲方造成劳动纠纷,为“不合格”。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乙方以派工方式进行计量,按110元/工日计算(含税),双方签字有效。(全年总费用不超过240.00万元,大写:贰佰肆拾万整)。包括本服务项目所有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绩效考核、合同到期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各项保险等人力成本和相关各项管理费用,各种相关税金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2、因维修需要,如需以其他方式计量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3、本项目服务年限内,甲方可在中标价格范围内,根据当年预算情况结合实际,签定岗位人数,随人员变动调整相关费用。4、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方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上级单位要求,在劳务派遣上有重大变动,合同提前终止,不承担违约责任。5、特殊情况:因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的补偿金金额不可预见性,服务费用限价中不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所需支付的补偿金。如在合同期内实际发生该情况,由双方协商,按相关规定,以签定补充合同的方式实施。(二)服务费支付方式结算金额=固定单价×实际出勤天数×实际出勤人数1、按季度进行款项支付,(第一季度),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62、按季度进行款项支付,(第二季度),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3、按季度进行款项支付,(第三季度),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4、按季度进行款项支付,(第四季度),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5、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6、结算约定:(1)乙方施工时所用的临时输水管和电线由甲方提供,不再计算费用。(2)用工数量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负责人当日清点签认,并向处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报备(书面、电话、短信、微信等均可),每月汇总报分管领导签字,否则无效。(3)乙方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甲方不在计算乙方的返工费,并在乙方结算中扣取因返工造成的甲方材料损失款。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7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达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8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四条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枚代表)民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汉兴印爱大道一段66号136215000662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味有限公司达州分行营业室账号:账号:2317574109300007430电话:电话:0818-2661292传真:传真:2025,428签约日期:2055428签约日期: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维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