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2025)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73360120252802
二、合同名称: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YK2025095
四、项目名称: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人民中路321号
联系方式:0575-81226979
供应商(乙方):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宁路303号
联系方式:177175200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服务要求: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服务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工作。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4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项目.pdf
采购合同-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项目.pdf
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第号签订日期:2025年4月28日甲方: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乙方: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编号为YK2025095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磋商,签订本合同。一、项目背景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规划设计导则的编制,旨在响应国家及地方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政策号召,满足城市化进程中儿童活动空间不足及现有空间友好度不高的现实需求。绍兴市高度重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将其作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上虞区依托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致力于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儿童友好空间,以保障儿童权利、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社会和谐。二、项目目标本导则旨在为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提供技术指导和依据,促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打造安全、便捷、舒适、有趣的儿童友好空间,提升儿童及其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三、编制内容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总则:阐述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2、儿童友好空间发展情况:从儿童友好空间角度对上虞区相关规划、空间现状进行评估和调研分析;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市民对于儿童友好空间的需求和建议。3、儿童友好空间案例分析:分析国内外儿童友好空间优秀城市案例,吸取符合上虞城市发展的经验。4、儿童友好空间城市体系规划: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可达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包含构建关爱儿童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营建保障儿童安全的成长环境等方面。5、儿童友好空间街区体系规划:与15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6、儿童友好空间社区体系规划:与5-10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围,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7、公共活动空间规划导则:针对儿童公园、城市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提出服务半径、规模、布局指引、功能、设施等规划和建设要求。8、公共服务空间规划导则:针对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福利等公共服务间提出空间、场地、设施、环境等规划和建设要求。9、公共出行空间规划导则:针对通学路径、学校周边道路、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候车空间等公共出行空间提出选址建议、空间布局、学径宽度等规划和建设要求。10、规划通则:针对地形设计、无障碍设计、过街设施、安全设施、植物配置、附属设施、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家长等候、景观小品、照明设施、标识系统等,从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趣味性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设计指引。11、实施保障措施:提出保障儿童友好空间规划建设实施的政策措施。四、提交成果文本成果:包括导则文本、说明书、图集等。数据成果:包括相关调研数据、分析报告等。源其他成果:包括宣传手册等。五、项目进度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工作。六、合同金额1922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合同金额包括本项目所需策划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向政府及行业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及规费,以及本项目过程中的论证会、评审会、方案对接会等会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七、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作为预付款;完成初方案后支付合同款的30%,通过规划评审并修改完善后支付余款。八、成果交付1、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验收。2、乙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调查所取得的资料(包括数据、图像、表式、文字),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九、履约验收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2、验收标准:规划成果符合相关导则等技术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规划评审。十、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乙方设计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基础资料,由此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一、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调查资料,违约金按照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所提交的项目成果未能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2、根据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与实际的项目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甲方所在地;(2)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四、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若本项目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的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司20地址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河间路1280号电话电话021-625497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账号账号1001260509004603136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第号签订日期:2025年4月28日甲方: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乙方: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编号为YK2025095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磋商,签订本合同。一、项目背景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规划设计导则的编制,旨在响应国家及地方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政策号召,满足城市化进程中儿童活动空间不足及现有空间友好度不高的现实需求。绍兴市高度重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将其作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上虞区依托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致力于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儿童友好空间,以保障儿童权利、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社会和谐。二、项目目标本导则旨在为上虞区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提供技术指导和依据,促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打造安全、便捷、舒适、有趣的儿童友好空间,提升儿童及其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三、编制内容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总则:阐述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2、儿童友好空间发展情况:从儿童友好空间角度对上虞区相关规划、空间现状进行评估和调研分析;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市民对于儿童友好空间的需求和建议。3、儿童友好空间案例分析:分析国内外儿童友好空间优秀城市案例,吸取符合上虞城市发展的经验。4、儿童友好空间城市体系规划: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可达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包含构建关爱儿童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营建保障儿童安全的成长环境等方面。5、儿童友好空间街区体系规划:与15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6、儿童友好空间社区体系规划:与5-10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围,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7、公共活动空间规划导则:针对儿童公园、城市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提出服务半径、规模、布局指引、功能、设施等规划和建设要求。8、公共服务空间规划导则:针对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福利等公共服务间提出空间、场地、设施、环境等规划和建设要求。9、公共出行空间规划导则:针对通学路径、学校周边道路、儿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候车空间等公共出行空间提出选址建议、空间布局、学径宽度等规划和建设要求。10、规划通则:针对地形设计、无障碍设计、过街设施、安全设施、植物配置、附属设施、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家长等候、景观小品、照明设施、标识系统等,从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趣味性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设计指引。11、实施保障措施:提出保障儿童友好空间规划建设实施的政策措施。四、提交成果文本成果:包括导则文本、说明书、图集等。数据成果:包括相关调研数据、分析报告等。源其他成果:包括宣传手册等。五、项目进度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工作。六、合同金额1922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合同金额包括本项目所需策划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向政府及行业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及规费,以及本项目过程中的论证会、评审会、方案对接会等会议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七、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作为预付款;完成初方案后支付合同款的30%,通过规划评审并修改完善后支付余款。八、成果交付1、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验收。2、乙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调查所取得的资料(包括数据、图像、表式、文字),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九、履约验收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2、验收标准:规划成果符合相关导则等技术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规划评审。十、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乙方设计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基础资料,由此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一、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调查资料,违约金按照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所提交的项目成果未能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项2、根据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与实际的项目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甲方所在地;(2)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四、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若本项目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的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司20地址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河间路1280号电话电话021-625497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账号账号10012605090046031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儿童友好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