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273B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502001273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88583613
供应商(乙方):山东翔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风路1100号五洲科技办公楼三楼309室
联系方式:0531-555574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无
1.0
14.36
14.3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项目合同B.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273B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22001020250016采购人: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供应商:山东翔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山东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供应商(全称):山东翔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全流程参与既定标准研究及相关工作,协助编制标准送审稿、标准报批稿和标准编制说明范本;协助梳理标准编制、审查和报批等流程环节存在的问题,形成标准制修订问题汇总,并提出完善意见。具体包括:(1)协助开展标准研究制修订问题梳理总结。①协助收集整理自2019年以来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土地保护利用、确权登记领域山东省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报批等相关资料。②协助收集整理自2019年以来山东省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报批及标准管理所依据的政策文件。③协助梳理总结山东省标准立项、审查、编制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标准编制常见问题汇编。(2)以采购人指定的已立项标准为研究对象,协助标准编制研究。①协助开展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编写以及相关材料整理,形成标准送审稿。②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标准报批材料,协助形成标准报批稿。③协助开展标准报批等工作。(3)协助开展标准编制规范流程研究及标准审查。①协助研究现行编制说明规范格式及章节内容要求,形成标准编制说明范本。②协助完善标准审查、标准报批等各环节规范流程,形成标准工作规范(建议稿)。③协助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土调查保护与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完成2025年度标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汇总报告。(4)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二、服务期限自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如国家或省另有要求的,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具体时间。(服务期限说明:上述截止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以采购人认可的任务完成之日止为准,若任务完成时间晚于上述截止时间,则以任务完成之日为准。)三、服务标准1.技术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标准评审工作细则(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2.人员要求:供应商投入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投入人员具有土地类或林业类或测绘类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且必须含有林业类专业。供应商应提供相对稳定的技术人员,派出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并且更换人员与原人员具有同等人员配备条件。3.考核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分阶段完成工作,采购人根据工作安排对供应商派出人员进行日常考勒,并形成阶段性工作量汇总和工作质量评价。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叁仟陆佰元整(¥143,6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控制总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王伟。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43,6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原则上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以400元/人·天为基础单价,结合出勤人数和工作时长,分次据实结算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服务费。每日服务时间不满8小时,按50元/人·小时结算。如产生延时服务,由甲乙双方结合实需,协商约定延时费用,每日最高不超过3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劳务费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4月29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风住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路1100号五洲科技办公楼三楼309室法定代表人:郭瑞珊,法定代表人:王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88563516,电话:0531-55557473传真:88583610,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开户银行:农行济南和平支行,支行账号:15158101040047835,账号:37001616608050155618邮政编码:250014,邮政编码:2500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自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如国家或省另有要求的,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具体时间。(服务期限说明:上述截止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以采购人认可的任务完成之日止为准,若任务完成时间晚于上述截止时间,则以任务完成之日为准。)1.3服务内容:全流程参与既定标准研究及相关工作,协助编制标准送审稿、标准报批稿和标准编制说明范本;协助梳理标准编制、审查和报批等流程环节存在的问题,形成标准制修订问题汇总,并提出完善意见。具体包括:(1)协助开展标准研究制修订问题梳理总结。①协助收集整理自2019年以来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土地保护利用、确权登记领域山东省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报批等相关资料。②协助收集整理自2019年以来山东省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报批及标准管理所依据的政策文件。③协助梳理总结山东省标准立项、审查、编制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标准编制常见问题汇编。(2)以采购人指定的已立项标准为研究对象,协助标准编制研究。①协助开展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编写以及相关材料整理,形成标准送审稿。②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标准报批材料,协助形成标准报批稿。③协助开展标准报批等工作。(3)协助开展标准编制规范流程研究及标准审查。①协助研究现行编制说明规范格式及章节内容要求,形成标准编制说明范本。②协助完善标准审查、标准报批等各环节规范流程,形成标准工作规范(建议稿)。③协助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土调查保护与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完成2025年度标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汇总报告。(4)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1.4服务的进度安排:(1)2025年4月下旬-5月下旬(准备阶段):人员设备准备及岗前培训;协助收集整理自2019年以来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调查、土地保护利用、确权登记领域山东省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报批等相关资料;协助收集整理自2019年以来山东省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报批及标准管理所依据的政策文件;协助梳理总结山东省标准立项、审查、编制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标准编制常见问题汇编。(2)2025年6月上旬-9月上旬(标准编制阶段):协助开展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编写以及相关材料整理,形成标准送审稿;协助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标准报批材料,协助形成标准报批稿;协助开展标准报批等工作。(3)2025年9月中旬-10月下旬(标准编制规范流程研究及标准审查阶段):①协助研究现行编制说明规范格式及章节内容要求,形成标准编制说明范本。②协助完善标准审查、标准报批等各环节规范流程,形成标准工作规范(建议稿)。③协助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土调查保护与空间规划分技术委员会完成2025年度标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汇总报告。(4)2025年11月上旬-项目结束(数据汇总阶段):汇总数据成果、分析、完善成果资料和撰写成果报告,并进行成果上报。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山东省“十五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小组。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2.8本合同为第三方服务合同,采购人与供应商及其技术人员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等,也不因此代供应商对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承担。2.9供应商应依法与技术人员确立合法劳动关系,并为其缴纳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技术人员服务期间对内、对外发生的任何冲突、纠纷、造成的自身、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如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全部经济损失。第三条服务标准3.1.技术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然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标准评审工作细则(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3.2.人员要求:供应商投入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投入人员具有土地类或林业类或测绘类等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且必须含有林业类专业。供应商应提供相对稳定的技术人员,派出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并且更换人员与原人员具有同等人员配备条件。3.3.考核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分阶段完成工作,采购人根据工作安排对供应商派出人员进行日常考勒,并形成阶段性工作量汇总和工作质量评价。第四条服务报酬4.1计取依据:项目经费计取依据以往工作经验和当前市场价格进行综合测。4.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3服务价款支付:原则上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以400元/人·天为基础单价,结合出勤人数和工作时长,分次据实结算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服务费。每日服务时间不满8小时,按50元/人·小时结算。如产生延时服务,由甲乙双方结合实需,协商约定延时费用,每日最高不超过3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劳务费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4.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由供应商统一代收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服务费,并及时发放到位。第五条保密5.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六条税费6.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七条保证及违约责任7.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7.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7.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原因造成自身、采购人、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全部经济损失。第八条服务成果的归属8.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8.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九条转让9.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0.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10.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一条仲裁11.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二条语言和标准12.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见附件。附件1服务清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保护发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科创能力提升项目劳务服务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