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用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公共卫生间提升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建财磋商采购-2025-7-A

二、合同名称: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市建安区公共事业用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共卫生间提升维修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建财磋商采购-2025-7

四、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市建安区公共事业用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共卫生间提升维修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3楼

联系人:李永红

联系方式:0374-5190108

2.供应商(乙方):河南鼎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许昌市上东城小区10号楼2单元701室

联系人:郭应伟

联系方式:182374375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456681.62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地点:许昌市建安区。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王焙
豫241202320240063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4月29日

合同备案资料2.pdf

1成交通知书建安政采竞磋商字(2025)9号采购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公共事业用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公共卫生间提升维修工程成交供应商河南鼎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大写):叁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捌拾壹元陆角贰分(小写):3456681.62元项目负责人王焙注册编号豫241202320240063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安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盖章)2025年03月27日见证单位2025年03月27日(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河南鼎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许昌市建安区公共事业用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公共卫生间提升维修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公共事业用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公共卫生间提升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和创业大厦。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建安发改审批(2025)7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补充文件(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投标工程量清单附后)。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捌拾壹元陆角贰分(¥3456681.62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柒万叁仟柒佰叁陆拾壹元整(¥73731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1人民币(大写)I(¥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L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焙。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2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3月2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3楼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4110230057610876组织机构代码:914110007751122518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地址:许昌市唐岗街上东城小区10号楼2单元701室邮政编码:461000邮政编码:461000本丰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平电话:电话:0374-2962222传真:传真:0374-2962222电子信箱:电子信箱:hndzjzzs@163.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许昌镜水路分理处开户银行: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上东城支行账号:16252701040009316账号:000000266890713550123许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仔细阅读了《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许财购(2020)15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许财购(2020)-16号)等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监督。六、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七、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八、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河南·许昌)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信用许昌网站,并予以公开。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1承诺单位(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94110007751225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h承诺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事业用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公共卫生间提升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