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采购合同公告(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502HT202500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保山市金鸡乡郑官村委会郑官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普惠制)合同追加
三、项目编号: 4530502JH202500484
四、项目名称: 2025年保山市金鸡乡郑官村委会郑官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普惠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金鸡街
联系方式:0875-2802022
供应商(乙方):云南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海棠社区五里亭路92号
联系方式:0875-22226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保山市金鸡乡郑官村委会郑官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普惠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道路硬化,长1350米,宽均5米,均厚20厘米,硬化面积约7000平方米,混凝土标号C250,水泥规格PC42.5;支砌挡墙3堵,240立方米;路面亮化安装路灯28盏,杆高6米100W。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251
合同金额: 0.5251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60日;项目建设地点:郑官自然村、育德营门口自然村。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郑官项目补充合同5251元.pdf

郑官项目补充合同5251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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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发包人(原合同发包人):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原合同承包人):云南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鉴于发包人承包人签订的《2025年保山市金鸡乡郑官村委会郑官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普惠制)合同》(合同编号:BSMCZB-CG2025-02),经协商一致,就合同金额调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1.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04749元】,现调整为人民币【904749+5773.42元】,增加金额人民币5773.42元整。2.金额调整原因:【太阳能路灯价格波动导致预算增加】3.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双方权利义务按调整后金额履行。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承包人:云南鼎昌建筑民政府(盖单位章)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起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1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签约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