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居家养老补贴采购合同公告(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2025)
一、合同编号:21020420250314000001
二、合同名称:沙河口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居家养老补贴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CZ202411082-1
四、项目名称:沙河口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居家养老补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联系方式:18841121230
供应商(乙方):大连康养集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葵英街1号(经营场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武昌街1号)
联系方式:166426017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沙河口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居家养老补贴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9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沙河口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洁服务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部分失能和失能状况,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和6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79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供应商提供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验收,按照供应商与每个服务对象签订的协议内容、完成情况、单价、时长、数量等进行核对,根据核对后的结果据实结算(无息)。
附件信息:
沙河口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补贴提供管理服务合同.pdf
2025年沙河口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补贴提供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甲方: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乙方:大连康养集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沙河口区卫健局和大连康养集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沙河口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中有关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委托服务期限自2025年4月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2.1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及服务范围对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由乙方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及个体需求,依据与老年人的协议约定,为老年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康复辅助(保健)、精神慰藉、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洗、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2超出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或服务内容范围、补贴上限、补贴时长的,不属于本合同约定内容,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第三条付款方式3.1乙方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居家上门服务,甲方根据《沙河口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乙方提供的居第1页共4页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记录,甲方按照乙方与每个服务对象签订的协议内容、完成情况、单价、时长、数量等进行核对,根据核对后的结果据实结算(无息)。经核对后的服务对象结算价款超过该服务对象补贴政策的,超出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3.2乙方在向甲方申请支付款项时,应开具符合财务制度的增值税发票,经审核合格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予以付款。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在委托服务协议履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对服务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乙方能够按照服务协议要求开展服务。甲方若发现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若造成甲方在行政、经济、安全上的责任或社会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限期整改意见,乙方应当按照书面意见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4.2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的养老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提出指导、改进意见。4.3若乙方在委托服务期间,造成对服务对象的经济或人身损害,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相关文件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服务。15.2乙方应建立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专业信息化平台,符合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须能够提供智慧远程服务,对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及异常情况具备24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和应急处置能力。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所有处理的呼叫需要有录音记录,呼叫的同时支持消息接收与处理。服务对象第2页共4页的需求能够通过网络派送给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完成服务接单,同时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能够完成上门服务的结单工作,并支持各种业务所需要的统计报表功能。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服务系统须具备支持互联网、无线网、有线网和三大通讯营运商提供的各种信息通道多网融合的信息接收的接收平台,能满足任何通讯终端设备信号发送的接收,保障在同一时间不论信息接收的数量有多少都保持信号通畅。5.3乙方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建立、平台对接、平台维护、设施改造、日常运营、人员安排等均为其他配套服务,甲方不支付额外费用。5.4乙方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或与乙方有合作协议单位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须提前为居家上门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等相关服务保险。如居家上门服务人员在往返路途及服务中遭受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协调处理。5.5乙方应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的变化和照护需求,经与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商议,及时调整服务计划。提供服务过程中,应热情、友好,理解并关照服务对象的情绪,尽可能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不合理诉求应当委婉拒绝,不制造矛盾、不激化矛盾,维护好政府的形象。5.6服务完成后由乙方为签约服务对象建立服务档案,并报沙788河口区卫生健康局备案。第六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6.1本服务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第3页共4页(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开展服务的;(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3)乙方被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登记证书的;(4)乙方违反本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6.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2)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无故要求乙方完成协议以外服务项目的。第七条其他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7.2本服务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专项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生效。X4甲方工盖章)乙方(盖章):2法定代装64020章o法定代表人(签章)91授权被授权人:授权被授权人::签订时间:2025.45签订时间:2025.425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补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