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央空调工程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5)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采购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789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502001789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联系方式:0531-59556923
供应商(乙方):山东净威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鲁能领秀城4-2区2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189531037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装修工程
无
1.0
317.9
317.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1789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4006520250029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供应商:山东净威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供应商(全称):山东净威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合同格式、合同条款4.乙方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5.成交通知书6.本合同附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口腔医学楼空调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四、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790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柒万玖仟元整。分项价格、相关内容要求详见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山东净威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王官庄支行账号:86611708101421001102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纸及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动结算(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答疑规定不调整部分)。,1报价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要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最终结算值以首轮投标单价为计价基础,最终结算值=以首轮投标单价为计价基础的结算值*最后总报价/首轮总报价。规费、税金税率不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乙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人工费调整、材料费调整、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变动。乙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包括:临时工程与设施、驻地建设费用、劳务、材料(含主材、辅材)、装卸、机械、质检(自检)、安装、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费用)、调试、试验、施工现场及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各项措施费用、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安全施工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维护及保养、质保、规费、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材料试验费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3.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4.工程变更4.1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应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履行相关程序后签字认可后执行。合同履行中乙方不得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甲方在履行内部程序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对工程中有关项目内容进行增减。工程量增减费用与其它清单利润不关联。4.2变更估价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4.2.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4.2.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4.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综合单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新综合单价组成办法: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20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20年版,《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年版、《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价目表》2021年版,人工综合工日单价执行济建建管字〔2020〕106号、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的通知,建筑工程128/工日,装饰、安装工程138元/工日;济建建管字〔2021〕4号,房屋修缮工程定额人工指导单价:建筑工程133元/工日,安装工程138元/工日,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及取费程序计算出综合单价的89.5%为最高限价,并由甲方确认后作为竣工结算价格,主要材料价格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执行,其余材料价格执行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市场调研确定。五、付款途径,2财务资金编号:022007002;自筹资金:348.289116万元甲方支付,自筹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如因财政资金不到位而导致进度款或结算款迟延,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付款方式本项目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乙方向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申请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甲方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定案完成后支付至审计定案值的100%。每一阶段付款前,乙方应同时提交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发票。乙方未及时提供或者发票信息不符等,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办理预付款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和原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封面、正文)的PDF扫描件。七、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30日历天,其中走廊管道安装工期为接到甲方通知7日历天内铺设完毕,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2.交付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南校区。(1)合同工期内所有施工项目全部完成,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卫生打扫干净,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满足项目使用需求。(2)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施工点多面广、乙方满足工期要求的前提下,须保证安全施工,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约定零死亡、零重伤、零中毒、零火灾、零重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3)在合同工期内不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项目施工的,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处罚外,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作出处理。八、质量标准:合格,符合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标准,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功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九、乙方项目管理人员1.项目负责人姓名:谢明君;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2120243710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23)8014626;联系电话:166****1852;乙方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责任。,3关于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场时间不少于总工期时间的80%,否则每缺勤一天,乙方按2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减。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甲方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乙方更换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解除施工合同。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增加:(1)如经甲方同意或要求乙方更换后的新任项目负责人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应由乙方承担;(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①三次以上行为不轨或不认真,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2.其他项目管理人员2.1乙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主要管理人员:乙方需合理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和现场专业人员,保证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管理、技术等能力,确保工作成果质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应签署承诺书;若项目现场的管理技术人员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甲方有权禁止其进场并限期撤换,直至终止合同,同时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记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2.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2.3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征得甲方书面同意。2.4乙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在场时间不少于总工期时间的80%,否则每缺勤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人次,甲方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乙方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解除施工合同。十、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如有异议的,乙方应当按,4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3.甲方应及时审批乙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及时签署施工和工程签证,在接到乙方的竣工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工程验收。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十一、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认真考察工程现场并确认该现场已经达到施工的条件。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乙方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施工用水、电费结算方式:甲方根据项目特点安排乙方设置水、电表进行计量交费,根据甲方施工用水、电收费标准结算。3.乙方负责整修甲方指定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将这些场地恢复到原有状况,至少达到施工开始前的标准。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或受乙方人员指使的他人故意刁难、辱骂、殴打、威胁甲方相关人员,乙方应立即将相关人员清除出场,并向甲方支付50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人身伤害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必须按照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具体分工组织施工。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反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的现象,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对于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撤换施工队伍,直至解除合同。6.乙方自行协调施工现场周边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7.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乙方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甲方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乙方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8.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8.1公众的便利。8.2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8.3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9.乙方应按时、优先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杜绝建筑工人上访事件。在工程实施期间及工程质保期内,如出现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工人到各级政府、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办公场所等,5上访、纠缠(不限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情况时,乙方须自行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此外,须向甲方支付50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10.杜绝在施工现场进行野蛮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文明施工,严禁发生野蛮施工情况,如施工现场乱倒垃圾,施工期间衣着不整影响形象,因交叉施工引起的各类事件,不服从监理和甲方施工管理,为赶进度不按施工程序施工等,如被发现向甲方支付5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发出警告之后乙方无任何有效的补救措施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未解除,按照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后才会终止。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现场隐蔽验收记录、签证必须随时办理,不得完工后集中办理。十二、工期和进度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招标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2.工期延误2.1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开竣工日期相应顺延,且甲方不承担工期费用索赔。2.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有正当理由需要工期延期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甲方、监理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无正当理由造成延期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5000元/天;在甲方发出工期延误警告后超过7天乙方无任何有效措施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未解除,按照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后才会终止。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2.3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需在7天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乙方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人。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甲方和乙方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连续强降雨、雪10天以上;(2)40℃以上或低于-10℃以下并持续7天以上天气;(3)大风8级以上。十三、质量保证期,6本项目质保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国家对本合同项下部分工程内容的质保期、保修期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对本合同项下部分工程内容的质保期、保修期另有规定,且与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质保期不一致时,按照以上情形中质保期、保修期期限最长的标准执行。十四、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遵循工程项目验收规范。符合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合格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五、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甲方根据履约情况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户单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账号:15126101040096666十六、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项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施工质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3日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重新施工,如乙方拒绝重新施工达5日或重新施工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3.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该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双倍扣除。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十七、争议解决方式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查合格,加盖,7采购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生效。十九、甲方指定的合同执行部门:甲方指定的合同执行部门:后勤管理部项目负责人:张再高二十、甲方账户信息及发票开票信息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识别号:12370000MB2865235G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电话:0538-6229987账户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账号:155185010400001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旅游开发区分理处机构代码(大额支付银行行号):103463051852二十一、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柒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二十二、签订时间2025年4月29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8附件1: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与乙方山东净威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自主企业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9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并将调查组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同时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乙方无措施方案和未交底,严禁施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的停工整顿,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2.乙方须向甲方提报相关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未遂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不属违规行为。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法人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0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发包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乙方(承包人):山东净威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口腔医学楼中央空调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执行国家最新规定。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甲方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11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工程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