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务资料及业务 财务资料采购合同公告(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25)
(2024)湘01破58号关于限期移交公司财务资料及业务合同的通知
关于限期移交公司财务资料及业务合同的通知
彭小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邓双双(财务负责人):
2024年9月1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长沙市莹波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随意居)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依法全面接管公司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公司相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负有妥善保管并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
经查,你作为公司负责人/(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目前仍持有公司财务资料及业务合同等文件。现本管理人郑重通知如下:
一、移交内容
(一)湖南随意居公司全部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计账簿、原始会计凭证、银行流水、财务会计报告、应收账款、审计报告、电子财务数据等;
(二)公司全部业务合同:包括已履行、正在履行及未履行的合同原件及结算资料,含与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湖南执金国际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广田柏森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大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签订的装修项目合作合同/协议、结算表、签证单、设计图、验收资料等;
(三)湖南随意居公司承办的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总部经济大楼室内装修工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计图、结算表、验收表等竣工、结算资料),并配合管理人与对方开展验收结算工作。
(四)其他属于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权利凭证或文书资料等。
二、移交期限
请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上述资料完整移交至本管理人(可邮寄移送)。逾期未移交的,视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三、法律后果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拒不移交或隐匿、销毁公司文件、资料的,管理人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指定接收人:付律师
联系电话:15084922162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22号旭辉国际广场C1栋26楼2601
请立即履行法定义务,避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函告。
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资料及业务 财务资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