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箱采购合同公告(友好区第二幼儿园2025)



一、合同编号:JD-20250422112134-1728

二、合同名称:JD-20250422112134-1728

三、项目编号:DD25041210489220

四、项目名称:友好区第二幼儿园其他办公用品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友好区第二幼儿园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上甘岭镇上甘岭大街
联系方式:13766737806
供应商(乙方):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
地址:伊美区红升办新兴街12号楼2单元1层东厅
联系方式:13945881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烤箱
1(台)
¥3,099.00
¥3,099.00
烤箱 非进口

合同金额: 3,099.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玖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9日
履约地点:友好区第二幼儿园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7eb098f8ebe00c19e56838ea92022573.pdf
c6029c88-55f6-456f-b80b-6a75e830b238.pdf
电烤箱检测报告.doc.pdf
友好区第二幼儿园
2025年04月30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友好区第二幼儿园其他办公用品电子卖场直购合同编号:JD-20250422112134-1728甲方:友好区第二幼儿园乙方: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签订时间:2025年04月24日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友好区第二幼儿园(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友好区第二幼儿园其他办公用品电子卖场直购采购项目编号:DD25041210489220(2)采购计划编号:友财购核字[2025]00085号(3)项目内容: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烤箱麦大厨(MDC)1¥3099.0000¥3099合计(大写):叁仟零玖拾玖元整(小写):¥3099元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是,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否(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第1页-(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不涉及(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其他:电子卖场(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3099大写:叁仟零玖拾玖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第2页-(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付款期数:一期期数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1全额付款2025-04-30100%3099元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22日,完成日期:2025年04月29日(2)履约地点:友好区第二幼儿园(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全额付款(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协商四、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友好区第二幼儿园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要求(2)履约验收时间:2025年04月29日(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要求(5)履约验收的内容:商品数量(6)履约验收标准:按要求(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要求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页-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4月24日合同订立地点:线上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友好区第二幼儿园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邵金玲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张淑荣拥有者性别女住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上甘岭镇上甘岭大街住所伊美区红升办新兴街12号楼2单元1层东厅联系人孙焱联系人张淑荣联系电话13766737806联系电话13945881000通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上甘岭镇上甘岭大街通信地址伊美区红升办新兴街12号楼2单元1层东厅邮政编码153000邮政编码153000电子邮箱han1211713@qq.com电子邮箱yongliyulei@163.com开户名称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开户银行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支行银行账号840460122000036727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4页-电子卖场货物采购订单公示【第一联:采购单位(需方)留存】验收单号:YS25042139689220采购单位:友好区第二幼儿园,供货单位: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采购项目:友好区第二幼儿园货物项目DD25041210489220,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直购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单位成交单价(元)数量小计(元)烤箱麦大厨(MDC)是否为进口产品:否;颜色:(其他);3,09913,099合计大写金额:叁仟零玖拾玖元整3099.00说明备注(线上订单号):DD25041210489220注意事项:1、本验收单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可联系采购办,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3、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反馈采购办。4、一个项目(订单)只出具一份验收单,分批次支付费用的,各批次支付费用之和为本验收单的合计金额。采购单位(盖章):友好区第二幼儿园,服务单位(盖章):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联系人(签字):韩爽,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157****3780,联系电话:13351489000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子卖场货物采购订单公示【第二联:供应商(供方)留存】验收单号:YS25042139689220采购单位:友好区第二幼儿园,供货单位: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采购项目:友好区第二幼儿园货物项目DD25041210489220,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直购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单位成交单价(元)数量小计(元)烤箱麦大厨(MDC)是否为进口产品:否;颜色:(其他);3,09913,099合计大写金额:叁仟零玖拾玖元整3099.00说明备注(线上订单号):DD25041210489220注意事项:1、本验收单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可联系采购办,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3、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反馈采购办。4、一个项目(订单)只出具一份验收单,分批次支付费用的,各批次支付费用之和为本验收单的合计金额。采购单位(盖章):友好区第二幼儿园,服务单位(盖章):伊春市伊美区永利办公用品商店联系人(签字):韩爽,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157****3780,联系电话:13351489000单位地址:,单位地址:\n\n\n\n\n\n \n\n \n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共 23 页, 第 1 页 \n\n \n\n \n\n \n\n检 验 报 告 \n \n\n \n\n样品名称: 商用电烤箱 \n\n型号规格: 见附表 \n\n委托单位: 江门市翎赫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n\n生产单位: 江门市翎赫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n\n检验类别: 委托检验 \n\n签发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n\n佛 山 市 质 量 计 量 监 督 检 测 中 心 \n(检验专用章) \n\nFoshan Supervision Testing Center of Quality and Metrology \n \n\n扫码辨真伪\n\n\n\n$单页$ \n\n \n\n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 检 验 报 告 \n 共 23 页 , 第 2 页 \n\n 样品名称 \n\n型号、规格 \n\n商标、等级 \n\n商用电烤箱 \n\n见附表 \n\n------ ------ \n\n生产日期\n\n或批号 \n------/------ \n\n样品编号 ------- \n\n委托单位 江门市翎赫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 委托检验 \n\n委托单位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新兴路96号 \n样品数量/\n\n来样方式 \n各1台/送样 \n\n生产单位 \n\n(委托方提供) \n江门市翎赫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接样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n\n生产单位地址 \n\n(委托方提供) \n江门市江海区新兴路96号 接样人 叶惠青 \n\n样品特征 \n\n及状态 \n外观完好 检验日期 \n\n2024年06月06日至\n\n2024年06月20日 \n\n检验依据 \n\n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n\nGB 4706.5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n\n单元的特殊要求》 \n\n检 \n\n \n\n验 \n\n \n\n结 \n\n \n\n论 \n\n \n\n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 4706.1-2005和GB 4706.52-2008标准的要求。 \n\n \n\n \n\n \n\n 二○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n\n复印报告未重盖红色“检验专用章”无效 \n\n备 \n\n注 \n\n1、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 \n\n2、报告“-----”表示“不适用”; \n\n3、环境温度:18℃~24℃;相对湿度:50%~75%; \n\n4、本报告替代Q24-WT1208检验报告,原报告作废。 \n\n批准:岳峻岷  审核: 主检:\n\n检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西路2号 \n\n扫码辨真伪\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 第 3 页 \n\n样品描述及说明 \n\n1. 控制方式 \n\n机械控制式 电子控制式 \n\n2. 温控器 \n\n可调式 不可调式 其他 \n\n3. 热断路器 \n\n自复位式 非自复位式 其他 \n\n4. 电热元件 \n\n 金属铠装元件 非金属铠装元件 电热丝元件 PTC或类似特性元件 \n\n 红外线或类似特性元件 卤素或类似特性元件 电磁加热 其他 \n\n5.其他描述 \n\n附表所列型号除额定功率、外观尺寸不同外,其电气原理、关键元器件、控制方式、内部结构、\n\n材料等均相同。本次检测对型号LHD-309J进行全检,其余型号仅对差异部分检测。 \n\n附表: \n\n产品名称 型号 \n额定电压 \n\n(V) \n\n额定功率 \n\n(kW) \n\n外观尺寸 \n\n(mm) \n\n商用电烤箱 \n\nLHD-102J 380/3N~ 6.6 1230*875*550 \n\nLHD-101J 380/3N~ 3.2 935*660*545 \n\nLHD-202J 380/3N~ 6.4 935*660*965 \n\nLHD-204J 380/3N~ 13.2 1230*875*1275 \n\nLHD-306J 380/3N~ 19.8 1230*875*1535 \n\nLHD-309J 380/3N~ 23.94 1665*875*1535 \n\nLHD-101Z 380/3N~ 3.2 935*660*545 \n\nLHD-202Z 380/3N~ 6.4 935*660*965 \n\nLHD-102Z 380/3N~ 6.6 1230*875*550 \n\nLHD-204Z 380/3N~ 13.2 1230*875*1275 \n\nLHD-306Z 380/3N~ 19.8 1230*875*1535 \n\nLHD-309Z 380/3N~ 23.94 1665*875*1535 \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 第 4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 6 分类 合格 \n\n6.1 电击防护:Ⅰ类 Ⅰ类 \n\n6.2 应有适当的防水等级 \n\n—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至少为IPX3 \n\nIPX4 \n\n—其它器具至少为IPX4 ----- \n\n2 7 标志和说明 合格 \n\n7.1 器具应有下述内容的标志: \n\n—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 (V) \n\n380V \n\n — 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3N~ \n\n — 额定输入功率(W) / 额定电流(A) 符合(见附表) \n\n —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 江门市翎赫食品\n\n机械有限公司 \n\n — 器具的型号或系列号 符合(见附表) \n\n — 防水等级的IP代码,IPX0不标出 IPX4 \n\n — 危险电压符号(必要时标出) ----- \n\n — 打算同水源连接的器具,应有水压或压力范围 \n\n(kPa),但已在说明书内注明者除外 \n\n----- \n\n — 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应另外标明: \n\n● 工作频率或工作频率范围 (kHz) \n\n----- \n\n ● 能同时工作的所有感应加热部件的总输入功率 \n\n(W或kW)但已在说明书内注明者除外 \n\n----- \n\n ● 能同时工作的所有非感应加热部件的总输入功\n\n率(W或kW) 但已在说明书内注明者除外 \n\n----- \n\n — 向工作电压大于250V的带电部件提供接触防护\n\n的所有罩壳,均应作如下标记:“警告:危险电压!”\n\n或用符号“ ” \n\n符合 \n\n — 向感应线圈提供接触防护的罩壳应标明:“小心\n\n磁场!” 或用符号“ ” \n\n----- \n\n7.2 用多种电源的驻立式器具,其接线端子盖罩附近应\n\n标注:“警告:在接近接线端子前,必须切断所有供\n\n电电路” \n\n----- \n\n7.3 具有一个额定电压值范围或不同的额定值时应正确\n\n表示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 第 5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2 7.4 能调节不同额定电压值的位置应清晰可辨 ----- \n\n7.5 标有多个额定电压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时应标出所\n\n对应的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 \n\n----- \n\n7.6 使用正确的符号 符合 \n\n7.7 连接到两根以上供电导线的器具和多电源器具,应\n\n提供接线图并固定到器具上 \n\n----- \n\n7.8 除Z型连接外,与电网连接的接线端子应: \n\n— 专门连接中性线的接线端子,应该用字母N标明 \n\n符合 \n\n — 保护接地端子,应该用符号 标明 符合 \n\n 符号不应标在螺钉、可拆卸的垫圈或在连接导线时\n\n有可能被拆除的部件上 \n\n符合 \n\n7.9 工作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开关,其标志和放置位置\n\n应清楚地表明所控制的部分 \n\n符合 \n\n7.10 驻立式器具上开关的不同档位,以及所有器具上控\n\n制器的不同档位,都应该用数字,字母或其他视觉\n\n方式标明 \n\n符合 \n\n 如果用数字来标明不同的档位,则断开位置应该用\n\n数字“0”标明,对较大的输出、输入、速度和冷却\n\n效率等档位,应该用一个较大的数字标明 \n\n----- \n\n7.11 在安装或正常使用期间,打算调节的控制器应有调\n\n节方向的标示 \n\n----- \n\n7.12 使用说明书应随器具一起提供,确保器具安全使用 符合 \n\n 装有构成带电部件外壳的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灶\n\n面,应有如下警告:“警告:如果灶面开裂,应立艰\n\n险切断器具或有关部件的电源!” \n\n----- \n\n 带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灶面的器具,应规定不得\n\n将铝箔或塑料容器放在高温表面上,且该表面不可\n\n堆放物品 \n\n----- \n\n 装有卤素灯的灶,应告诫用户避免直视亮着的灯 -----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6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2 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应指出要使用的最小烹饪\n\n容器的尺寸以及: \n\n— 诸如厨房用具、刀叉之类的金属物品不得放在灶\n\n面上的烹饪区内,因为这样会受热; \n\n— 操作器具时小心,因为用户的戒指、手表等在靠\n\n近灶面时会受热; \n\n只使用属于推荐类型和尺寸的容器 \n\n----- \n\n 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除已给出特定细节外,还\n\n应规定:戴心脏起搏器的用户在操作器具前,应同\n\n制造厂磋商 \n\n----- \n\n 带有平底锅探测器的灶和灶单元,其说明书应包括\n\n下述要点:使用后,关闭灶单元的控制方法不能依\n\n赖平底锅探测器 \n\n----- \n\n 如果器具上标注了GB/T 5465.2规定的符号5021、\n\n5036或5140,应说明其含义 \n\n符合 \n\n 对于身体、感官或智力上有缺陷,或经验和知识有\n\n欠缺的人(包括儿童),此说明书不适用 \n\n符合 \n\n7.12.1 如果在用户的安装期间有必要采取预防措施,则应\n\n给出相应的详细说明 \n\n符合 \n\n 打算安装在一组其他器具内的器具和固定在安装墙\n\n上的器,应提供详细的防护措施和要求,以防备电\n\n击和有害进水。 \n\n----- \n\n 如将一台以上器具的控制装置组合在一处单独的外\n\n壳内,应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 \n\n----- \n\n 用户维护保养,如清洗等,也应提供说明 符合 \n\n 说明书中应说明本器具不得使用喷射水流清洗 符合 \n\n 与固定布线永久连接的器具及其泄漏电流可能超过\n\n10mA的器具,应提供关于打算安装的保护装置的额\n\n定值的建议 \n\n符合 \n\n 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应规定任何修理工作只能\n\n由制造厂培训过或推荐的人员来完成 \n\n----- \n\n7.12.2 驻立式器具未配备电源软线和插头,也没有断开电\n\n源(其触点开距提供在过电压等级Ⅲ条件下全断开)\n\n的其他装置,则应指出固定线路须配有这样的断开\n\n装置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7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2 7.12.3 打算永久连接到固定线路的器具,如果其供电电线\n\n的绝缘与11章试验中温升超过50K的部件接触,则应\n\n指出此器具必须用带有相应T-标记的电线进行连接 \n\n----- \n\n7.12.4 嵌装式器具的安装说明 ----- \n\n 对于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如果由于其结构上的\n\n原因有必要的话,应告诫务必确保防溅挡板及周围\n\n区域没有金属表面 \n\n----- \n\n 具有供若干台器具使用的独立控制盘的嵌装式器\n\n具,其使用说明书应规定:该控制盘只可同指定的\n\n器具相连接,以避免可能的危险 \n\n----- \n\n7.12.5 电源线更换方法的说明 符合 \n\n7.12.6 带有非自复位热断路器(通过切断电源复位)的电\n\n热器具的使用说明 \n\n----- \n\n7.12.7 固定式器具说明中应有如何将器具固定在支撑物上\n\n的说明 \n\n----- \n\n7.12.8 对于连接到水源的器具的说明 ----- \n\n7.13 使用说明和本部分要求的其他内容,应使用此器具\n\n销售地所在国的官方语言文字写出 \n\n符合 \n\n7.14 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用布沾水、汽油擦\n\n拭标志各15s后,标志仍应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n\n揭下并且不应卷边) \n\n符合 \n\n7.15 7.1~7.5中规定的标志应标在器具的主体上 符合 \n\n 如果不能设置固定式器具的标志使安装完毕后可以\n\n看到,则相应信息也应写进使用说明书内或外加的\n\n标签上,该标签可固定在安装完毕的器具附近 \n\n----- \n\n7.16 热熔体或熔断器的牌号或标志应标在适当位置,以\n\n便正确更换 \n\n----- \n\n7.101 11章试验时,灶面以上测试角侧壁或后壁温升超过\n\n65K和/或19章试验时边壁温升超过125K,则说明书\n\n和器具上的临时标签上应包括以下要点:“如器具定\n\n位在紧靠墙壁、隔板、厨房设备、装饰板等处,建\n\n议采用不可燃材料制作,否则应采用适当的不可燃\n\n绝热材料加以覆盖,并密切注意防火规章。”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8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2 7.102 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灶面,其烹饪区应当用合适\n\n的标记清楚地标出,除非已很明显 \n\n----- \n\n7.103 等电位联结端子应用GB/T 5465.2(idt IEC 60417-1)\n\n规定的符号5021标明。这些标志不应标在螺钉、可\n\n取下的垫圈或进行导线连接时可能被取下的其他零\n\n件上 \n\n符合 \n\n3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合格 \n\n8.1 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n\n够的防护 \n\n符合 \n\n 打算装配可拆卸灶单元的器具,应防止拆装灶单元\n\n时意外触及带电部件 \n\n----- \n\n8.1.1 IEC61032的B型试验探棒应不能碰触到带电部件,或\n\n仅用清漆、釉漆、普通纸、棉花、氧化膜、绝缘珠\n\n或密封剂来防护的带电部件 \n\n符合 \n\n8.1.2 用IEC61032的13号试验探棒来穿越0类、Ⅱ类器具或\n\nⅡ类结构上的各开口,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 \n\n符合 \n\n8.1.3 对Ⅱ类器具以外的其他器具,IEC61032的41号试验探\n\n棒应不能触及可见灼热电热元件的带电部件 \n\n----- \n\n8.1.4 如果易触及部件由满足8.1.4要求的安全特低电压供\n\n电或通过满足8.1.4要求的保护阻抗与带电部件隔\n\n开,则不认为其是带电的 \n\n----- \n\n8.1.5 嵌装式器具、固定式器具和以分离组件形式交付的\n\n器具在安装或组装之前,其带电部件至少应由基本\n\n绝缘来防护 \n\n符合 \n\n8.2 Ⅱ类器具和Ⅱ类结构,其结构和外壳与基本绝缘以\n\n及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意外接\n\n触应有足够的防护 \n\n只允许触及那些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n\n隔开的部件 \n\n符合 \n\n8.101 应保护正常使用时易被叉子或类似的尖头物体意外\n\n触及的各加热元件,使其带电部件不可能同这类物\n\n体相接触 \n\n符合 \n\n4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 \n\n9.101 为符合第11章要求用于降温的风扇电动机就能在实\n\n际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所有电压条件下启动 \n\n----- \n\n 0.85倍额定电压下启动电动机3次 -----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9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4 配备的电动机装的不是离心启动开关时,要在1.06\n\n倍额定电压下启动电动机3次 \n\n----- \n\n 上述情况下电动机应能启动,并以不影响安全的方\n\n式运行,其过载保护装置不应动作 \n\n----- \n\n5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合格 \n\n10.1 输入功率偏差 \n\n— 额定输入功率:见附录 \n见附录 \n\n — 允许偏差:见附录 见附录 \n\n6 11 发热 合格 \n\n11.1 在正常使用中,器具和其周围环境不应达到过高温\n\n度。通过11.2~11.7规定的条件下确定各部件温升 \n\n符合 \n\n11.7 器具工作的时间一直延续至正常使用时最不利条件\n\n产生所对应的时间 \n\n符合 \n\n11.8 试验期间温升值不得超过表3中所示的值 符合 \n\n 保护装置不应动作,并且密封剂不应流出 符合 \n\n7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合格 \n\n13.2 在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下述值: \n\n— 对Ⅰ类便携式器具≤0.75mA \n\n----- \n\n — 对Ⅰ类驻立式器具: \n\n● 对软线和插头连接的器具≤1mA/kW× ----kW= \n\n-----mA最大10mA \n\n0.148mA \n\n ● 其他器具≤1mA/kW× kW= mA 无最大限值 ----- \n\n13.3 电气强度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额定电压>150V\n\n且≤250V): \n\n— 基本绝缘:1000V,1min \n\n符合 \n\n — 附加绝缘:1750V,1min ----- \n\n — 加强绝缘:3000V,1min 符合 \n\n8 14 瞬态过电压 ----- \n\n 对小于表16规定值的电气间隙进行脉冲电压试验: \n\n额定脉冲电压 V;脉冲试验电压 V \n\n试验中不应有闪络出现 \n\n----- \n\n9 15 耐潮湿 合格 \n\n15.1 器具外壳应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 IPX4 \n\n 按15.1.1的规定并考虑15.1.2的处理后立即经受16.3\n\n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在绝缘上应没有导致爬电距\n\n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29.1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n\n符合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0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9 15.2 在正常使用中能够承受液体溢出的器具,其结构要\n\n能使这种溢出的液体不会影响器具的电气绝缘 \n\n----- \n\n15.3 器具应能耐受在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潮湿条件。\n\n潮热处理2d(48h), 湿度(93±3)%,温度20℃~30℃,\n\n经这样处理后,器具不应有本标准意义上的损坏 \n\n符合 \n\n15.101 为注水或清洗而配备水开关的器具,在结构上应使\n\n水开关流出的水不能接触带电部件。器具经相关处\n\n理后应能经受16.3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 \n\n----- \n\n10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合格 \n\n16.1 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其电气强度应符合规定\n\n要求 \n\n符合 \n\n16.2 48h潮热试验后,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下述值: \n\n— 对Ⅰ类便携式器具≤0.75mA \n\n----- \n\n — 对Ⅰ类驻立式器具: \n\n● 对 软 线 和 插 头 连 接 的 器 具 ≤ 1mA/kW ×\n\n-----kW=-----mA最大10mA \n\n0.170mA \n\n ● 其他器具≤1mA/kW× kW= mA 无最大限值 ----- \n\n16.3 48h潮热试验后,电气强度试验期间不应有击穿或闪\n\n络(额定电压>150V且≤250V): \n\n— 基本绝缘:1250V,1min \n\n \n\n \n\n符合 \n\n — 附加绝缘:1750V,1min ----- \n\n — 加强绝缘:3000V,1min 符合 \n\n11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 \n\n 进行最不利的短路或过载试验: \n\n— 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中的导线绝缘层温升不应超\n\n过表3中有关规定值的15K \n\n----- \n\n \n\n — 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8中规定的值(除非为符\n\n合IEC 61558-1中15.5规定的无危害式变压器)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1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2 19 非正常工作 合格 \n\n19.1 器具的结构,应可消除非正常工作或误操作导致的\n\n火灾危险、有损安全或电击防护的机械性损坏,器\n\n具按适用情况经受19.2~19.12的试验,装有感应加热\n\n源的器具还要进行19.101的试验 \n\n符合 \n\n19.13 试验期间,器具不应喷射出火焰、熔融金属、达到\n\n危险量的有毒性或可燃的气体,且其温升不应超过\n\n表9中的规定值 \n\n符合 \n\n 试验后,当器具冷却到室温时: \n\n— 外壳变形应符合第8章的要求,器具如能工作,\n\n它应符合20.2的规定 \n\n \n\n符合 \n\n — 按16.3进行电气强度试验,期间不应有击穿或闪\n\n络(额定电压>150V且≤250V) \n\n基本绝缘:1000V,1min \n\n \n\n \n\n符合 \n\n 附加绝缘:1750V,1min ----- \n\n 加强绝缘:3000V,1min 符合 \n\n 如果器具仍可运行: \n\n— 器具不应经历过危险性功能失效,且保护电子电\n\n路应不得失效 \n\n \n\n----- \n\n — 器具处于电子开关“断开”位置或处于待机状态\n\n时,不应变得可运行 \n\n----- \n\n13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合格 \n\n20.1 除固定式器具和手持式器具以外,打算在一个表面\n\n上使用的器具,应有足够的稳定性 \n\n— 倾斜10°试验不翻倒 \n\n \n\n \n\n符合 \n\n — 带电热元件的器具,倾斜15°不应翻倒,或 符合 \n\n — 翻倒时,经受第11章试验,试验期间温升不应超\n\n过表9所示的值 \n\n----- \n\n20.2 器具运动部件的放置或封盖,应在正常使用中对人\n\n身伤害提供充分的防护,应尽可能兼顾器具的使用\n\n和工作 \n\n----- \n\n 防护性外壳、防护罩和类似部件,应是不可拆卸部\n\n件并且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n\n----- \n\n 自复位热断路器和过流保护装置意外地再次接通,\n\n不应引起危险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2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3 试验探棒应不能触及危险的运动部件 ----- \n\n20.101 除了打算固定在地板上使用的器具外,其他器具在\n\n将门打开和使门承受荷载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n\n试验过程中器具不应发生倾斜 \n\n符合 \n\n14 21 机械强度 合格 \n\n21.1 器具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对器具的薄弱部位用0.5J\n\n的冲击能量冲击三次,试验后器具没有本标准意义\n\n内的损坏 \n\n符合 \n\n21.2 固体绝缘的易触及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防止锋利\n\n工具的刺穿。试验后,绝缘应经受住16.3的电气强度\n\n试验 \n\n----- \n\n21.101 托盘的结构应使其无论在烤箱内或其长度的50%伸\n\n出在外时,都不会从支架上掉落。当50%伸出在外时,\n\n托盘不应倾斜 \n\n----- \n\n21.102 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的灶面应经得住正常使用时可\n\n能产生的应力 \n\n----- \n\n15 22 结构 合格 \n\n22.1 标有IP代码的第一特征数字,应满足相关要求 ----- \n\n22.2 驻立式器具,应提供确保与电源全极断开的手段: \n\n— 带插头的一条电源软线 \n\n \n\n----- \n\n — 符合24.3的一个开关 ----- \n\n — 在使用说明书中指出,提供一种在固定布线中的\n\n断开装置 \n\n符合 \n\n — 一个器具输入插口 ----- \n\n22.3 为直接插入输出插座而提供插脚的器具,不应对插\n\n座施加过量的应力 \n\n----- \n\n22.4 用于加热液体的器具和引起过度振动的器具不应提\n\n供直接插入输出插座用的插脚 \n\n----- \n\n22.5 打算通过一个插头的手段来与电源连接的器具,其\n\n结构应能使其在正常使用中当触碰该插头的插脚\n\n时,不会有因充电电容器而引起的电击危险 \n\n----- \n\n22.6 电气绝缘不应受到在冷表面上可能凝结的水或从容\n\n器、软管、接头和器具的类似部分可能泄漏出的液\n\n体的影响 \n\n----- \n\n22.7 正常使用中装有液体或气体的器具或带有蒸汽发生\n\n器的器具,应对过压力危险有足够的安全防护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3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5 22.8 带有不借助工具可触及且要被清洗的隔间的器具,\n\n其电气连接在清洗过程中不应受到拉力 \n\n----- \n\n22.9 器具的结构应使得诸如绝缘、内部布线、绕组、整\n\n流子和滑环之类的部件不暴露于油、油脂或类似的\n\n物质 \n\n符合 \n\n22.10 应不可能通过器具内自动开关装置的动作来复位电\n\n压保持型非自复位热断路器 \n\n非自复位控制器的复位钮,应放置或防护得不可能\n\n发生意外复位 \n\n符合 \n\n22.11 对防止接触带电部件、防水或防止接触运动部件的\n\n不可拆卸零件,应以可靠的方式固定,且应承受住\n\n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 \n\n符合 \n\n22.12 手柄、旋钮、手把、操纵杆和类似的部件,若松动\n\n会导致危险,应以可靠方式固定 \n\n符合 \n\n22.13 手柄的结构应使操作者的手不可能触到温升超过正\n\n常使用中对短时握持手柄所规定的值的零件 \n\n符合 \n\n22.14 器具不应有在正常使用或用户维护期间能对用户造\n\n成危险的粗糙或锐利的棱边 \n\n符合 \n\n22.15 柔性软线的贮线钩或类似物应平整和圆滑 ----- \n\n22.17 限距部件应被固定,以使其不可能从器具的外面将\n\n其拆除 \n\n----- \n\n22.18 腐蚀能引起危险的载流部件和其它金属部件,应能\n\n耐受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腐蚀 \n\n符合 \n\n22.19 不应利用传送带提供所需的绝缘等级 ----- \n\n22.20 应有效地防止带电部件与绝热材料的直接接触 ----- \n\n22.21 木料、棉花、丝、普通纸和类似的纤维或吸湿材料,\n\n未经浸渍处理不应用作绝缘 \n\n符合 \n\n22.22 器具不应含有石棉 符合 \n\n22.23 含多氯联苯的油类(PCB),不应使用在器具中 符合 \n\n22.24 裸露的电热元件即使断裂,其电热导线也不可能与\n\n易触及的金属部件接触 \n\n----- \n\n22.25 除Ⅲ类器具外,下垂的电热导体不能与易触及的金\n\n属部件接触 \n\n----- \n\n22.26 带有Ⅲ类结构的器具,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n\n与其它带电部件之间应符合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4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5 22.27 应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将由保护阻抗连接的各\n\n个部件隔开 \n\n----- \n\n22.30 起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作用并在维修保养后可能被\n\n遗漏的部件,应使其不严重破坏就不能被取下或不\n\n可能更换到一个错误位置上 \n\n----- \n\n22.31 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能因\n\n磨损而减小到低于29章中规定值 \n\n----- \n\n 如果导线、螺钉等类似零件变松或脱落,附加绝缘\n\n或加强绝缘上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减小到低\n\n于29章中对附加绝缘的规定值 \n\n符合 \n\n22.32 器具内部产生的污染积聚,不会使其减小到低于第\n\n29章中规定的值 \n\n未紧密烧结的陶瓷材料、类似材料或单独的绝缘珠,\n\n不应作为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使用 \n\n符合 \n\n22.33 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带电部件\n\n直接接触。电极不应用于加热液体 \n\n----- \n\n22.34 操作旋钮、手柄、操纵杆和类似零件的轴不应带电 ----- \n\n22.35 对于非Ⅲ类结构,在正常使用中握持或操纵的手柄、\n\n操纵杆和旋钮即使绝缘失效,也不应带电 \n\n----- \n\n22.36 对非Ⅲ类器具,在正常使用中用手连续握持的手柄,\n\n其结构应使操作者的手在按正常使用抓握时,不可\n\n能与金属部件接触,除非这些金属部件是用双重绝\n\n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 \n\n----- \n\n22.38 电容器不应连接在一个热断路器的对应两触头之间 ----- \n\n22.39 灯座只能用于灯头的连接 符合 \n\n22.40 工作时移动的电动器具和组合型器具,或带有易触\n\n及的运动部件的器具,应装有一个控制电动机的开\n\n关,开关应承清晰可见并易触及 \n\n----- \n\n22.41 除灯以外,器具不应带有含汞的元件 符合 \n\n22.42 保护阻抗至少由两个单独的元件构成,其中一个出\n\n现短路或开路,则8.1.4中规定的值不应被超过 \n\n----- \n\n22.43 能调节适用不同电压的器具,其调定位置不可能发\n\n生意外的变动 \n\n----- \n\n22.44 器具外壳的形状和装饰,不应容易被孩子当作玩具 符合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5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5 22.45 当空气作为加强绝缘时,器具外壳的变形不应使电\n\n气间隙减小到低于29.1.3的规定值 \n\n----- \n\n22.46 在保护电子电路中使用的软件,应为B级或C级 ----- \n\n22.47 打算连接到水源的器具,应能经受住正常使用中的\n\n水压 \n\n----- \n\n22.48 打算连接到水源的器具,应能防止倒虹吸现象 ----- \n\n22.101 对于三相器具,用于保护带有电热元件而非灶单元\n的电路和保护意外启动会引起危险的电动机电路的\n热断路器,应为非自动复位、自动脱扣类型,并应\n能从电源全极断开 \n\n----- \n\n 对于单相器具和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或相线和相线\n的单相电热元件和/或电动机,也应为非自动复位、\n自动脱扣类型,并应至少断开一极 \n\n符合 \n\n 如非自复位热断路器只有在借助工具拆除部件后触\n及,则不要求自动脱扣类型 \n\n符合 \n\n22.102 指示危险、报警或类似情况的信号灯、开关或按钮\n只应是红色的 \n\n----- \n\n22.103 用铰链连接的盖应予保护,防止意外跌落 ----- \n\n22.104 可拆卸灶单元及其支架应能防止灶单元围绕垂直轴\n\n线转动,并在支架的所有可调整位置上都得到足够\n\n的支承 \n\n----- \n\n22.105 感应加热源应有充分的可视或声音警示,表明控制\n\n装置处于“通(ON)”的位置 \n\n----- \n\n22.106 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应确保其输入功率限制在标\n\n出的或规定的输入功率值的120%以内 \n\n----- \n\n22.107 便携式器具的底面不应有允许小物体穿透并触及带\n\n电部件的孔 \n\n----- \n\n22.108 带有感应加热源的灶单元应确保只在烹饪区放置一\n\n个小型金属物时,灶单元不会工作 \n\n----- \n\n22.109 装有平底锅探测器的器具,当灶单元的控制装置不\n\n处于断开装置时,应用一个信号灯指示 \n\n----- \n\n16 23 内部布线 合格 \n\n23.1 布线通路应光滑,而且无锐利棱边 符合 \n\n23.2 陶瓷绝缘子等应固定或支撑,不能置于锐利处 符合 \n\n23.3 在正常使用或在使用者维修保养中能彼此相互移动\n\n的器具不同零件,不应对电气连接和内部导线造成\n\n过分应力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6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6 温控器的毛细管正常使用中有弯曲的倾向时 \n\n— 毛细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部件装配时,GB4706.1适\n\n用 \n\n----- \n\n — 单独的毛细管应以每分钟不超过30次的速率弯\n\n曲1000次。试验后,不应有本标准含义内的损伤\n\n痕迹和影响其进一步使用的损坏 \n\n----- \n\n23.4 裸露的内部布线应是刚性的而且应被固定 ----- \n\n23.5 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n\n的电气应力 \n\n符合 \n\n 施加2000V电压,持续15min,不应击穿 符合 \n\n23.6 当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来使用时,它应采\n\n用可靠的方式保持在位 \n\n----- \n\n23.7 绿/黄双色线只能用于接地导线 符合 \n\n23.8 铝线不应用作内部布线 符合 \n\n23.9 多股绞合导线在承受压力处,不应用铅锡焊接合为\n\n一体 \n\n----- \n\n23.10 与连接器和水源的外部软管组合的电动控制水阀的\n\n内部布线,其绝缘和护套至少应与轻型聚氯乙烯护\n\n套软线相当 \n\n----- \n\n17 24 元件 合格 \n\n24.1 元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IEC标准的安全要求 符合 \n\n24.2 器具不应装有: \n\n— 在柔性软线上的开关或自动控制器 \n\n \n\n符合 \n\n — 如果器具出现故障,引起固定布线中保护装置动作\n\n的装置 \n\n符合 \n\n — 通过钎焊操作能复位的热断路器 符合 \n\n24.3 驻立式器具的全极断开开关,应直接连接到电源接\n\n线端子,触点开距在Ⅲ类过电压类别条件下提供全\n\n断开 \n\n----- \n\n24.4 用于特低电压回路的插头和插座以及作为电热元件\n\n端接装置的插头和插座,应不能与GB1002、GB1003、\n\nIEC60083、 IEC60906-1中列出的插头插座或符合\n\nGB17465.1中列出的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口互换 \n\n----- \n\n24.5 在电动机辅助绕组中的电容器、应标出它们的额定\n\n电压和额定电容量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7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7 24.6 与电网电源直接连接并且具有的基本绝缘对器具的\n\n额定电压来说不够充分的电动机的工作电压不应超\n\n过42V \n\n----- \n\n24.7 用于连接器具到水源的软管装置,应符合IEC61770,\n\n它们应与器具一同交付 \n\n----- \n\n18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合格 \n\n25.1 不打算永久性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对其提供有\n\n下述的电源连接装置之一: \n\n— 装有一个插头的电源软线 \n\n----- \n\n — 至少与器具要求的防水等级相同的器具输入插口 ----- \n\n — 用来插入到输出插座的插脚 ----- \n\n 器具不应配备器具输入插口 ----- \n\n25.2 适用于多种电源的非驻立式器具,不应装有多于一个\n\n的电源连接装置 \n\n----- \n\n25.3 永久性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对其提供有下述的\n\n电源连接装置之一: \n\n— 允许连接具有26.6规定的标称横截面积的固定布\n\n线电缆的一组接线端子 \n\n \n\n \n\n----- \n\n — 允许连接柔性软线的一组接线端子 符合 \n\n — 容纳在适合的隔间内的一组电源引线 ----- \n\n — 允许连接适当类型的软缆或导管的一组接线端子\n\n和软缆入口、导管入口、预留的现场成形孔或压\n\n盖 \n\n----- \n\n 固定式器具和质量大于40kg而未装配滚轮、脚轮或类\n\n似装置的器具,其结构应允许器具按照制造厂的说明\n\n书安装后,再连接电源软线 \n\n----- \n\n 用于电缆与固定布线永久连接的接线端子,也可能适\n\n用于电源软线的X型连接。在此情况下,器具应装有\n\n符合25.16要求的软线固定装置,如果器具装有可连接\n\n软线的一组接线端子,则这些接线端子应适用于软线\n\n的X型连接,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说明书应提供电源\n\n软线的详尽资料 \n\n符合 \n\n 灶、嵌装式炉灶和嵌装式烤箱的电源线的连接,可以\n\n在器具安装之前进行 \n\n----- \n\n25.4 永久连接到固定布线且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器具,\n\n其软缆和导管入口尺寸应符合表10的规定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8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8 25.5 电源软线应按下列方法中的一种与器具连接: \n\n— X型连接法 \n\n----- \n\n — Y型连接法 符合 \n\n — Z型连接法(如特殊要求允许) ----- \n\n25.6 插头均不应装有多于一根的柔性软线 ----- \n\n25.7 电源软线应为耐油柔性护套电缆,不轻于普通氯丁橡\n\n胶或等效的合成橡胶的护套软线(指定牌号GB/T \n\n5013.1(IEC245,IDT)的57号线) \n\n符合 \n\n25.8 电源软线的标称横截面积不应小于 6 mm\n2\n 符合 \n\n25.9 电源软线不应与器具的尖点或锐边接触 符合 \n\n25.10 Ⅰ类器具的电源线应有一根绿/黄双色线,它连接在\n\n器具的接地端子和插头的接地触点之间 \n\n----- \n\n25.11 电源软线的导线在承受接触压力之处,不应通过铅锡\n\n焊将其合股加固 \n\n符合 \n\n25.12 在将软线模压到外壳的局部时,软线的绝缘不应被\n\n损坏 \n\n----- \n\n25.13 软线入口的结构应使电源软线护套能在没有损坏危\n\n险的情况下穿入 \n\n符合 \n\n25.14 工作时需要移动,并装有一根电源软线的器具,其\n\n结构应使软线在它进入器具处,有充分防止过度弯\n\n曲的保护 \n\n----- \n\n25.15 带有电源软线或用柔性软线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n\n具,应有软线固定装置,并应符合25.15要求 \n\n符合 \n\n25.16 X型连接的软线固定装置应符合25.16要求 ----- \n\n25.17 对Y型连接和Z型连接,其软线固定装置应是能胜任\n\n其功能的 \n\n符合 \n\n25.18 软线固定装置的放置,应只能借助工具才能触及到或\n\n其结构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把软线装配上 \n\n符合 \n\n25.19 对X型连接,压盖不应作为便携式器具的软线固定装\n\n置来使用,将软线打成一个结,或是用绳子将软线\n\n栓住的方法是不允许的 \n\n----- \n\n25.20 对Y型连接和Z型连接的0类、0Ⅰ类、Ⅰ类器具,其\n\n电源软线的绝缘导线应使用基本绝缘与易触及的金\n\n属部件再次隔开,对Ⅱ类器具,则应使用附加绝缘\n\n来隔开 \n\n符合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19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8 25.21 为进行X型连接或连接固定布线用的连接空间,其结\n\n构应满足25.21要求 \n\n----- \n\n25.23 互连软线应符合25.23要求 ----- \n\n25.24 互连软线断开时如有危险,则互连软线不借助于工\n\n具应无法拆下 \n\n----- \n\n25.25 插入输出插座的器具的插脚的尺寸应与输出插座的\n\n尺寸一致 \n\n----- \n\n19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合格 \n\n26.1 器具应提供接线端子或等效装置来进行外部导线连\n\n接 \n\n符合 \n\n26.2 除装有特殊制备软线的器具外,带X型连接的器具和\n\n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 应提供用螺钉、螺母或等\n\n效装置进行连接的接线端子 \n\n----- \n\n 螺钉和螺母不应用于固定任何其他元件 ----- \n\n 钎焊连接也不能单一地依赖于钎焊 ----- \n\n26.3 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n\n应有足够的接触压力夹紧而不损伤导线;端子在被\n\n拧紧或松开时: \n\n— 接线端子不松动 \n\n----- \n\n — 内部布线不受到应力 ----- \n\n —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减小到低于第29章中\n\n规定的值 \n\n----- \n\n26.4 除专门制备软线的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外,其余X型\n\n连接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不应\n\n要求导线的专门制备 \n\n----- \n\n26.5 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在装配导线时,多股绞合导线\n\n的一根导线丝滑出,不会导致与其他部件发生偶然\n\n连接的危险 \n\n----- \n\n26.6 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n\n应允许连接具有表13所示标称横截面积的导线 \n\n----- \n\n26.7 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在盖子或外壳的一个部分取下\n\n后应是易触及的 \n\n----- \n\n26.8 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包括接地端子其位置\n\n应彼此靠近 \n\n----- \n\n26.9 柱形接线端子应使引入到孔中的导线端头是可见的 -----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20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19 26.10 螺钉夹紧的接线端子和无镙钉接线端子,不应用于\n\n扁平双芯箔线的连接 \n\n----- \n\n26.11 Y型或Z型连接的器具,可用钎焊、熔焊、压接或类\n\n似方法来进行外部导线的连接,对Ⅱ类器具不得单\n\n一地依赖钎焊、熔焊、压接 \n\n符合 \n\n20 27 接地措施 合格 \n\n27.1 在0Ⅰ类和Ⅰ类器具中,易触及金属件应永久可靠地\n\n连接到接地端子 \n\n符合 \n\n0类、Ⅱ类和Ⅲ类器具不应有接地措施 ----- \n\n27.2 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应充分牢固,以防止意外松动 符合 \n\n 等电位接线端子应允许连接2.5mm\n2\n~6mm\n\n2的标称面\n\n积的导线,且不应用来提供接地连续性 \n\n符合 \n\n 不借助工具应不能松开接地和等电位导线 符合 \n\n 驻立式器具应装有能连接标称截面10mm\n2导线的等\n\n电位接线端子 \n\n符合 \n\n27.3 可拆卸部件的地线连接应“先接后断” ----- \n\n 电源软线滑出夹线装置时,载流导线应在接地导线之\n\n前被拉紧 \n\n符合 \n\n27.4 接地端子部件不应由于与接地导线的铜接触,或与\n\n其它金属接触而产生腐蚀危险 \n\n符合 \n\n27.5 接地端子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应具有低电阻,该电\n\n阻值应≤0.1Ω \n\n0.009Ω \n\n21 28 螺钉和连接 合格 \n\n28.1 紧固装置、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应\n\n能承受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 \n\n符合 \n\n28.2 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应使接触压力\n\n不通过易于收缩或变形的绝缘材料来传递 \n\n符合 \n\n28.3 如果宽螺距(金属板)螺钉是将载流部件夹紧在一\n\n起的,则只能用于载流连接;用于提供接地连续性\n\n的自攻螺钉至少两颗 \n\n----- \n\n28.4 不同部件之间进行机械连接的螺钉和螺母,如果它\n\n们也进行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的连续性连接,则应\n\n可靠固定,防止松动 \n\n符合 \n\n22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合格 \n\n29.1 电气间隙: \n\n— 基本绝缘应不小于表16的规定值 \n\n \n\n符合 \n\n — 附加绝缘应不小于表16的规定值 -----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21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22 — 加强绝缘应不小于表16的规定值,但用下一个更\n\n高等级的额定脉冲电压值作为基准 \n\n符合 \n\n — 功能性绝缘应不小于表16的规定值 ----- \n\n29.2 爬电距离: \n\n— 基本绝缘应不小于表17的规定值 \n\n符合 \n\n — 附加绝缘至少不小于表17的规定值 符合 \n\n — 加强绝缘至少不小于表17的规定值的两倍 ----- \n\n — 功能性绝缘的应不小于表18的规定值 符合 \n\n29.3 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应有足够的厚度,或足够的层\n\n数,以经受器具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 \n\n符合 \n\n29.3.1 固体绝缘应具备的最低厚度: \n\n— 附加绝缘为1mm \n\n----- \n\n — 加强绝缘为2mm 符合 \n\n29.3.2 由一层以上的薄层绝缘材料组成,每层材料需通过\n\n16.3对附加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天然云母或类似的\n\n鳞状材料除外): \n\n— 附加绝缘至少由两层材料组成 \n\n----- \n\n — 加强绝缘至少由三层材料组成 ----- \n\n29.3.3 通过GB/T 2423.2的干热试验和16.3的电气强度试\n\n验,评估合成材料的热性能 \n\n----- \n\n23 30 耐热和耐燃 合格 \n\n30.1 非金属材料的外部零件、支撑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n\n零件和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材料零件,\n\n应充分耐热,球压试验后压痕直径≤2 mm \n\n符合 \n\n30.2 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具有抵抗\n\n力的灼热丝试验,燃烧持续时间≤30s,滴落燃烧物\n\n或融化物应不引燃下面的绢纸 \n\n符合 \n\n 附录E针焰试验,火焰施加30s±1s,燃烧持续时间≤\n\n30s,但对印刷线路板≤15s \n\n符合 \n\n30.101 如果有非金属材料制作的用于吸附油脂的过滤器,\n\n应经受ISO 9772对HBF类材料规定的燃烧试验,或根\n\n据GB/T 5169.16材料类别应至少为HB40,只是试样\n\n的厚度与器具内过滤器的厚度相同 \n\n----- \n\n\n\n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n\n检 验 报 告 \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 共 23 页 ,第 22 页 \n\n序号 \n标准 \n\n条款 \n检测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 测 结 果 \n\n单 项 \n\n判 定 \n\n24 31 防锈 合格 \n\n 铁质零件的生锈可能导致器具不符合标准要求,则\n\n应具有足够的防锈能力 \n\n符合 \n\n25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合格 \n\n 器具不应放出有害的射线,或出现毒性或类似的危\n\n险 \n\n符合 \n\n \n\n附录:输入功率偏差 \n\n产品名称 型号 \n额定功率 \n\n(kW) \n\n实测功率 \n\n(kW) \n\n允许偏差 \n\n(%) \n\n实测偏差 \n\n(%) \n\n商用电烤箱 \n\nLHD-102J 6.6 6.48 +5 ~ -10 -1.8 \n\nLHD-101J 3.2 3.09 +5 ~ -10 -3.4 \n\nLHD-202J 6.4 6.29 +5 ~ -10 -1.7 \n\nLHD-204J 13.2 13.04 +5 ~ -10 -1.2 \n\nLHD-306J 19.8 19.36 +5 ~ -10 -2.2 \n\nLHD-309J 23.94 23.62 +5 ~ -10 -1.3 \n\nLHD-101Z 3.2 3.09 +5 ~ -10 -3.4 \n\nLHD-202Z 6.4 6.22 +5 ~ -10 -2.8 \n\nLHD-102Z 6.6 6.44 +5 ~ -10 -2.4 \n\nLHD-204Z 13.2 13.02 +5 ~ -10 -1.4 \n\nLHD-306Z 19.8 19.52 +5 ~ -10 -1.4 \n\nLHD-309Z 23.94 23.48 +5 ~ -10 -1.9 \n\n(以下无正文) \n\n\n\n \n\n 报告编号:Q24-WT1280A \n\n共 23 页, 第 23 页 \n\n声 明 \n1. 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 人签章和“检验 专用章”无效。 \n\n2. 报告涂改、缺页或骑缝处未盖“检验 专用章”、复印后未重新加\n\n盖“检验 专用章”,本报告无效。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n\n制报告。 \n\n3. 委托检验报告结果仅适用于收到的样品。未经本检验机构同意,\n\n委托人不得擅自使用检验结果进行不当宣传。 \n\n4. 对检验报告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n\n出,逾期视为认同检验结果。 \n\n5. 检验报告封面与声明页是检验报告的组成部分。 \n\n6. 报告未加 CMA 标志时,检测数据和结果仅供科研、教学或内部\n\n质量控制之用。 \n\n7. 经本机构签发的检验报告可通过报告首页二维码扫描查验真\n\n伪,或登录官网 www.fszj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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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烤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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