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票据系统医保上传实施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卫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71101000019818718
五、合同编号:11N45836771X20251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电子票据系统医保上传实施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1000
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卫生院
联系人:南莲
联系电话:15001647555
传真:/
地址: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团结路112号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团结路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软件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36771X20251201).pdf
合同编号:11N45836771X20251201采购单位(甲方):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卫生院服务单位(乙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电子票据系统医保上传实施服务--品牌:1项1000.001000.00合同总价(元)1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元整二、付款方式本合同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完成30天内,凭乙方提供的合同款100%等额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即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乙方银行信息:账户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账号:117060102200021548(银行行号:309391000126)三、服务条款1、项目实施阶段双方的责任及义务:1.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乙方的协调工作。(2)甲方的技术人员将为乙方提供业务知识的支持,共同参与研究每一项具体业务的技术实现手段是否科学合理,初步判别系统的功能是否能满足甲方的业务需求。(3)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各厂商协调(包括HIS厂商、医保电子结算凭证中心接口厂商)、相关文档的审批和确认以及阶段性检查。(4)提供乙方所需相关资料,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5)向乙方按期支付约定的合同费用。1.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与甲方的沟通及协调工作;组织足够的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工作,并保证其参与人员的稳定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本项目按计划完成。1/3(2)按甲方的指导意见制定总体计划并实施服务,应负责实施内容在医院整体信息平台中无缝融合、数据共享而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工作。(3)对甲方原有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安全、合理的方式作迁移,方便甲方对现有资料的保存和查询。(4)乙方应在本合同1.3款所述期间内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服务工作,保障甲方顺利使用该项目功能。2、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由乙方自行开发的系统或系统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应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或系统的任何一部分均符合国家针对该类产品的各项法律及规范的规定。甲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系统时应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成果,若在使用过程中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3、风险负担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因乙方遭遇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尽力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案。在此情况下,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共同寻求解决方案。若经过双方努力,仍无法克服该技术困难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将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4、技术成果的归属4.1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数据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4.2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不得为其它任何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包括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以及对方的业务数据等)。5、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5.1双方应对本系统的技术情况和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5.2乙方应对甲方有关业务方面的情况和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5.3如果甲、乙其中一方有意或无意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违约责任6.l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乙方交付系统不符合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外,甲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收交付系统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6.2乙方逾期实施或交付系统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若逾期超过三十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3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逾期部分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若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7、不可抗力7.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因受到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的原因而造成系统实施或交付使用时间延期应视为允许的延迟。7.2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有当地法定部门证明。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时,乙方应以同样的方式通知甲方,合同应继续履行。7.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8、争议的解决8.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受理期间,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8.2在法院进行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8.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9、合同生效9.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9.2合同生效后,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10、合同的变更及修改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提出方负责赔偿。10.2在本系统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对方的认可并由双方签订修改变更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期限的变动、价格的调整及其它问题均以双方所签认的补充协议为准。2/311、其他11.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所有附件和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11.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1.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账号:,账号:11706010220002154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账号:账号:11706010220002154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票据系统医保上传实施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