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 车辆整洁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2025)



公告内容: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41900027-2025-00163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项目编号

441900027-2025-00163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盛中路72号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0769-38858037
供应商(乙方): 东莞市绿康达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兴二路15号101室
联系方式:134233736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1,120,000.00
1,120,000.00

合同金额: 1,12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壹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确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
2025年05月06日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乙方:东莞市绿康达配送有限公司本合同签订是根据2025年4月2且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_采购项目(采购编号:441900027-2025-0016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各项条款。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长安镇中心小学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教师食堂用餐的教师人数约149人。主要目的是采购一家食堂食材配送供货商。结算金额根据实际所送货物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120,000.00元。二、项目总体要求1、本项目为在长安镇中心小学食堂用餐的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及接待餐食材。2、乙方为甲方供应肉类、三鸟类、冻品类、海产品、豆制品、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米面制品、调料等。3、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甲方下的供货通知单为依据)、地点(食堂)送货。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必须包退包换。2、乙方须对甲方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4、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保质期内的货品,保质期超过15日的,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50%。5、乙方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均可追索。乙方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配送的农副产品经相关检验部门检验超标的,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8、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9、乙方提供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第1页(1)乙方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乙方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食品问题,乙方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四、质量和数量要求(一)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95%)。2、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电话、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食品在验货时不能有变软的现象,及食品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的食品当做复冻食品,退货处理。3、海鲜、河鲜类水产必须鲜活。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5、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6、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7、粮油、调料类食材由正规厂商供货,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8、对于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二)数量要求: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收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五、供货价格要求乙方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甲方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六、订货、交货及运输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应在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2、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6:30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甲方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3、乙方在发货前,对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4、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5、乙方设专人服务、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对送货过程中出现货不对板或达不到订单注明质量要求的品种,以及甲方根据就餐需要临时加补的品种,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补送到位,保证甲方正常就餐时间。6、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乙方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7、乙方负责货品的仓储,甲方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准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8、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第2页9、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七、其他要求1、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且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和培训,持有健康证上岗,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乙方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损坏甲方的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3、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4、节假日按照甲方要求照常运作,特殊情况停止供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停止供货,否则将按照单次货款总额的10%进行罚款。由于乙方不履行购销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5、乙方甲方员不得给甲方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乙方可向甲方举报甲方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行为,已经甲方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6、乙方必须清楚理解并在招标文件中以承诺函形式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甲方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甲方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乙方和本项目制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在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预留不少于8%的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或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扶贫馆平台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平台采购部分既定预留份额的食堂食材,乙方不得提出异议。(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八、验收标准乙方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乙方在接受订单时需要确认甲方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1)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后勤保障中心。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2)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九、付款方式1、考核制度,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月度评价,并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结算:当月考评85分(含)以上,甲方不扣除任何费用;当月考评低于85分,每低于1分,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若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直接扣除当月服务费。2、当月结算服务费根据当月服务费扣除因考核评分分数所产生的罚款后的费用进行结算(例如当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结算服务费=当月服务费*(1-(85-80)*1%)。3、乙方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甲方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及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货款,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一次性全额转入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4、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第3页5、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6、本项目的中标下浮率:大写:百分之壹拾陆(小写:16%)。十、其他要求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必须包退包换。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服务的安全,并自行负责相关安全责任。十一、考核要求(一)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月度评价(考核内容见附件:《供应商月度评价表》)。当月考评低于85分,每低于1分,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的食材配送结算款的1%。若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直接扣除当月的食材配送结算款。(二)当月结算服务费根据当月服务费扣除因考核评分分数所产生的罚款后的费用进行结算(例如当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结算服务费=当月服务费*(1-(85-80)*1%)。(三)服务期间,乙方有2次常规考核低于70分的,乙方需提供书面整改措施;服务期间,乙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达不到7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3提供未能清晰追溯来源的食品。4未经甲方允许且无正当理由的,延迟或拒绝提供食材食品服务的。附件:《供应商月度评价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得分备注流程管理(分值25)安全生产责任(分值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违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2分。检验证明(分值5)相应批次的食材未能提供对应合格检验证明或对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人员管理(分值4)服务人员没有出示健康证,没有穿着工衣和配戴胸卡的,每次扣2分。车辆整洁(分值4)配送车辆、实际运输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干净整洁,无异味。不符合每次扣2分。服务态度(分值4)送货人工作认真负责,运送搬装文明,与食堂人员良好沟通。不文明行为每次扣2分。9620第4页单据清晰(分值4)送货单(结算凭证)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打印清晰,无错漏。不符合每次扣2分。质量管理(分值55)食材新鲜蔬菜类(分值5)蔬菜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无黄叶、无腐烂或无异常味道、无泥沙和异物、利用率不得低于98%(含98%)不符合其中一项每次扣1分。不提供蔬菜农残检测报告的每次扣5分。(有检测报告才收食材)送货时间(分值5)不准时(超30分钟)但能与甲方及时沟通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不准时(超30分钟)送达且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出现影响食堂工作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的相关条款处罚)。足斤足两(分值5)较少(每月3个品种以内)的短斤缺两但能及时补送及更正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较多(每月3个品种以上)的短斤缺两但能及时补送及更正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短斤缺两严重且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的相关条款处罚)。货物来源(分值5)来源不清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出现一次扣5分。(符合要求才收货)种类齐全(分值5)实际配送食材不符合订购的种类及牌子,或擅自更换未及时沟通并且没有得到甲方同意的,每次扣5分。(重新按订购要求配送)品质过关(分值10)所供食材不含抗生素、激素及过量的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否则每次扣10分。(符合要求才收货)Y第5页重量适中(分值5)水果类及其他单个可称重商品供应,必须按要求的重量供货,单个重量不能偏离甲方要求的±10%。如偏离个数超过该批次总个数的5%,每次扣2.5分。(及时补充供货)安全至上(分值15)因配送食材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食物中毒,每次扣15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科学管理(分值20)价格公道(分值4)货物供货价格基准价参考供货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价格,若“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甲方所需的货品,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在就近市场(增田中心市场,锦厦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确定供货价格。对价格不符合市场价或未及时更新价格表的,每次扣2分。及时整改(分值6)在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中出现问题,甲方提出扣分及整改意见,必须虚心接受,并及时整改。同一期间同一个二级指标两次扣分,依然没有整改的扣3分。廉洁自律(分值10)廉洁自律,严禁向主管人员或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经发现,每次扣10分。合计得分(满分100分)考核月份::年月评分时间:年月日甲方评分人员签名(加盖公章):乙方评分人员签名(加盖公章):X第6页十二、退出机制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解除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且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保留追索的权利。(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犯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二)乙方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达到3次的。(三)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材质量引发重大食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终止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四)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且经甲方提出后仍不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五)如提供过期、变质原材料的累计达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进行任何赔偿。(六)因食材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或因乙方所送的食材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或以上)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约。(七)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规劝二次、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八)不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九)合同期内,食材检测结果不合格超过2次的。(十)合同期间,乙方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达不到70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三、合同解除1、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甲方提出仍不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约。3、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未将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会在七天内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十四、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所记载的信息,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十五、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向E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的类似事件;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导致资源紧张视为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延迟履行或未能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反映情况,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海啸、瘟疫、暴动、战争和下述情形:(1)6级以上的地震;(2)8级以上的持续2天的台风;(3)25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第7页(5)因项目所在地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导致的项目停建、取消、工期停滞、延期等,如政府决策、政策调整等原因。十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2、本合同有效期: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协议修改书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期。协议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甲方(盖公章)长乙方(盖公章):麦凯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盛中路72号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镇乌沙兴二路15号101室电话:0769-38858037电话:13423373633传真:无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账号:账号:8110904013700850458签订时间:2025.签订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食材 车辆整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