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2025)



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

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09MB2D611322411220725

项目业主:

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441900109MB2D611322411220725

合同总金额:

¥237,227.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02日至2025年06月01日

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开展工程质量、确定工程量、完善工程资料、项目交竣工验收。

合同附件

东坑镇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工程监理合同.pdf

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 2025-05-06

合同编号:DKGJ202403-12东坑镇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A规划一路)工程监理合同茶委托单位: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服务单位: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单位: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为甲方)服务单位: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2.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坑镇3工程规模: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以施工图纸为准。4.服务内容:根据业主要求,开展东坑镇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工程监理工作。5.服务金额:详见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的第五条签约酬金部分。6.服务时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7.计划工期:181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8.财审后预算金额:(¥14070875.00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坤,身份证号码:******************,注册号:2433026228第1页五、签约酬金1.本项目监理费暂定人民币:¥237227.00元(大写:贰拾叁万柒仟贰佰贰拾柒元整)最终项目合同结算价中的监理费以东坑镇财政预算审核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费用标准,下浮率按30%计取为最终结算的监理费,若实际完成所产生服务费用超过合同暂定价,则以合同暂定价结算。计算过程:例如:东坑镇财政预算审定金额为:1407.0875万元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基价:30.1+(78.1-30.1)/(3000-1000)×(1407.0875-1000)=39.8701万元监理费为:39.8701万元×0.85(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专业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33.889585万元最终下浮后的监理费:33.889585万元×(1-30%)=23.7227095万元≈237227.00元2.相关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上(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计划工程监理期限自2024年12月2日始,至2025年6月1日止。(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为准)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第2页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_日。2.订立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人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盖章)子7法人代表人:(签章)李洪州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707号1110室开户名:开户名: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开户银行:安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300161793505300334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3页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甲方”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乙方”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甲方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乙方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乙方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乙方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第4页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乙方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甲方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甲方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第5页(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甲方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甲方;(15)经甲方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甲方;(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甲方。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第6页2.3.1乙方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乙方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乙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乙方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甲方。2.3.4乙方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甲方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乙方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甲方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甲方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乙方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甲方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乙方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甲方。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乙方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第7页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甲方的财产乙方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甲方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甲方,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甲方的义务3.1告知甲方应在甲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乙方、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甲方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乙方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甲方应为乙方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甲方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乙方无偿使用。3.3.2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甲方代表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甲方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乙方。当甲方更换甲方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3.5甲方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甲方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乙方,由乙方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甲方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甲方认可。3.7支付第8页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乙方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乙方向甲方的索赔不成立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费用。4.2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4.2.2甲方向乙方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费用。4.2.3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乙方提交支付申请书后,财政批复同意支付,通知乙方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第9页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乙方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乙方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乙方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乙方的部分义务导致乙方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甲方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甲方可通知乙方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乙方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予以补偿。第10页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乙方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乙方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甲方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乙方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乙方之日,但乙方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乙方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通知。甲方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乙方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乙方可向甲方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乙方仍未获得甲方应付酬金或甲方的合理答复,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第11页8.1外出考察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甲方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乙方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甲方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乙方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第12页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2.乙方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监理服务,施工准备、施工(含通信)、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2)组织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纸设计;(3)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4)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规定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5)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6)控制重要外购成品或半成品件的质量;(7)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8)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检查等手段全面监理、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9)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0)对已完工并经甲方检查合格后的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11)评估变更令;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1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1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15)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甲方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16)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17)配合甲方的竣工检查和工程移交工作;第13页(18)按甲方要求完成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各项测量和签证工作;(19)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需由乙方负责的相关工作。(20)对有电梯安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与电梯安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明确各自安全责任。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地方现行建设法律法规;(2)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说明及施工规范等;(3)甲方与承包人签定的正式合同或协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4)国家、地方现行相关监理规范。(5)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乙方员的其他情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2.4履行职责2.4.3对乙方的授权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监理事务,如果变更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须经甲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乙方所做的变更也应24小时内通知甲方。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乙方不需请示甲方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乙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乙方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乙方进场前应有针对性的编写详尽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在进场后一周内报送甲方,一式一份;(2)乙方应按要求每周一向甲方报送《监理周报》一式一份,或每月初向甲方报送《监理月报》,一式一份;第14页(3)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展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如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并报送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报送份数;(4)若工程发生重大事件(如工程质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或火灾事故)应在合理最快时间内报告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报送份数。上述报送内容和方式应符合国家及东莞市有关规定。2.7使用甲方的财产由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甲方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合同终止后七天,移交方式为现场移交。3甲方义务3.4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3.6答复甲方同意在7天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乙方的违约责任4.1.1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甲方的违约责任4.2.3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o5.3支付酬金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的第五条签约酬金部分的计算方法支付金额支付乙方的酬金:5.3.2监理酬金的支付正常监理工作报酬的支付将分为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毕后:序号工程进展支付方式监理费支付比例1施工阶段按进度根据工程施工完成进度比例按月支付监理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监理费80%时不再支付。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毕一次性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支付至监理费的95%。3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一次性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终止,承包人完成归档资料整理并提交给发包人,按规定提交支付申请后60天内,发包人将支付至监理费100%。注:乙方在申请支付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相应延长施工监理期,继续履行监理责任。对延长施工监理期补偿:无。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6.3暂停或解除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乙方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合同解除后,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监理工作据实结算第16页支付相应费用。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乙方的部分义务导致任何一方遭受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任何一方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监理期限延长的,双方互不追究任何一方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监理责任,配合完成监理工作。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甲方可通知乙方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的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监理酬金之中,甲方无需另行补偿任何费用。不论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长短,乙方均应按约定及甲方要求履行监理责任,配合完成监理工作。6.3.3乙方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通知,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暂停工作。如有违反,甲方将按专用条件第4.1款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相关责任。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含乙方向甲方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甲方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乙方完成保修期间的监理工作等);(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甲方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第17页8.2咨询费用甲方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本监理项目不设奖励。8.4保密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制定。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制定。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制定。8.8著作权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涉及本工程保密事项的不得使用。二、保障1、在乙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乙方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三、保险乙方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甲方可代替乙方投保,其费用在到期的监理服务项下支付。四、监理合同的变更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2、甲方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做相应的调整。3、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引起的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甲方不予弥补或扣除。4、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甲方不予弥补或扣除监理服务费用。第18页附件1: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DG2411301063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省受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平谦二路、规划一路)-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编1码:441900109MB2D611322411220725),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贰佰贰拾柒圆整(¥237,227.00元)。服务时限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服务时限为181日。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长东莞市东坑镇工程建设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台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省区省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2024年11月30日第19页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口扫二码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更多登91330103662316303N(2/8)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副本)名称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8日法定代表人梁方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707号1110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登记机关询: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年03月28日动)2024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第20页附件3: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企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707号1110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662316303N许可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文号浙交许(2023]5001328号变更栏2023年12月18日,企业住所由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63号云天财富中心1901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707号1110室,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23]5001451号。2024年5月27日,企业名称由浙江宏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交许〔2024]5000212号。编号:交监公乙浙第014-2023号企业名称: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公路工程乙级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二、三类公路工程的监理业务。并光商发证机关(章)电子证照专用章发证日期2023年10月30日有效期自2023年10月30日至2028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监制=第21页附件4: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姓名张坤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93年7月27日住址河南省沈丘县老城镇回民街444号公民身份号码41272819930727551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沈丘县公安局有效期限2020.01.20-2040.01.20第22页附件5: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复印件监理工程师本证明表明持有人已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本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姓名张坤业类别的依据。证件号码:******************性别:男出生年月:1993年07月专业:交通运输工程批准日期:2021年05月16日管理号:2021050483300000295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E第23页附件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扫一扫查询证书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姓名:张坤身份证件号码:******************性别:男专业:交通运输类别:公路工程聘用单位: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交[公]2433026228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7日婴发证机关室政许可专用章个人签名:发证日期:2084并1000en2第24页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创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