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防火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博海园林机械产品经销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11101000021056886
五、合同编号:11NMB173399420256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森林防火服务
详见附件
批
1.0
2300
23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
联系人:闫丹
联系电话:18009943353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南路17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73399420256002).pdf
合同编号:11NMB1733994202560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服务单位(乙方):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博海园林机械产品经销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依巴克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博海园林机械产品经销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博海园林机械产品经销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博海园林机械产品经销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森林防火服务--品牌:,计价方式:批,服务周期:一次性,服务类型: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人员类型:按客户要求1批2300.002300.00合同总价(元)23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叁佰元整二、付款方式: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一)方式及服务内容:1、乙方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项目。2、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议定分期分批或一次性完成项目。四、服务地点:巩乃斯。如果出现严重阻扰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协议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完成。五、声明与保证1.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乙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2.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单位。甲方培训人员具有符合培训学习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导致协议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对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即: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违约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1/22、如一方因合理原因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培训的,需提前通知对方,双方再行约定培训时间;双方均不得恶意拖延培训进程,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双方发生的争议,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保密条款1.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一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2.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合同有效期还是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八、其他1、任何一方欲变更、提前解除本协议,必需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并应取得对方书面同意。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及附加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及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5011008236545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5011008236545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火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