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采购合同公告(延寿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230129]ZLGC[CS]20240041-2

二、合同名称:延寿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项目(三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230129]ZLGC[CS]20240041-2

四、项目名称:延寿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延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延寿县延寿镇南吉盛路79号
联系方式:0451-53024519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杰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崇德街8号龙电花园G栋1303号
联系方式:187143582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延寿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项目
1(项)
¥478,000.00
¥478,000.00
【无】

合同金额: 4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09日
履约地点:延寿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dd40ccf-6c35-48ec-83fe-158e4da1949b_技术服务乙方合同(杰硕20250109.pdf
延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08日

延寿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项目(三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延寿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黑龙江省杰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1月09日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甲方:延寿县自然资源局乙方:黑龙江省杰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延寿县自然资源局延寿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延寿县自然资源局延寿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位于延寿县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为延寿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延寿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完成现场勘测、搜集影像资料、编制现状调查报告、自评报告及相关图件等验收材料,完成市级终验、完成省级部门验收审查,完成国家部门的管理平台上传审核。二、双方义务及要求:义务:1、负责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确认。2、负责协助乙方收集各阶段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要求:1、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完成项目。2、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三、履行方式和内容:履行方式:有偿服务。内容:配合项目的相关工作。四、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478000元(大写:肆拾柒万捌仟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三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1期签订合同后95600.00102025年-01-0922期提交成果239000.00102025年-03-0133期通过验收143400.00102025年-07-01五、违约责任:1.双方应紧密配合,信守合同,若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基础材料,造成的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反之,由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乙方承担。2.如乙方承办人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技术服务事务,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技术服务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技术服务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不能视为甲方对其他权利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据本协议和有关法律和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3.甲方如因自身原因不依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交纳技术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技术服务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技术服务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五条所确定的技术服务费。4.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技术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5.乙方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执行技术服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6.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技术服务内容,导致合同延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六、纠纷解决方式: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裁决。七、其他: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3.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八、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和技术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延寿县自然资源局乙方:(盖章)黑龙江省杰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日期:2025年1月9日日期:2025年1月9日地址:延寿镇南吉盛路79号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崇德街8号龙电花园G栋1303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红旗支行账号:23001868037050500152账号:35000611092001899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核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