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松阳县交通运输局2025)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2664230720251403
二、合同名称: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合同
三、项目编号:ZHSYZC-2025-003
四、项目名称: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西屏街道长虹东路178号
联系方式:0578-8061590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
联系方式:15988155032,1955821314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数量:1.00
单价(元):4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4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松阳县差异化收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pdf
松阳县差异化收费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pdf
合同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委托人(甲方):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受托人(乙方1):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受托人(乙方2):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丽水市松阳县签订日期:2025年4月24日有效期限:25年4月日至225年6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松阳县交通运输局((下称甲方)与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研究工作,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1.1工作内容:编制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1.2成果要求(1)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1份。(2)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交通影响评估报告》1份。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1本合同自2年月24日至2月3日在丽水市履行。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甲方职责及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1)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2)甲方予以经费保障。3.2乙方职责及义务:(1)按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2)乙方承诺对接受甲方委托过程中获取的资料、文件等严格保密。四、验收、评价方法4.1验收资料齐全。4.2完成合同中要求完成的相关事项。4.3服务成果符合甲方需求,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验收。五、服务质量保证期5.1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5年12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松阳县交通运输局(下称(甲方)与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研究工作,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1.1工作内容:编制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1.2成果要求(1)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1份。(2)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交通影响评估报告》1份。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1本合同自2年月24日至2月3日在丽水市履行。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甲方职责及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1)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2)甲方予以经费保障。3.2乙方职责及义务:(1)按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2)乙方承诺对接受甲方委托过程中获取的资料、文件等严格保密。四、验收、评价方法4.1验收资料齐全。4.2完成合同中要求完成的相关事项。4.3服务成果符合甲方需求,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验收。五、服务质量保证期5.1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5年12月1日1六、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6.1乙方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6.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6.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七、知识产权7.1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编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2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由甲方享有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2)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知识产权。①乙方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项目的记录、数据、图片、录像、报告等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归档,不得散失;0②涉及本项目的研究资料,乙方应当严格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8.1本服务工作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含税大写):肆拾伍万元(¥450000元)人民币。8.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完成,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支付给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含税大写):柒万伍仟元(¥75000元)人民币;支付给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含税大写):陆万元(¥60000元)人民币。(2)项目验收结题,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支付给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含税大写):拾柒万伍仟元(¥175000元)人民币;支付给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2公司人民币(含税大写):拾肆万元(¥140000元)人民币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9.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1.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甲方当地所在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12.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委托方1甲单位名称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冲上务(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月所(通信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长虹东路178号方电话10518-8061590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323900服务方1乙方11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签章)联系人签章01034住月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电话0571-85104442传真0571-85154758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帐号120202120901443335工邮政编码310023服务方1乙方2单位名称浙江变科工程管理有限(公章)法定代表人海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4合同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委托人(甲方):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受托人(乙方1):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受托人(乙方2):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丽水市松阳县签订日期:2025年4月24日有效期限:25年4月日至225年6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松阳县交通运输局((下称甲方)与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研究工作,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1.1工作内容:编制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1.2成果要求(1)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1份。(2)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交通影响评估报告》1份。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1本合同自2年月24日至2月3日在丽水市履行。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甲方职责及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1)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2)甲方予以经费保障。3.2乙方职责及义务:(1)按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2)乙方承诺对接受甲方委托过程中获取的资料、文件等严格保密。四、验收、评价方法4.1验收资料齐全。4.2完成合同中要求完成的相关事项。4.3服务成果符合甲方需求,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验收。五、服务质量保证期5.1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5年12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松阳县交通运输局(下称(甲方)与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就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研究工作,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1.1工作内容:编制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1.2成果要求(1)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1份。(2)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交通影响评估报告》1份。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1本合同自2年月24日至2月3日在丽水市履行。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松阳县县域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甲方职责及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1)甲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2)甲方予以经费保障。3.2乙方职责及义务:(1)按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2)乙方承诺对接受甲方委托过程中获取的资料、文件等严格保密。四、验收、评价方法4.1验收资料齐全。4.2完成合同中要求完成的相关事项。4.3服务成果符合甲方需求,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验收。五、服务质量保证期5.1服务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5年12月1日1六、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6.1乙方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6.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6.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七、知识产权7.1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编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2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由甲方享有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2)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编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知识产权。①乙方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项目的记录、数据、图片、录像、报告等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归档,不得散失;0②涉及本项目的研究资料,乙方应当严格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8.1本服务工作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含税大写):肆拾伍万元(¥450000元)人民币。8.2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完成,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支付给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含税大写):柒万伍仟元(¥75000元)人民币;支付给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含税大写):陆万元(¥60000元)人民币。(2)项目验收结题,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支付给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人民币(含税大写):拾柒万伍仟元(¥175000元)人民币;支付给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2公司人民币(含税大写):拾肆万元(¥140000元)人民币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9.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9.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1.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甲方当地所在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执行。12.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委托方1甲单位名称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冲上务(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月所(通信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长虹东路178号方电话10518-8061590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323900服务方1乙方11单位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签章)联系人签章01034住月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705号电话0571-85104442传真0571-85154758开户银行工行武林支行帐号120202120901443335工邮政编码310023服务方1乙方2单位名称浙江变科工程管理有限(公章)法定代表人海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