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运河文化讲习所系列主题宣讲活动委托服务 大运河文化讲习所系列主题宣讲活动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1225210200015643-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大运河文化讲习所系列主题宣讲活动委托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225210200015643-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大运河文化讲习所系列主题宣讲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本级)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胡各庄大街9号院
联系方式: 010-89510213
供应商(乙方): 央广网智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大运河文化讲习所系列主题宣讲活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44.5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合同.pdf
委托服务合同甲方: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12000082608F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胡各庄大街9号院6号楼区委宣传部联系人:张嘉康电话:89510213乙方:央广网智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20BUH9Q地址: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7号楼5层联系人:杨雨涵电话:1591034604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执行服务等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拟举办【2025年大运河文化讲习所系列主题宣讲活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服务方和项目执行方,提供如下服务(详见附件服务明细表):服务内容如下:(1)媒体产品制作服务:①央广网北京频道PC端专题制作1个(内含图文产品不超过30条);图片拍摄:8场活动现场图片拍摄;央广网北京频道PC端活动资讯短视频制作1条(3分钟以内);(2)执行服务:包含舞台、背景墙、音响搭建,主视觉设计,物料设计制作,活动主持,嘉宾邀请,活动现场统筹等。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活动时间均应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活动时间变更的,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具体变更事宜。第三条服务费用及其支付1.本合同项下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45,000元(含税),大写:【肆拾肆万伍仟元整】),税率为【6】%。(报价明细见附件)。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项目首付款,即267,000元(含税),大写:【贰拾陆万柒仟元整】);项目执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项目尾款,即178,000元(含税),大写:【壹拾柒万捌仟元整】)。7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S户名:央广网智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万寿路支行账号:911000788014000014144.甲方开票信息:户名: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宣传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12000082608F发票名称:【信息技术服务*制作费】【现代服务*活动服务费】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确定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向乙方明确说明本次活动目的及要求。2.本合同项下,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资料,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将所需资料列表发送甲方。甲方收到列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交付乙方。因甲方交付不及时、不适格而造成延误或拖延乙方的进程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3.甲方应对其主办的项目活动及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或素材等负责,保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等。甲方负责项目活动的前期行政审批及报备等所需全部流程,不得违规举办比赛、培训,不得出现乱收费情况。若甲方违反前述约定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解释、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项目效果图等交付甲方审查,甲方可在收到后5日内提出异议,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至甲方审查通过,如乙方无故拒绝修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服务成果进行验收。乙方将完成的服务提请甲方确认,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因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再次验收,双方根据验收结果进行项目尾款结算。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有权在乙方服务期间即时了解工作进展,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修正。7.如因现场活动或完成工作的需要,服务超出附件中约定的内容,甲方须提前告930知乙方,并另行结算。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各阶段相关工作。10.乙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及附件约定,按时、保质地进行各项工作,并交付甲方验收。11.甲方应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款项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但乙方知悉且同意,如因财政审批等原因导致付款不及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情况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改正之日起十四日内仍未改正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款项的,则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无故解除合同的违约一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委托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第六条保密约定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提供和/或政府、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除外)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使用或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秘密、广告计划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若一方违反本条款约定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第1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第七条知识产权1.甲方基于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供的素材和信息资料等,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享有,乙方基于本合同之目的对之享有使用权。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及制作完成的一切作品及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独立享有。3.双方声明及保证本合同未授予其对对方商标、标识、对方网站的Logo或网址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为执行本合同不可避免使用的除外)92第八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如政府部门行为、火灾、水灾、地震、风暴等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因素。2.双方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积极应对,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应承担损失扩大的法律责任。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同时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3.若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合作的,双方应以乙方实际执行的工作或已委托第三方开始执行相关服务所支出的前期成本进行据实结算。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一旦双方就合同签订、执行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应交由合同签订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在处理争议期间除正在处理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方面的条款,除非一方正式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第十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各含壹份正本和壹份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吊签订日期:2025年5月6日乙方(盖章):央广网智媒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泰长录江签订日期:2年月N06108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运河文化讲习所系列主题宣讲活动委托服务 大运河文化讲习所系列主题宣讲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