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采购合同公告(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2025)



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

采购项目名称:

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43546688762501151213

项目业主: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服务机构:

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

合同编号:

4407843546688762501151213

合同总金额:

¥7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24日

服务内容: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4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688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要求按质按时完成项目,成果需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验收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展土地利用状况监测调查 主要包括对参评开发区的基本信息、用地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和供应状况等信息进行监测调查。 (1)基本信息监测调查 核实监测评价时点的开发区名称、级别、审批类型、设立时间、审批单位、管理机构和地址、主导产业等信息,对应进行监测。 (2)用地状况监测调查 按照《规程》要求,依建设状况分类,对监测评价工作底图标示的调整变化地块进行调查,填写矢量数据对应属性信息。 应用地籍资料或地形图等,结合外业调查,核实标示调整变化地块外的各类用地建设状况信息,对经核实发生调整变化的地块信息进行监测统计,填写矢量数据对应属性信息。 依据供应状况分类和土地供应资料,对监测评价工作底图标示的调整变化地块进行调查,填写矢量数据对应属性信息。 结合土地供应和城乡规划资料,核实标示调整变化地块外的各类用地信息,对经核实发生调整变化的地块信息进行监测统计,填写矢量数据对应属性信息。 结合实地调查,对监测地块的矢量数据属性信息进行校对,开展数据汇总。 按照指标定义和公式,计算土地开发率。 (3)用地效益更新调查 根据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鉴或报表、经济社会普查等资料,对开发区常住人口、二三产业税收总额、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总额等进行监测调查。 (4)管理绩效更新调查 对评价范围内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闲置情况开展监测调查,明确闲置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使用者、用途、获得使用权时间、认定为闲置土地时间等,填写矢量数据对应属性信息,开展数据汇总。 (5)土地供应状况更新调查 根据土地供应资料,对评价范围内供应土地面积、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进行调查,更新合计信息。

合同附件

.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合作合同.pdf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2025-05-09

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合作合同项目名称: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委托方(甲方):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月22日鹤山市签订地点1委托方(甲方):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冯伟文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8300203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伟文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13号五层商务中心B01室电话:0750-3388112传真:电子信箱::一2订立合同单位:委托方(甲方):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承接方(乙方):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为确保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能按国家和省的要求高效、高质地完成,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完成江门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明确职责,双方本着自愿、守法、诚信和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如下合同:一、工作内容与工作范围(一)工作内容土地集约利用年度监测统计内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年度监测统计基础数据表、填报数据说明及园区自检意见等三个方面。(二)工作范围本次评价范围为:工作对象为鹤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为该园区2023年12月31日前省批复的红线范围,评价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二、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成立开发区土地集约评价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2、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3、协助收集调查所需资料,提供所需图件。34、协助乙方编制评审文件,配合召开成果意见咨询会议。5、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参与配合项目组开展工作,以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6、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经费。(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对园区范围内土地进行土地集约利用年度监测统计,负责项目整体工作与制定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成果文件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2、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本合同项目组并报甲方备案。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3、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尽可能避免伤亡事故。如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负责资料调查收集阶段的技术要求与调查表格设计,并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对调查资料进行处理和数据建库;负责评价工作数据的处理,并形成最终成果。5、按项目进度要求,配合甲方组织召开相关会议。6、在项目进行期间,根据各阶段的工作需要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工作。7、提供通过验收合格的成果文件。8、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成果文本资料和光盘一套。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保质保量4按时完成评价成果编制工作,并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核。同时,乙方要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根据需要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10、乙方完成项目成果并经省自然厅审核后方可向甲方开具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相应的款项。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本合同按照甲乙双方友好协议,确定总工作经费按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元)计取。(1)本合同为总价为包干价,即总的工作经费包括本项目从开始到完成整个过程的全部费用(包括会务费、人工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通讯费、税金、风险费等),非甲方原因原则上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2)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每次支付乙方须提交请款报告并开具相应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按照支付方式约定的时间内付款给乙方指定的账户。2、支付方式:02本合同金额由甲方分二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乙方完成项目成果并提交给省自然资源厅并取得回执后十五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叁万柒仟伍佰元整(¥37500元)(2)乙方提交成果通过省自然厅审核后并取得相关证明后,支付合同剩余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叁万柒仟伍佰元整(¥37500元)。(3)收款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为:收款人: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账号:7609015507100015四、合同工期1、在甲方指定日期之前完成开发区土地集约评价成果并提交至省自然资源厅。2、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工作。3.由于甲乙双方以外的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提交成果的时间允许顺延;因乙方自身原因工期不顺延。4.如果工期确实需要顺延,乙方应提前并且不少于15个日历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须在得到通知后的5个日历天内书面确认。原则上工期不得顺延,必须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执行。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但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合同定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逾期款项为基数按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2.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6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2)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和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0.34‰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4)如果非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成果提交时间延迟的情况下,或者乙方未能按照上级自然部门要求的时间提交调查评价成果,乙方应承担违约所带来的后果和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约定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如果甲方认为乙方项目组成员的资质、能力或配合度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或更换该项目组成员,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鹤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双方不应停止执行合同中未受7争议影响的部分。七、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甲方)名称(盖章):承接方(乙方)名称(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2025年1月L日2025年1月2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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