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演送戏下乡演出服务 舞台台阶 切割灯 光束 音响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文化馆2025)



如皋市文化馆2025雉水之夜“人民欢歌”省级优秀团队展演送戏下乡演出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5-04-0423
二、合同名称:
如皋市文化馆2025雉水之夜“人民欢歌”省级优秀团队展演送戏下乡演出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5-04-0423
四、项目名称:
2025雉水之夜“人民欢歌”省级优秀团队展演送戏下乡演出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文化馆
地 址:
如皋市解放路文化广场
联系方式:
051387512967
供应商(乙方):
南通龙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
磨头镇磨头居委会四组22号
联系方式:
18724083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为如皋市文化馆14场2025雉水之夜“人民欢歌”省级优秀团队展演送戏下乡演出提供舞台灯光音响等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设备型号详见合同,圆满完成,确保演出安全和相关保障工作无失误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69300.0(元)
合同金额:
693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如皋14个镇区,2025年5月12日至5月30日,如遇天气等原因无法按计划演出,协商解决(顺延或择机)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09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5-09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pdf

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2025雉水之夜“人民欢歌”省级优秀团队展演送戏下乡演出服务项目编号:甲方:(买方)如皋市文化馆乙方:(卖方)南通龙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如皋市文化馆2025雉水之夜“人民欢歌”省级优秀团队展演送戏下乡演出服务竞争性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本次所有演出共14场演出,演出时间为2025.5.12-5.30(如遇天气情况顺延)。要求在演出当天上午将舞台设备搭建完毕,甲方将进行验收,乙方演出提供如下设备。设备需求:编号项目规格与具体要求单位数量1结构舞台12*8米钢木结构,0.8米高,含全新红色地毯平方962舞台台阶钢木结构组43切割灯台24LED染色帕灯54颗灯珠多彩台245光束灯330W台106面光灯柱组27侧光立柱组28舞台背景桁架搭建及黑胶喷绘12米*4米项19音响及话筒全频音响,1200W以上,2只项1低音音响,800W,2只返送音响,4只数字调音台及周边设备话筒:手持话筒8只+无线耳麦10只.二、合同金额扫描全能王创建本合同金额(大写):陆万玖仟叁佰元整(69300元)人民币,本合同金额为执行合同中相关的所有服务及税、费。三、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演出时间地点,并将节目音乐等素材提供给乙方。2、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签订的设备要求,负责舞台设备的搭建、安装工作,必须保证在演出当天上午搭建完成,保证采购方下午走台使用。3.乙方需在演出前协助甲方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预热,确保人气。4.乙方在舞台搭建和演出过程中需注意安全,采用栏杆、铁马等将舞台区与观众区分离,并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确保演出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如因乙方设备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在演出活动期间,乙方负责处理解决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2、第一场演出结束后,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如评价较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五、违约责任及索赔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将赔偿中标价50%违约金。3、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六、项目完成时间、验收方式及验收地点1、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遇天气情况双方协商解决)。2、项目实施地点:如皋相关镇(区)3、项目验收方式:甲方根据实际演出效果进行验收。七、付款方式:所有演出圆满结束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付全款。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九、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如皋市。扫描全能王创建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政府采购网公示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如皋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如皋市文化馆乙方:南通龙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解放路文化广场地址:磨头镇磨头居委会四组22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1387512967电话:1370627376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26500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城中支行合同签订地点:江苏省如皋市开户名称:南通龙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01647262082500985甲方:如皋市文化馆乙方:南通龙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解放路文化广场地址:磨头镇磨头居委会四组22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1387512967电话:1370627376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26500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城中支行开户名称:南通龙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01647262082500985合同签订地点:江苏省如皋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5月9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演送戏下乡演出服务 舞台台阶 切割灯 光束 音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